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所预定“将来必成的事",时候到了必然成就。主使灾难临到地上的人,从来没有谁可以阻止,也无法改善。主预先定了哈米吉多顿的日子,人也不能使天上的时钟逆转。但主已经应许:“念这书上预言,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日期近了。"(启一:3)
听见遵守,是信徒的责任,也是得福的关键。耶稣在世的时候,讲道大有能力。一个妇人听了,深感到“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度闻",就大声称赞 说:“怀你胎和乳养你的有福了。"耶稣说:“是,却还不如听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一一:27,28)
主吩咐使徒约翰,在年老的时候,把残余的精力和时间,来写启示录,绝不是为满足人的好奇心;其目的就是为要叫人得福。主所应许得福的途径,是要遵守书上的话。在第一世纪的环境,教育不普及,识字的人不多;而且那时的书籍要用手传抄,难以普遍流行,所以要有特定的人,在聚会中宣读给大家听,以便会众听了遵行蒙福。
儆醒谨守是主的命令。有人不注重圣经真理,只以为能行奇事是了不起的权能,就崇拜跟随。不过,鬼魔的灵并不是不能行奇事,而且是以此号召,吸引人跟从它,只是没有真理。所以圣徒要明白主的话,知道如何防备,才可以儆醒防备。这就如守望的人,必须知道分辨谁是仇敌,谁是友人,他们的行动,和来的方向,才可以决定如何给城内的人报告,以便作适当的防备,或知道如何反应。如果守望的人懒惰,求肉体的安适,不尽本分,那是极严重的失职;因为他疏忽了所托付他的责任,把全体的安全当作儿戏。
衣服代表行为。相信主的再来,不是把解预言来当消遣,而是殷切盼望,必然认真准备,有圣洁的生活,“像主洁净一样"(约壹三:3)。这样的人,必然得着赏赐,而不至于赤身蒙羞。这里是启示录“七福"中的第三福,是给那盼望并预备主再来的人。
主说:“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看见他羞耻的有福了。"(启一六:15)儆醒过圣洁生活,是对人最有力的见证,蒙主的赐福。主必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