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释义 》__林献羔灵音丛书 ……点击这里用繁体中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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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罗马书1:7,16-17,3:25-26,5:1

教会真理是在书信特别在保罗书信里。

新约共27卷,除了四福音、使徒行传和启示录 ---……点击这里用繁体中文阅读6卷,其它21卷都是书信(从罗马书到犹大书)。本来启示录也是书信。

只有圣经用书信格式写出教义,书信是新约时代启示的特征与性质。

一、保罗书信

保罗写的信是最多,共13卷,从罗马书至腓利门书,称“保罗书信”。其中有9卷是写给7个教会(罗马书至帖撒罗尼迦后书),是教义书。还有4卷是写给3位教会的首领(提摩太前书至腓利门书),所以也可算是写给教会的。

罗马书是保罗书信的第一卷,是基督徒信仰的根基、灵程上的指标、建立教会的蓝图、是最有影响力的书卷和最清楚的福音。

二、保罗书信的影响

从古到今,罗马书信注释及讲解的书比其它书卷都多。

1.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

在公元386年的夏天,有一天他在朋友亚立普Alypius 的花园哭泣时,忽然听到一小孩说:“拾起来读吧”。他随手拾起一本圣经,一翻就翻到罗马书13:13-14,当他读了之后,就悔改归主了。

2.马丁·路德 MartinLuther

1513年,他是奥古斯丁会的神父、威丁堡Wittenberg 大学的神学教授,他讲授诗篇。当时,他心灵很痛苦挣扎,要寻找施恩的神。他认为“神的义”(诗31:1)怎能“搭救我”?过去他以为神的义只是定罪,后来他读到罗马书1:17因信称义之道,他发现是藉神的恩典使我们因信称义。他重生得救了。

他认为:罗马书陈述福音,比任何一卷更清楚,这是新约书卷中最主要的一卷、是最伟大的代表作、是光和路。他读罗马书,明白了“义人必因信得生”。他于1517年10月31日掀起了改教(更正)的帐幔。

3.卫斯理·约翰 JohnWestley

1738年5月24日,他很不愿意参加伦敦奥德斯盖特Aldersgate 街的莫拉维亚家里聚会。在聚会里,他听到有一人朗读马丁路德的罗马书注释序言。约在8时3刻,他相信了基督,有了得救的确据。

4.巴特Karl Barth

他是瑞士阿郜州Aargau 撒芬韦Safewil 的牧师。他出版罗马书诠释Romerbrief ,此书出版后,好象一枚炸弹落在神学游乐场里。

5.加尔文·约翰John Calvin

加尔文讲:“任何人通晓这卷书,就是找到一条明白整本圣经的通道。”

6.彼得的评价(彼后3:15-16)

每一个基督徒,必须熟读罗马书。

罗马书是世上最深奥的作品,这是最完善的真理。我们当注意罗马书的每一个字。

三、概  况

1.作者

保罗(罗1:1):口授,由推基古记录。推基古可能是他主人该犹所提供给他作秘书。

早期教会没有反对是保罗写的。从16章的问安也显明是他写的。连异端者马吉安也承认是保罗写的。

(1)他原名叫扫罗(徒13:9):

他生在基利家省的大数城(徒22:3,21:39)。基利家是小亚细亚东南一个重要省份,大数是省府。那里有出名的运动场、有很大的学校。

(2)他是犹太人:

他属便雅悯支派的。他所受的是以犹太教育为主,在迦玛列门下受教。他是个法利赛教派的人,靠守律法(徒22:3,26:5,加1:14,腓3:3-6)。他通晓希腊文、希伯来文和亚兰文。

按血统,他是犹太人;希伯来人(腓3:5),是指在言语、文化等按犹太人方式生活的希伯来人。

按国籍他是罗马人(徒22:25-29)。

(3)他信主前是自义,敌挡基督徒(徒7:58-60,8:1-3,9:1-2,林前15:9,加1:13-14)。他以为逼迫教会才蒙神悦纳(提前1:13)。

(4)保罗Paulas :

保罗Paulas 是拉丁文,“小”的意思。不是在他悔改后改这名作纪念的(徒13:7,9),而是神要他从一个骄傲的扫罗改变为一个基督的小使徒。后来,他作了外邦使徒(徒9:15,26:19-20)。

