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不止是口头承认有罪,更是要认识罪的可恶可怕。
耶路撒冷本来该有大会,欢迎以斯拉等自远方来的人,却成了一场好哭,全民举哀。又值雨季,天空阴暗,气氛益加凄绝,好像耶和华含怒,就要降罚一样。
违背神犯杂婚罪的人,共有113人,并不算是很普遍;但其中有祭司17人,利未人10人,平民86人,而且是首领们领首犯罪(拉九:2),所以有扩大的可能。幸而人民对这罪的感觉很为敏锐,看见他们的领袖以斯拉伤痛的情形,都大受了感动,觉得扎心,也来一同痛哭,是知罪的表现。
有人在认罪的时候,哭泣一场,过后依然故我,不是真正的复兴。在会众以拦子孙中,有耶歇的儿子示迦尼,虽不是他父亲,却有族亲娶了外邦女子(拉一O:2,26),他起来提议:“以色列人还有指望",但在认罪之外,必须对付罪。“你起来,这是你当办的事,我们必帮助你,你当奋勉而行。"
领袖应当坚持立场,不与罪妥协,领头承认全民的罪。但个别的认罪,对付罪,必须有圣灵感动,叫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不是强迫承认的事。
在另一方面,神的子民犯罪,不仅是个人的事,影响到整个社区的结构,是关乎信仰和文化,必需要清楚查明办理。因此,他们按着宗族,指派领袖查办:不仅是要确定是谁犯罪,不能凭道听途说,就轻率从事,定人的罪,也不是背后批评一番就算事;还要面对他,辅导他,让他自己知罪,认罪,还要商定如何处理(太一八:15-18)。不过,外邦女子也是人,况且有的生了儿女,总不能因不是神的旨意,轻易丢在欣嫩子谷中,应该为他们安排生活。而悔改的祭司,利未人,该如何恢复事奉,都要在公义和爱心的原则下,作适当的处理。因此,前后用了一百天的时间,修复这社区的破口,可见罪蔓延的广泛,处理该谨慎。(拉一O:9,16,17)对付罪虽然麻烦,只是不对付麻烦更多。但“还有指望",悔改行神旨意可以蒙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