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周   重建聖殿使命            月

第  3日                     拉一至三章                         日

本書開首記以色列民被擄的期限屆滿,神的管教嚴中有慈,他記念自己之約言(耶廿九10),到「時候滿足」,便感動波斯王古列降旨,釋放以色列民,讓他們自由歸回本國(一章上)。神不但感動古列,也激動被擄之民心,使他們甘心獻上禮物,籌備一曠古盛大之歸回(一章中)。神更再感動古列,使他們把從耶路撒冷聖殿擄回來之器皿也一併交還,讓他們帶回耶路撒冷,放回原處(一章下)。在首章可見神記念他的聖言、他的聖民及他的聖具。神興起集體歸回的人,若與剩下的人數相比則是小巫與大巫之別,因大部分猶太人已習慣在外邦生活,由寄居至久居,樂而忘返,不作歸回的打算。今次歸回的只有四萬九千八百九十七人,他們在官長所羅巴伯及祭司耶書亞率領下浩蕩榮歸(二章上)。在此處作者詳述歸回者之名單與族譜,因這與產權、身份及供職有關。產權指擁有產業之權利,身份指真以色列人,供職指利未人之後裔(二62)。經過千辛萬苦、長途跋涉回到家園,想他們見到城垣倒塌,田園荒蕪,滿目淒涼,百廢待興之景況,諒必悲從中來,不勝傷感。但因神的感動與帶領,萬心歸一(三1),人人皆盡力(三8),先把聖殿之祭壇建成(三2),再把聖殿之根基立定(三10),當時歡樂讚美與感激而悲哭之聲音混和,這種悲喜交集之聲響澈入雲,是直達神寶座前之交響樂(三章)。(引用自馬有藻,《舊約概論》修訂版,中國信徒布道會,1991,頁140-141)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聖民、聖物回歸

聖民一覽

聖殿重建

流放結束

戶口普查

齊心努力

 默想

神藉耶利米預言,因以色列人違背神的律例典章,逾  490年之久(自主前1076年入主迦南,直至主前586年亡國),沒有守安息年之約,所以神要他們補償(70年x7=490年),將他們擄至巴比倫七十年。及至時候滿足了,他又藉外邦君王古列之手,將他們釋放回國,並將一切從耶路撒冷擄去之物奉還,可見神絕不健忘,他是絲毫不苟的。

 與主同行

為什麼首次回歸之猶太人只有寥寥四萬九千多人?他們已習慣了外邦的舒適生活,不想回國吃苦了,連神給他們之應許地也不留戀。我們是否也如此,屬世享受將我們的心奪去,連永恆的、神的國度之事工也「無暇」參與?

 金句: 馬太福音六章廿四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