第 19周 以斯拉帶來奮興 月
第 5日 拉七至十章 日
第六章與第七章相隔了五十八年之久(六15:主前516年;七1:主前458年),在這段時間,神一直保守回歸及仍在外邦之百姓。從第七章開始,本書作者便以第三者的身份出現。他是大祭司之後裔,是通達神律法之專家,是敏捷的文士。在巴比倫期間他已搜集、審勘、核訂、編纂神的律法。他始創文士學校,更是會堂之創始人。他乃一位以「回到聖經」為口號之「奮興布道家」。他深知只有聖殿是不足夠的,要復興必須從全國歸主開始。所以他在亞達薛西王的支持下,率1753位同胞返國。要完成那九百哩、盜賊遍佈之旅程,以斯拉宣告從禁食禱告開始,求神賜歸途之平安。神果然保守他們平安回到聖地,他們即獻上燔祭。以斯拉抵達後馬上召開奮興布道大會,重整信仰,重組聖會。他奮興之第一步是自己先認罪禱告。奮興的火焰必先由領袖焚起,才能傳到會眾,以後奮興的火焰才會愈燒愈旺、愈傳愈廣。以斯拉自己認罪後又痛斥妥協、在婚姻上不隨神旨意、與異族不信者通婚的人,這些妥協者甚至包括祭司及利未人。以斯拉要求他們每人都認罪悔改,於是全國立時復興起來。
第七章 | 第八章 | 第九章 | 第十章 |
以斯拉回歸 | 禱告順利歸回 | 認罪之禱告 | 會眾認罪 |
行前準備 | 平安抵達 | 領袖復興 | 會眾之復興 |
默想 |
為什麼神那麼重視他子民的婚姻?靈性強如所羅門,當與不信者結合後,也受影響而跌倒。「二人不同心,豈能同行?」除非我們不是屬主的人,除非我們不事奉主,否則我們不能不在婚姻上謹慎,猶太君王大部分因婚姻對神不順從,以致拜偶像離開神。試看,現在多少信徒與不信者結婚後,仍可熱心、忠心事奉?
與主同行 |
為建立美滿婚姻,我們必須重視鐵三角的關係──神、自己和配偶。你在擇偶及婚姻上,有沒有考慮神的心意?聖經中有關婚姻的教導(未婚者,請參林後六 14;已婚者,參彼前三1-7),有那些是你要立志遵從的?
金句: 以斯拉記七章十節
尼希米記
重 點 | 重建聖城 | 重建聖民 | ||||||||||||||||||
分 段 | 政治保障 1-6章 | 宗教信仰 7-13章 | ||||||||||||||||||
重 建 之 異 象 | 重 建 之 准 備 | 重 建 之 工 程 | 重 建 之 工 竣 | 奮 興 大 會 之 籌 劃 | 奮 興 大 會 之 過 程 | 奮 興 大 會 之 結 果 | 惡 習 之 革 除 | |||||||||||||
乍 聽 悲 音 | 禁 食 禱 告 | 奉 命 回 國 | 察 勘 工 程 | 勸 民 動 工 | 工 程 之 開 始 | 工 程 之 進 行 | 工 程 之 完 成 | 分 派 管理 | 調查譜系 | 講經大會 | 奮興大會 | 簽約侍主 | 各居各地 | 獻牆大典 | 外邦人不能入神的會 | 潔淨神的聖殿 | 恢復十分一的奉獻 | 重守安息日正規 | 禁與異族聯婚 | |
1上 | 1下 | 2上 | 2中 | 2下 | 3 | 4-6上 | 6下 | 7上 | 7下 | 8 | 9 | 10 | 11 | 12 | ||||||
1-2上 | 2下 | 3-6上 | 6下 | 7 | 8-9 | 10-12 | 13 | |||||||||||||
1-2 | 3-6 | 7-13 | ||||||||||||||||||
主題 | 尼希米之重建 (第一次) | 城牆之 重建 | 以斯拉、尼希米之重建 (第二次) | 神子民之重建 | ||||||||||||||||
地點 | 波斯 | 耶路撒冷 | ||||||||||||||||||
時間 | 約主前 445-4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