扫罗这名是从本族得来的,是他父母把“扫罗王”的名字赐给他,显明他的宗教与世系;保罗,指明有罗马公民的权利,是当时最有价值的荣誉。

(5)保罗早想往罗马(徒19:21):

他不是到罗马开荒(罗15:20),而是先用几个星期与罗马信徒相交,但当时东方工作还未完成(罗1:13,15:22)。这时候,他在小亚西亚、马其顿和希腊布道及建立教会之工已完成(徒20:2-6)。在他未访罗马之前,年将60岁,他先将外邦人的奉献款送到母会耶路撒冷(林前16:1-3),然后朝向西方走,去罗马,再从罗马到西班牙(罗15:22-24)。罗马西部是最古老的省份,是欧洲的尽头,要使罗马成为布道工作的根据地。当他到耶路撒冷后,他受逼迫,他为主作见证。主说:“……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徒23:11)。这信完成了3年后(公元60年),他终于在耶路撒冷被捉送往罗马去(徒28:16,30-31),他被控告污秽圣殿。

他在罗马兵丁看管下逃走,他沿着城南的亚比安大道Appian Way 往北走。罗马信徒出迎,使保罗大得鼓励(徒28:15)。他不论在皇宫或坐堂,他都向各阶层传福音。以后两年,留在罗马,在自己所租的房子接待客旅(徒28:30-31)。

(6)殉道:

几年后,他在城郊奥斯丁大道Ostian Way 的亚奎撒斐西Aquse Salviae (现代的Tre Fontane)被斩。他的坟墓在“圣保罗墙外”大教堂的祭坛底下。

2.日期:公元57年冬或58年初春

他在第3次旅行布道时,他已传道10多年了,在写哥林多后书不久后才写罗马书。

罗马书在书信中排第一,但他写此书的时间是排第六。

3.地点:在哥林多写的

保罗住在希腊的亚该亚该犹家里写的(罗16:23)。该犹是哥林多人,是哥林多教会信徒。当时提摩太与保罗同在罗马(徒20:4,罗16:21)。

保罗先在哥林多写了加拉太书,之后,他才写罗马书。当时正遇坚革里(哥林多东南面的一个港口)教会的一位女执事非比要到罗马去(罗16:1-2),保罗就托她把罗马书带到罗马去(因为当时交通不方便,信件来往不容易)。

4.罗马城

罗马城建于公元前753年,迅速繁荣昌盛。

罗马是当时罗马帝国的首都,是世界的中心,当时已有100万居民,超过当时任何城市。她是现在意大利的首都。

罗马城座落在一连串山坡低丘(七座山丘)上,离地中海28公里。以公共建筑、水道桥、浴室、剧院、壮丽的花园、完全的下水道和大道闻名于世。

地理特征:是凯比头林山丘,其上建有罗马天神朱比特及天后朱诺的神庙。邻近的巴拉丁山上皇宫林立,尼录皇的“金宫”(大理石砌成的宫殿)座落在这里。

5.罗马教会

(1)起源:

圣经没有记载。罗马书没有详言罗马教会的情况。保罗是写给一个不熟识的教会。

有人说是彼得和雅各创立的,但罗马书没有提到他们。

五旬节时(公元30年),有“从罗马来的客旅”(徒2:10),后来他们信了耶稣,列入3000人内(徒2:41)。可能是他们把福音带回罗马去(例如百基拉和亚居拉,参徒18:2,罗16:3-5)。

(2)罗马教会由犹太人(不是主要的)与外邦人(亦相当多)组成(罗1:6-7,13,2:17-29,11:13,25,15:15-16):

以26位被问安者中,有2/3的名字是出于希腊文,这是外邦人占多数的教会(1:5-6,13,15:15-19)。

(3)16章给我们看见罗马还有家里的教会:

百基拉和亚居拉家(16:3、5)。另外,罗马有“该撒家里的人”(腓4:22),表明罗马政权中(包括看守保罗的士兵)也有人信了基督。

(4)当时罗马教会兴旺(1:7-8),但未成熟。他们虽然接受了基督,但仍按着犹太人的方式行事。他们以前没有看见神迹,也没有见过使徒。

6.写信的原因

(1)保罗是罗马公民,他早就想访问罗马。罗马教会虽然兴旺,但对基本真理还没有全然清楚。因此,保罗对罗马教会要作真理栽培的工作,因为罗马教会不是保罗建立的,又因犹太人从亚洲到希腊搅扰(徒17:1-15)。保罗写罗马书给他们,免得他们被误导。

