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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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东门 | |||
1 | 他又领我回到圣所朝东的外门,这门关闭着。 | ||
2 | 耶和华对我说:“这门必须关闭,不可打开;任何人也不得从那里进入;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已经从那里进入,所以这门必须关闭。 | ||
3 | 只有君王可以坐在里面,在耶和华面前吃饼;他必须从门廊进入,也必须从原路出来。” | ||
外族人不准进殿 | |||
4 | 他又领我经过北门来到殿前;我观看,见耶和华的荣耀充满耶和华的殿,我就脸伏在地。 | ||
5 | 耶和华对我说:“人子啊!我所告诉你耶和华殿的一切规条和法则,你都要留心,用眼看,用耳听,并要留心圣殿的入口和圣所的所有出口。 | ||
6 | 你要对悖逆的以色列家说:‘主耶和华这样说:以色列家啊!你们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该够了吧! | ||
7 | 你们除了行这一切可憎的事之外,还在你们把脂肪和血献给我作食物的时候,把身心都未受割礼的外族人带进我的圣所,玷污了我的殿,违背了我的约。 | ||
8 | 你们自己没有看守我的圣物,却委派别人在我的圣所里代你们看守。’” | ||
利未人的职责 | |||
9 | 主耶和华这样说:“以色列人中一切身心都未受割礼的外族人,都不可进入我的圣所。 | ||
10 | 以色列人走迷了路的时候,有利未人远离我,走迷了路。他们离开我去随从他们的偶像,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 ||
11 | 他们要在我的圣所作仆役,看管殿门,在圣殿中供职;他们要为人民宰杀燔祭牲和其他祭牲,又要站在人民面前侍候他们。 | ||
12 | 因为这些利未人曾在他们的偶像前侍候这人民,成了陷以色列家在罪孽中的绊脚石。因此,我向他们举手起誓,他们必要担当自己的罪孽。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 | ||
13 | 他们不可亲近我,作我的祭司,也不可亲近我的一切圣物,或至圣之物。他们必要担当自己的羞辱和他们所行可憎之事的报应。 | ||
14 | 然而我要委派他们看守圣殿,办理圣殿的一切事务,作一切当作的工。 | ||
祭司当守的条例 | |||
15 | “以色列人走迷了路,离开我的时候,有祭司利未人,就是撒督的子孙,仍然看守我的圣所;只有他们可以亲近我,事奉我,侍立在我面前,把脂肪和血献给我。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 | ||
16 | 他们可以进入我的圣所,可以走近我的桌前来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职责。 | ||
17 | 每逢他们进入内院的门,必须穿上细麻衣;每逢他们在内院的门和圣殿里供职,他们不可穿上羊毛的衣服。 | ||
18 | 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的头巾,腰间要穿细麻布的裤子;不可穿上使身体容易出汗的衣服。 | ||
19 | 每逢他们出到外院民众那里,就要把供职的衣服脱下,存放在圣殿的房子里,然后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自己的圣衣使人民成圣。 | ||
20 | 他们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头发,只可剪短头发。 | ||
21 | 所有祭司进入内院的时候,都不可喝酒。 | ||
22 | 他们不可娶寡妇或被休的妇人;只可娶以色列后裔中的处女,或是祭司留下的寡妇。 | ||
23 | 他们要教导我的子民分别圣俗,使他们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 | ||
24 | 他们要在争讼的事上作判断,要按着我的典章判断。他们要在我所有的节期里谨守我的律法和条例,守我的安息日为圣日。 | ||
25 | 他们不可接近死人,玷污自己,但如果死人是他们的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或是未嫁的姊妹,他们就可以玷污自己。 | ||
26 | 祭司洁净以后,还要再等七天。 | ||
27 | 他进入内院,到圣所去,在圣所供职的时候,他要献上赎罪祭。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 | ||
耶和华是祭司的产业 | |||
28 | “祭司必有产业;我就是他们的产业。你们不可在以色列中给他们基业;我就是他们的基业。 | ||
29 | 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他们都可以吃。以色列中所有献给耶和华之物,都要归给他们。 | ||
30 | 所有初熟之物中最好的和你们献上的一切供物,都要归给祭司;你们也要把最先磨好的面给祭司,好让福气临到你的家。 | ||
31 | 无论是飞鸟或是走兽,凡是自然死的,或是被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