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徒行传的开始,路加追述他“作了前书[路加福音],论到耶稣一切所行所教训的"(徒一:1)。注意这里的用词次序:先说到“所行",才说到“所教训",是行在言先。
保罗对他所工作过的教会,讲到以往的情形:“你们知道我们在你们中间,为你们的缘故是怎样为人"(帖一:5)。
这位信心的使徒,比谁都清楚知道“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不是出于行为"(弗二:8,9);但他也知道,行为是信心的果子,是主的工人的见证。他坦然无愧的,对以弗所的教会长老们说:“你们知道,自从我到亚西亚的日子以来,在你们中间,始终为人如何"(徒二O:18)。如果保罗作过任何见不得人的事,他就没有资格这样说。
保罗嘱咐他属灵的儿子提摩太说:“你要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要在这些事上恒心;因为这样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听你的人。"(提前四:16)教训要实行,必先由自己作起。
教育(education)这个字,源于拉丁文 duc(领导)。可见教导的条件,是要以身作则,正是所谓“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讼"只是言词的争辩;有行动的教导,才可以达到使人听从的目标。
为了使年轻的提摩太受人尊敬,教导有效果,年长的保罗先教导他,要“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为人和教训要彼此相符,谨慎不可脱节。“总要在言语,行为,爱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这是为人,生活圣洁无可指摘,领信徒跟从效法;不过,无论生活的见证如何重要,传道人总是必须传道,施洗约翰的生活奇特的圣洁,又被圣灵充满,但他如果不发声呼喊,叫人悔改,只能算是旷野怪人,因此,“你要以宣读,劝勉,教导为念",这是教训的工作(提前四:12,13)。
保罗不是说,这是一个好政策,可以给人好印象;而是说要持之以恒,经常去行。这样作的原因,既然是于灵命有益的事,就是得救蒙恩的人所当行的,使我们活出得救的生命来;同时,发出基督的馨香之气,使别的人领受见证,羡慕圣徒新生的果子,因认识主而得救恩。
求圣灵感动属主的人,行动与教训,二者必须一致,不互相矛盾。好的果子,能够使教训的声音更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