(2)罗马教会的犹太信徒与外邦信徒有磨擦和误解,特别是对3-4章,9-11章,双方都坚持己见。

(3)加拉太教会有律法派搅扰,对因信得救的真理有怀疑。这种风气也传到罗马教会,所以保罗特写罗马书。加拉太书是福音的“自由大宪章”;罗马书则是详细的“宪法”。

我们当以罗马书为主与加拉太书合读,因为加拉太教会的问题也就是罗马书4-8章中的讨论内容。

7.主题与目的

罗马书是圣经中述说基督教真理最详尽的一卷。

(1)主题:

“从神来的义”(1:16-17),包括“因信称义”、成圣与信徒坚固地位。

按神的标准,人人要被定罪。但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被埋葬和复活了。我们只有在基督里因信称义(1:16-17)。本书讲因信称义最为透彻。

罗马书是神学观点的系统,但其它书信都是处理一些当时的难处等。

(2)目的:

① 保罗为将要往罗马之后到西班牙铺路(1:10-15,15:22-29)。

② 向未受过使徒教导的教会介绍救恩真理。

③ 解释神整个救赎计划,犹太与希腊关系,罗马教会被希腊信徒排斥(14:1),因犹太信徒仍觉需要守饮食条例并守圣日(14:2-6)。

8.钥节钥字

(1)钥节:1:16-17,3:25-26,5:1。

(2)钥字:公义(66次)、信(62次)。

四、内 容

1.分 段

每段结束语都有颂赞(8:39,11:33-36,16:25-27)。

(1)序言(1:1-17):

保罗自我介绍,然后立即讲解“福音拯救罪人”   ——福音的简介。

① 问安(1-7节)。

② 保罗的心愿(8-15节)。

(2)主题(1:16-17):

因信称义,从神来的义。

(3)教义性(1:18-8章):

① 因信称义的背景:人的罪与神的忿怒(1:18-3:20)。

a. 外邦人的罪(1:18-32)。

b. 神审判的原则(2:1-16):

一般原则(1-11节),律法的功用(12-16节)。

c. 犹太人的罪(2:17-29)。

d. 普世人的罪(3:1-20)。

② 因信称义的真理(3:21-5章):解决行为上的罪。

a. 称义的解释(3:21-31):神的根基和范围。

b. 称义的例解(4章):

亚伯拉罕被称义的事实(1-22节),亚伯拉罕被称义的意义(23-35节)。

c. 称义的福乐(5:1-11):义的果子。

d. 称义的根基(5:12-21):这段是本书的高峰。

亚当与基督的比较:人的义与神所赐的义的对照。基督所作成的工向亚当的罪夸胜。这是两个时代(死的时代与生命的时代):亚当是旧时代之首,基督为新时代的创始成终者。

③ 因信称义的结果——成圣的生命(6-8章):

解决内心道德上的罪(成义)。

a. 受浸的表明,从罪奴成为义奴(6章):

生活的根基——与基督联合。与主联合的生命(1-11节),实际生活的圣洁(12-23节)。

b. 善恶律之争(7章):

实际经验,成圣的需要。

c. 靠圣灵得胜(8章)。

(4)民族性(9-11章):

这段不是插语,而是上文的发展。关乎以色列被弃问题,福音与以色列民的关系。因信称义不能抵触神的应许。这也是尊主而活的生命。

① 福音没有取消给以色列民的应许(9章)。

② 福音反实现神给以色列民的应许(10章):

凡信的都必得救:以色列“现在”的被弃。

③ 福音使以色列人更有指望(11章):

以色列“将来”的全家得救。

(5)实用性(12章-15:13):

因信称义的生活实践(生活标准)。

① 在教会里(12:1-13)。

② 在世界上(12:14-21)。

③ 在国家里(13章)。

④ 人与人的关系(14章-15:13)。

(6)结语与问安(15:14-16章)。

2.章 题

(1)外邦人的罪。

(2)犹太人的罪。

(3)普世人的罪与称义的方法。

(4)亚伯拉罕因信称义。

(5)亚当与基督。

(6)与基督联合。

(7)脱离律法。

(8)得胜的秘诀。

(9)以色列被拣选。

(10)以色列被弃。

(11)以色列被赎回。

(12)活祭与侍奉。

(13)爱神爱人与爱自己。

(14)信心的生活。

(15)盼望的生活。

(16)举荐与问安。

3.罗马书的四个要题

(1)福音是为普世人预备的:

