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作事的人,很有自信,却不一定正确。很多信奉宗教的人,以为热心就可以蒙福。对吗?这值得思考。
来源
以法莲山地的米迦,偷了母亲的银子。有一天,他因为惧怕母亲的咒诅,就承认了,交还银子。母亲因为溺爱儿子,不谈罪的问题,反更增加了另一项罪:作了两个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子里。米迦也该年纪不小了,儿子到够被他立作“祭司"的年龄,母亲却是不让他长大,老少三代,都同伙作儿戏,造出宗教,真是“任意而行"。(士一七:6)不明白神爱真义的母亲,不知道悔改的宗教领袖,必然是以盲引盲,越走越差。
组合
有一天,来了一个旅人,是来自犹大伯利恒城的利未人,也许,他看出米迦初创的宗教需要助手,声明自己正“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米迦看到发展增长的机会来了。他们立即进行谈判合作。米迦提出条件:“你可以住在我这里。我以你为父,为祭司;我每年给你十舍客勒银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虽然不能算是最优厚,但生活总算安定,衣食无缺。少年利未人衡量之下,依自由意志接受了合约:“就进了他的家,利未人情愿与那人[米迦]同住。那人看这少年人如自己的儿子一样。"(士一七:7-11)米迦怎么样爱其他的儿子们,也照样看待少年利未人,可算待他不薄,劳资关系很过得去。
动机
这一家的宗教动机,是问题的所在。以无原则的溺爱,代替真理;以外表的敬虔,代替合神旨意的敬拜,制造偶像;以人为的组织,代替肢体的配搭,以为有了利未人作祭司,就符合了宗教的要求。少年利未人呢,则以事奉肚腹为事奉神,竟然“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作职业的传道度日。更严重的后果,是使参与这种活动的人,有虚假的安全感;教头米迦有把握的说:“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与我,因我有一个利未人作祭司。"是真的吗?“任意而行"还想得神的赐福! ( 士一七:12,13)“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与我"(士一七:13)说得那么肯定,可惜是不知道自己不知道。而这样的宗教并没有绝种,谬种流传,为害不浅。求主怜悯,赐人悔改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