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地都是神的,创造万有的神,却要人纳十分之一。
神只要属 的人纳十分之一。纳十分之一,不能使人成为属神的。而且所纳的,不是所多玛的污秽,而是正当得来的。
十分之一不是守律法
远在设立律法之前,连利未人都还未出生,亚伯拉罕不是奉献所多玛的财物,是“自己所得来的,取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来七:2,17):那位撒冷王,又是大祭司,预表基督。
对于以色列人,十分之一是当纳的,却是出于自愿。因为律法必须要执行,否则只是好的意见和建议而已。圣经未见有谁因不纳什一而入狱,只记载人民不纳十分之一,对事奉的工作有亏损;只有爱主的人,和愿意得福的人需要纳十分之一:
神应许纳什一的蒙福,不是重财,是悦纳人的顺服。
不止一个十分之一
每年的十分之一,是送往神立名的地方,就是耶路撒冷;每三年要纳另一个十分之一,是为了本社区。
不是每人都必须纳十分之一
贫穷的人纳十分之一;富足的人可以纳反十分之一,因为他所有的已经足用,可以把十分之九献给神。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诗二四:1)
法利赛人说:他“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就以为是可夸的功德(路一八:12),神却不以为然。主耶稣注意一个穷寡妇,把两个小钱投在圣殿的银库,郑重对门徒说:“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因为...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可一二:41-44) 当然她是超过什一奉献,因为她更富足,更蒙悦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