犹太人认为救恩只为他们预备(1:5,16,2:9-10,3:9,22,29-30,10:12-13)。

(2)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律法的要求是“行”(2:13)。律法显明人的罪,又显明人对罪的无能。律法的义(腓3:4-9),保罗无可指责,是他自己的义。律法的总结是基督(罗10:4),人要信靠基督。

(3)以色列人:

救恩出于犹太人(约4:22)。真信的犹太人才是“真犹太人”(罗2:28-29)。神拣选犹太人不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比别人好,而是神的权柄与恩典(9:11-15),外邦人也不比以色列人强(11:25-27)。

(4)完全的救法:

① 罪人因信称义。

② 得胜方面:

与基督同死同复活是得胜的要诀(6:1-11)。我们当顺服新生命之律(7:14-23),以新生命之律胜罪(7:22,25,8:1-2),当随从圣灵(8:5-6,13-14,26)。

③ 要有实际的生活(12-15章)。

五、特  点

1.书 信

(1)福音书:

羔羊宝血使我们得自由,论神的救赎。神从外面对我们说话。

(2)书信:

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神在我们里面对我们说话,这是教会的真理与生活。在福音书时,圣灵未降临,圣灵在使徒行传第2章降临后成立教会,默示使徒写书信——教会的真理。

(3)罗马书是书信的第一卷。

2.罗马书引旧约最多

(1)引旧约有14卷:

以诗篇和以赛亚书最多。

(2)引旧约有70多次:

五经和先知书占60次。

3.罗马书中的“律法”nomos 一词

这词在罗马书出现70多次,它的含意:

(1)指一般律法(4:15,5:13)。

(2)一种原则(3:27)。

(3)摩西五经(3:21)。

(4)全本圣经(3:19)。

(5)生命中的本性(8:2)。

4.特用的字

罗马书有290个字是保罗其它书信中所没有用过的;其中有94个字是新约别处所没有的。

5.发问

罗马书有83次发问,是圣经发问最多的一卷。

6.重要性

(1)这是基督徒信仰的根基:

从称义而得救、得生命、得胜,以致得完全。

(2)这是书信最重要的一卷。

(3)是灵程上的指标:

罗马书教导信徒如何奔走灵程。

(4)是建立教会的蓝图。

(5)是教会历史的明灯:

罗马书在各个时期指引着教会走在正道上。

7.基要的教义(1-8章)

罗马书论福音如何拯救罪人,罪人怎样才得称为义。

(1)不能称义的途径:

① 自然宗教不能(1:19-20):

其它宗教只有沦落为拜偶像(21-32节),也会偏向伪善和不义(2:1-16)。

② 启示宗教不能(3:1-2):

犹太人不能遵守律法(2:17-29),律法指控犹太人有罪(3:1-20)。

(2)四个反面道理:

① 自然界不能使我们称义(1:20)。

② 我们不能使人称义(2:15)。

③ 宗教礼祭不能使人称义(2:17-21)。

④ 道德律不能使人称义(3:20)。法利赛人、那少年人(路10:29)以自己为标准。

以律法只能称义于朝庭。

(3)怎样得称为义:

“称义”,希腊文dikaioo,加拉太书8次,罗马书14次。

神对不虔不义的人只有忿怒(罗1:18)。

① 不是靠守律法:

原来是“行律法的称义”(2:13),但这是被律法称义而不是被神称义(比较3:20,4:2)。

我们有罪,遵行律法也不能赎我们以前的罪,所以在神面前称义就不能靠行律法了(加2:16,3:11,5:4)。

世上没有义人:只有耶稣是没有不义的(约7:18)。因为耶稣是无罪的义人,守全律法,祂把祂的义加给我们,我们才能被称为义人(罗3:22)。

② 不是靠行为称义(得救)(弗2:9)。

③“被圣灵称义”(提前3:16)。

④ 全是神的恩典(多3:7)。

⑤“因基督耶稣的救赎”(罗3:24-26)。

⑥“藉着人的信”(25节):

我们说“因信”,其实我们是“藉着信心”,因着神的恩典。

这信是能产生行为的真信心(雅2:21-25)。我们要“信靠”神才能得称义。

马丁路德读了罗马书1:16-17,他就从天主教出来了!

