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律法没有规定,对不作“好撒玛利亚人"的处罚,人的内心总会知道,见义勇为是好的品德,忽略当尽的义务,不是好事。律法规定:“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出二三:4)如果对仇敌失迷的牲畜,还要爱护,对失丧的人又当如何?圣经有更高的要求说:“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
人不能凭行善得救,但得救以后的人必然有善行。在所有的善行当中,莫过于以天父的大爱,拯救将灭亡的人。“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并且遮掩许多的罪。"(雅五:20)
要作救人的事工,必须先勇敢,因为自己可能遭受患难。但要注意,不是力量小而胆怯,是胆怯使人消失力量。甘于冒险犯难,有“保守你命的"神同在,没有甚么好怕的。
拯救将亡的人,不能等待,不能推给别人去作。神把你安排在那里,有 的美意,是要你堵住破口,使人不至灭亡。
迷失在罪恶中的人,以犯罪为快乐的事,在危险中而不自知。正如醉酒的人,无觉于生命的不安全。(箴二三:34)只有清醒的人,能分辨安危,能儆醒谨守(帖前五:4-10)。因此,神把救人的责任,托付给得救蒙恩的圣徒。“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九:17),是不容推脱的。那位全知的神,是造人的心,也鉴察人心的;神是全能的神,当你遵行 的旨意,为 争战的时候, 会负责保守你的生命,不容仇敌侵害,救你“脱离诸般的凶恶...进 的天国"(提后四:17,18); 是公义的,必照各人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
今天的世代邪恶,“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 神的儿女“不可徒受 的恩典"(林后六:1,2), 作世上的光,睁开眼睛,看见人的需要,伸出手,为主作拯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