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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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事待人 |
| 1 | | 不要严厉责备老年人,却要劝他好像劝父亲;劝青年人好像劝弟兄; |
| 2 | | 劝年老的妇人好像劝母亲;存着纯洁的心,劝青年女子好像劝姊妹。 |
| 3 | | 要敬重供养那些无依无靠的寡妇。 |
| 4 | | 寡妇若有儿孙,就应当让儿孙先在自己家里学习孝道,报答亲恩,因为这在 神面前是蒙悦纳的。 |
| 5 | | 那无依无靠独居的寡妇,她们仰望 神,昼夜不住地祈求祷告。 |
| 6 | | 寡妇若奢侈宴乐,虽然活着也是死的。 |
| 7 | | 这些事你要嘱咐她们,使她们无可指摘。 |
| 8 | | 人若连自己的家人也不供养,就是背弃信仰,比不信的人还不如。 |
| 9 | | 寡妇登记,年纪必须到达六十岁,只作过一个丈夫的妻子, |
| 10 | | 并且要有善行的见证:就如养育儿女,接待客旅,替圣徒洗脚,救济困苦的人,尽力行各样的善事等。 |
| 11 | | 至于年轻的寡妇,不要给她们登记,因为她们一旦情欲冲动而背弃基督的时候,就想结婚。 |
| 12 | | 她们被定罪,是因为丢弃了起初的信誓。 |
| 13 | | 同时,她们懒惰惯了,挨家闲游;不但懒惰,而且好说闲话,好管闲事,说不该说的话。 |
| 14 | | 因此,我愿年轻的寡妇结婚,生儿育女,管理家务,不给敌人有辱骂的机会; |
| 15 | | 因为有些人已经转去跟从撒但了。 |
| 16 | | 如果信主的妇女家中有寡妇,她就应该救济她们,不要让教会受累。这样,教会就可以救济那些无依无靠的寡妇了。 |
| 17 | | 那些善于治理教会的长老,尤其是那些在讲道和教导上劳苦的长老,你们应当看他们是配受加倍的敬重和供奉的。 |
| 18 | | 因为经上说:“牛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又说:“作工的配得工价。” |
| 19 | | 控诉长老的事,除非有两三个证人,否则不要受理。 |
| 20 | | 常常犯罪的,你要当众责备他们,使其余的人也有所惧怕。 |
| 21 | | 我在 神和基督耶稣以及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叮嘱你,要毫无成见地持守这些话,行事也不要偏心。 |
| 22 | | 不要匆匆忙忙地替别人按手,也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洁。 |
| 23 | | 因为你的胃不好,而且身体常常软弱,不要单单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 |
| 24 | | 有些人的罪是明显的,就先受审判;有些人的罪是后来才显露出来的。 |
| 25 | | 照样,善行也是明显的,就算不明显,也不能隐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