(4)因信称义的七种果效(罗5:1-11):

①“得与神相和”(1节)。

②“得进入……恩典中”(2节)。

③“……盼望神的荣耀”(2节)。

④“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3节)。

⑤“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5节)。

⑥“免去神的忿怒”(9节)。

⑦“以神为乐”(11节)。

(5)称义与成义(5:19):

神除去我们的罪,给我们能力能以得胜。

实际上的成义(6:16),就是成圣(19节)。

8.论生命与生活

1-8章是论生命;9-16章是论生活。正如以弗所书1-3章是论生命,4-6章是论生活。

9.论“罪”

(1)1-5章是对世人,用sins,罪行,到第5章才提罪人(5:6-7,19)。人一生下来就是出自亚当,他就是罪人,所以他会犯罪(罪行)。

(2)6-8章是对信徒,用sin,罪根。罪得赦免后,才知道有罪根。

10.论宝血与十字架

(1)1-5章提宝血:

一个罪人犯罪,需要主的宝血来洁净和赦免,“靠着祂的血称义”(5:9)。

(2)6-8章不提宝血,而提十字架:

信徒对付旧人,是要靠基督的十字架(6:6)。

11.论基督的复活

(1)使我们称义(4:24-25):

复活是称义的论证。

(2)复活是我们生活的能力(6-8章):

特别是8:34。

12.论三个死(6-8章)

(1)向罪死……向神活(6:11)。

(2)向律法死……许配给基督(7:4)。

(3)向肉体死……随从圣灵(8:13)。

13.论圣灵

第6章我们得救后,就要把自己献给神。

第7章论失败的生活:靠自己只有失败。

第8章论得胜的生活:靠圣灵。第7章没有提圣灵,第8章才提圣灵。

14.论永远得救

(1)因信称义:

这是永远称义的。

(2)保罗的失败(7:18-25):

这也是每一个基督徒的经历。不过,不是失败后又要灭亡。保罗说:“我真是苦啊”(7:24),但他没有说我灭亡了。

(3)当靠圣灵得胜(8章):

从8:31-39,我们得知无论什么“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39节),所以我们是永远得救的。如果我们得胜,我们便会得着冠冕了。

 


第一章  外邦人的罪↑↑↑点此处返回目录

保罗没有到罗马:罗马是当时世界最大的帝国、最大的首都、有最大的教会,他写信给一个他不认识的大教会。

罗马书第一章分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关于福音的7个要点(1-17节):

(1)来源于神(1节)。

(2)旧约已经应许了(2节)。

(3)福音的内容耶稣基督(3节)。

(4)福音的对象(5节)。

(5)是神拯救的大能(16节)。

(6)是给全人类的(16节)。

(7)只因信而得(17节)。

第二部分是外邦人的罪(18-32节)。

第一部分分两大段:

一、引  言(罗1:1-7)

这一段是保罗书信最长的引言,但没有个人的问安。这一段说明什么是福音,保罗特派去传福音。

1.保罗的自称(1:1),没有加上别的名字

保罗正式介绍自己,因为罗马教会少人认识他。

按原文第一个字是“保罗”:希伯来文“扫罗”(徒13:9),他自使徒行传13章开始国外布道旅程后,圣经不再称他为“扫罗”了。

(1)“耶稣基督的仆人”:

“仆人”:doulos,奴仆。奴仆是受主人的支配,绝对服从主人的,但神仆就不受苛待,而是乐意侍奉。他称耶稣为“主”(3节),自己为奴仆。

旧约指属神的伟人:摩西(书1:2)、约书亚(书24:29)。“仆人”也是众先知最得意的头衡(耶7:25,摩3:7)。

保罗把自己列入先知行列,没有其它工作比传福音更有价值,保罗是以此为荣。

(2)“奉召为使徒”:

先成为奴仆,再被召,差到外邦作使徒(加2:8)。

(3)“特派传神的福音”:

