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 |||
1 | 耶和华对摩西说: | ||
2 | “如果有人犯罪,对耶和华不忠实,在人寄存给他的物上或抵押品上欺骗自己的同伴,或是抢夺,或是欺压自己的同胞, | ||
3 | 或是拾去人遗失的东西,却欺骗人,起假誓,行了任何一件人常犯的罪, | ||
4 | 他犯了罪,有了罪,就应归还他所抢夺的,或是欺压得来的,或是别人寄存在他那里的,或是他拾去的失物, | ||
5 | 或是他因起假誓所得的任何东西;在赔过的时候,他除了按原数偿还外,必须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交给原主; | ||
6 | 还要照着你的估价,把赎愆祭牲,就是从羊群中取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给祭司作赎愆祭。 | ||
7 | 祭司在耶和华面前,为他所行的任何一件过失赎罪,他就蒙赦免。”(本章第1-7节在《马索拉抄本》为5:20-26) | ||
燔祭 | |||
8 | 耶和华对摩西说:(本节在《马索拉抄本》为6:1) | ||
9 | “你要吩咐亚伦和他的子孙说:燔祭的律例是这样:燔祭要放在祭坛的柴上,通宵达旦;祭坛上的火,必须一直烧着。 | ||
10 | 祭司要穿上细麻布外袍,又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他要把祭坛上燔祭烧成的灰收起来,放在祭坛旁边; | ||
11 | 然后脱去这些衣服,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出营外洁净的地方。 | ||
12 | 祭坛上的火,应常常烧着,不可熄灭;每天早晨,祭司要在上面烧柴,把燔祭排列在坛上,又在上面焚烧平安祭的脂肪。 | ||
13 | 火必须不断在祭坛上烧着,不可熄灭。 | ||
素祭 | |||
14 | “素祭的律例是这样:亚伦的子孙要在耶和华面前的祭坛前献素祭。 | ||
15 | 从其中取出一把作素祭的细面、油,和在素祭上所有的乳香,焚烧在祭坛上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祭,作供物的象征。 | ||
16 | 亚伦和他的子孙要吃剩余的祭物,在圣洁的地方作无酵饼吃;他们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 | ||
17 | 烤饼的时候,不可加酵。这是我从献给我的火祭中,赐给他们的分,是至圣的,与赎罪祭和赎愆祭一样。 | ||
18 | 亚伦的子孙中的男丁,都要从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吃这些祭物;这是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律例。人接触过这些祭物,必成为圣。” | ||
19 | 耶和华对摩西说: | ||
20 | “亚伦和他的子孙,在受膏的日子要献给耶和华的供物,就是一公斤的细面,作常献的素祭,早晨献一半,晚上献一半。 | ||
21 | 你要把这些细面在煎盘上用油调和作饼,烘(“烘”一词原意不明,有译本作“擘成块”)好了,你就拿进来;将擘成碎块的素祭献上,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祭。 | ||
22 | 亚伦的子孙继承他作受膏立的祭司的,都要献这素祭,把它完全焚烧,献给耶和华,作永远的律例。 | ||
23 | 凡是祭司献的素祭都要完全焚烧,不可以吃。” | ||
赎罪祭 | |||
24 | 耶和华对摩西说: | ||
25 | “你要告诉亚伦和他的儿子:赎罪祭的律例是这样:赎罪祭牲应在宰杀燔祭牲的地方,在耶和华面前宰杀,这是至圣的。 | ||
26 | 献这赎罪祭的祭司要吃这祭牲;在会幕院子里的圣洁地方吃。 | ||
27 | 接触过这祭肉的,必成为圣。沾了祭牲的血,必须清理;血溅在衣服上,应该在圣洁的地方洗净, | ||
28 | 煮祭物的瓦器却要打碎;如果煮祭物的是铜器,只需用水冲洗。 | ||
29 | 祭司家中的男丁,都可以吃祭肉;这是至圣的。 | ||
30 | 但是任何赎罪祭,如果它的血带进了会幕在圣所内进行赎罪,祭肉就不可吃;必须用火烧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