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孙随自己的意愿行事,不能自我约制,没有道德标准和原则,把私怨与国仇混杂在一起。但神能藉这个不完全的人,成就 的计画。参孙因他所定的非利士妻子,泄露他的谜底,就未待婚筵终结,不曾与新妇同房,而发怒离去。他岳父当作这婚姻破裂了,而将其妻给了他的伴郎。当参孙再来寻妻的时候,岳父自知理亏,想以更美丽的次女为补偿。参孙归咎于全非利士社区,予以经济惩罚,放火烧了他们的田园。情欲的火越延烧越大。非利士知道祸由其岳家而起,就用火烧了妇人和她的父亲。参孙为报仇,转而大大残杀非利士人。无论对付甚么仇敌,这样的作法,都是过分的。
这样的行事,跟非利士人并没有分别,莫怪他们说一样的话。非利士人向犹大兴师问罪说:“我们上来是要捆绑参孙;他向我们怎样行,我们也要向他怎样行。"参孙的回答:“他们向我怎样行,我也要向他们怎样行。"(士一五:1-11)圣徒甘愿跟“世人的样子行"该知道是羞耻。(林前三:3,4)哪还该有道德上的优越感,称别人“未受割礼的"(士一五:18)?
犹大人违背神,不愿负神的轭,而甘心负非利士人的轭:“非利士人辖制我们,你不知道吗?"显然是责怪参孙干扰平安被奴役的现状;他们宁愿聚众捆绑参孙,而不肯团结支援参孙,同胞的爱在哪里?真是没有原则的世代。
参孙有勇力抗拒,但他不愿用于对付同族。他束手就缚,被交在敌人手中;却挣断捆绑,击杀非利士人。“他见一块未乾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以击杀一千人。"驴腮骨并不是理想的兵器,但有神的灵同在,就可以得胜。
参孙到底是必死的世人,他的耐力有限,久战感到口渴;这是圣经记载他第一次呼求耶和华:“你既藉仆人的手施行这么大的拯救,岂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呢?"这表示他知道自己的缺乏,想到神的荣耀。这是参孙第一次祈祷蒙允的经验,是在他自己力量衰竭,生命遭到威胁的时候。他抛开驴腮骨,抛开血气的兵器,仰望呼求神,就得神赐下活水涌出:“呼求者的泉源"(士一五:19)
久战困乏的人啊,要知道你的力量有限,抛掉手中的死骨头,向神呼求吧, 也会为你开活水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