“特派”:原文有“专为”、“分别出来”的意思。

“特派”与“法利赛”同一字根。法利赛人分别特派研究律法,法利赛意即被分别出来的人。法利赛人是不让自己的衣服下摆碰到平常人的。保罗分别出来作福音的工作。

原文虽然没有“传”字,但有“投入”意,投入也离不了“传”。耶稣最早在加利利传福音(可1:14),保罗后来到罗马传,可能也向该撒传。

2.保罗所传的福音(1:2-6)

保罗用5节经文来解释他所传的福音,所以引言特别长。这福音包括基督的降生、受死、复活,及祂为人子、神子、主、弥赛亚等身分。

(1)福音的内容(2-4节)

① 旧约的预言(2节):这里“圣经”是指旧约说的。

全旧约都预言耶稣(路24:44),是藉众先知——大卫(徒2:30)、摩西(徒26:22)、撒母耳(徒13:20)等。

“在圣经上所应许的”:福音不是由众先知所传的,而是所“应许”的。

② 耶稣的出生(3节):这是祂的人性。

大卫的后裔(太1:1)。

③ 死而复活(罗1:4):这是祂的神性。

“按圣善的灵说”:是圣灵。从上下文给我们看见三一真神。

“以大能显明”:“显明”horizo,不是“变成”(腓2:6),可译指定、指派、预定,甚至被立为。耶稣在世工作时以谦卑出现,复活后以大能显明(可9:1)。祂未复活前亦有大能,但隐藏;复活后就显明了。

(2)福音的功效(罗1:5-6):

①“我们从祂受了恩惠”:“我们”,特指保罗自己,因下文说“使徒”。

②“……信服真道”:使蒙恩者信服。

没有顺服的信心就不是真信心。

③“其中也有你们”(6节):上文“万国”,是外邦,“也有你们”,指罗马信徒。

3.问安(1:7)

本来1-7节都是问安,但真正的问安是在第7节。

(1)对象:

“在罗马”(15节)。“作圣徒的众人”,有少数的以色列人(10:21),包括罗马家里的众教会。

(2)“愿恩惠平安”:

不是得救的恩典,乃是生活上及侍奉上的恩典。

“平安”shalon,是犹太人传统的祝福。先有恩典才有平安。

二、保罗的心愿(罗1:8-15)

这是保罗对罗马信徒的关心。他渴望到罗马,与他们分享神的恩典,要还福音的债。

1.“第一”,为他们感谢神(1:8)

“第一”下面没有提第二、第三(参林前11:18等)。这里只说“第一”,不是有第一点而没有第二点,保罗的意思是“首先”或“从起初”。

“为你们众人感谢我的神”:保罗书信除了福音书之外,各卷开头都为读者感谢神。他不只为他们祷告,更为他们感谢。

“我的神”:表明内心和神有密切关系(林后1:4,腓1:3,4:19,门4)。

“因你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天下”,指罗马帝国各地(路2:1,帖前1:8)。

2.神为他作见证(罗1:9)

(1)“用心灵所侍奉的神”:

“用心灵”:是“在我的灵里”,“侍奉”latreuō,正如祭司在圣殿或会堂里供职。

(2)“可以见证”:

应译“因为神是我的见证”。保罗以神为他作见证,这是誓言,但不是指天指地的誓言,保罗曾多次提到神为他作见证(林后1:23,腓1:8,帖前2:5等)。

3.保罗祷告要前往罗马(罗1:10-13)

(1)“或者”,“终能”(10节):

这是他的祷告。他经过罗马要到西班牙,把福音传开(15:22-32),当时没有一个使徒到过罗马。

(2)原因(11-13节上):

“切切的想见你们”: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是要有所“分给”,为要坚固他们。

“就可以同得安慰”:彼此的信心(可指信实、信心的盼望)。

“同得安慰”:可译“互相勉励”。不只他们得益,保罗也得安慰。

“要在你们中间得些果子”:原文有“也”字。保罗在别处得果子,也要在罗马得些果子。“些”字,表明保罗很谦卑。“果子”,特别指人,即初信者。不是“结”,而是“得”,意思是收成工作的果效。

4.“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1:13下)

他需要先完成在希腊国东部的工作。公元49年皇帝诏谕,将犹太人赶出罗马(徒18:2),这是阻隔之一。后来保罗到罗马,途中经海险,又被蛇咬、被囚(徒27:13-44,28:3,16)。

他祷告要去罗马,不一定顺利,但也成功。

5.要传福音(罗1:14-15)

