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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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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和信心 |
| 1 | |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现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 |
| 2 | | 我只想问你们这一点:你们接受了圣灵,是靠着行律法,还是因为信所听见的福音呢? |
| 3 | | 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你们既然靠着圣灵开始,现在还要靠着肉体成全吗? |
| 4 | | 你们受了这么多的苦,都是白受的吗?恐怕真是白受的了。 |
| 5 | | 那么, 神赐圣灵给你们,又在你们中间行神迹,是因为你们行律法,还是因为你们信所听见的福音呢? |
| 6 | | 正如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
| 7 | | 所以你们要知道,有信心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
| 8 | | 圣经既然预先看见 神要使外族人因信称义,就预先把好信息传给亚伯拉罕:“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
| 9 | | 这样看来,有信心的人,必定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
| 10 | | 凡是靠行律法称义的,都在咒诅之下,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常照着律法书上所写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诅。” |
| 11 | | 很明显,在 神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靠着律法称义,因为“义人必因信得生”(“义人必因信得生”或译:“因信称义的人,必定得生”)。 |
| 12 | | 律法本来不是出于信,而是说:“遵行这些事的人,就必因这些事而活。” |
| 13 | | 基督替我们受了咒诅,就救赎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受咒诅的。” |
| 14 | | 这样,亚伯拉罕所蒙的福,就在耶稣基督里临到外族人,使我们因着信,可以领受所应许的圣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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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和应许 |
| 15 | | 弟兄们,我照着人的常理说:一个立好了的约,虽然是人所立的,却没有人可以废弃或增加。 |
| 16 | | 那些应许本来是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的。 神并没有说“给众后裔”,好像指着多数;而是说“给你的一个后裔”,指着一个,就是基督。 |
| 17 | | 我要这样说, 神预先立好的约,那四百三十年后才有的律法,不能把它废掉,使那应许落空。 |
| 18 | | 因为所承受的,如果是出于律法,就不是出于应许;但 神是凭着应许赐给了亚伯拉罕。 |
| 19 | | 那么,为什么要有律法呢?是为了过犯的缘故才加上的,直到那得应许的后裔来到。律法是借着天使经中保的手设立的; |
| 20 | | 中保不是为单方面的,但 神却是一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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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的功用 |
| 21 | | 这样,律法和 神的应许是对立的吗?绝对不是。如果所赐下的律法能使人得生命,义就真的是出于律法了。 |
| 22 | | 但圣经把所有的人都圈在罪中,好把那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应许,赐给相信的人。 |
| 23 | | 但信的道理还没有来到以前,我们在律法下被囚禁、被围困,直到那要来的信的道理显明出来。 |
| 24 | | 这样,律法成了我们的启蒙教师,领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可以因信称义。 |
| 25 | | 但信的道理既然来到,我们就不再在启蒙教师之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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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作承受产业的儿子 |
| 26 | | 你们因着信,在基督耶稣里都作了 神的儿子。 |
| 27 | | 你们所有受洗归入基督的人,都是披戴基督的, |
| 28 | | 并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作奴仆的或自由人,男的或女的,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体了。 |
| 29 | | 如果你们属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按照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