(1)他欠福音债(14节):

“希利尼人”,即希腊人,亦指说拉丁语、过希腊生活的罗马公民。

他写信给罗马人,但提到希腊人。当时“希腊”这个字没有种族的意义。当亚力山大征服波斯后,希腊文和希腊思想广传当时的世界。一个懂希腊文化和拥有希腊心智者称希腊人。

“化外人”Barbarians,野蛮人。希腊人听不懂他们的言语,只模仿口音“巴巴”。罗马人与希腊人称其它国的人为化外人。

(2)“我都欠他们的债”:

保罗不是受过他们什么好处,要偿还。这是福音的债,向所有人(徒10:34-35),无论“聪明人”或“愚拙人”。

保罗尽力传福音给在罗马的人(罗1:15):保罗写信给罗马的基督徒,但他将福音“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

三、罗马书主题(罗1:16-17)

这是罗马书最主要的两节经文。主题是“因信称义”。马丁路德因读了这两节,毅然“改教”(复原)。

1.保罗的态度(1:16 上)

“我不以福音为耻”:当时的人是以福音为耻的。

保罗50、60岁,经20多年灵战的体验:他在腓立比入狱、被逐出帖撒罗尼迦、被偷运出庇哩亚、在雅典受讥笑、在哥林多讲福音被看为愚拙(林前1:23)、被犹太人看为绊脚石,但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2.因信称义的内容

(1)“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罗1:16):

这是福音的本质,是爆炸性的能力,包括耶稣的降生、代死、复活、升天、再来及基督徒的生活。

(2)神的义(17节上):

这是从神来的义,或神所承认的义,是罗马书的中心思想(腓3:9)。

① 神的属性是义(创18:25,罗3:25-26)。

② 神的行动与救恩有关(诗98:2,赛46:13)。

③ 是神所成就的:算在我们身上(罗4:3),是礼物(罗5:17),是神给人的义。

④ “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显明”,常译作“启示”。

(3)“本于信,以致于信”:

加尔文说:“这是从一种程度的信心进入另一种程度的信心。”

奥古斯丁认为:这是从传福音的人到听福音的人。

特土良认为:这是从旧约的信到新约的信。

巴特认为:这是从神的信实到人的相信。

莱德弗认为:这是从信开始,达到信的目标。

马丁路德说:“是从信心渐渐加多。”

陶德用“香气”(林后2:16)来比作完全的信心。

近代学者多半同意这个说法:这表明神的义完全是因信加给人的;本于某程度的信,致另一程度的信。

3.对象(1:16下)

“要救一切相信的”,是指全人类的。

(1)“先是犹太人”(约14:22,罗9:3-5):

神拣选亚伯拉罕,且应许赐福给他的后裔(创12:1-3)。并不是因为他们好,而是他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是信心的父,神赐福给他们,使他们预备迎见弥赛亚。

基督出于犹太(罗9:5),教会先在犹太中成立,保罗每次传福音都是先向犹太人讲。

(2)“后是希利尼人”:

这是外邦的代表,因为福音先给犹太人,再由保罗传给第一个外邦国——希腊。

4.“义人必因信得生”(1:17下)

引用哈巴谷书2:4,保罗解释为“因信被称义的人必得生”。罗马书1-4章讲称义,5章以后讲生活,亦因着信。先从死亡出来得生命,以后的生活也是因着信。

称义dikaioun,是第一人称、单数、现在式,称义是算为义,表明没有罪了。

因信(参加3:11,来2:4,10:38,腓3:9)。

四、外邦人的罪(罗1:18-32)

在谈因信称义之前,先谈人的罪与神的忿怒(罗1:18-3:20)。

1.人的不义,神的忿怒(1:18-23)

(1)人的“不虔不义”与神的忿怒(18节):

① 不虔不义:

“不虔”:是对神,违背十诫第一石版条例。

“不义”:对人不道德、不公正的态度,违背第二石版条例。

人对神不虔,自然就会对人不义。不虔是根源。

② 神的忿怒:

保罗三次说:“神的忿怒”(罗1:18,弗5:6,西3:6),其它不说“神的”。只说“忿怒”(罗3:5等)。

神向人发怒(耶7:16),但神不“生气”。

神的忿怒,不单到审判时才有,现在也有:本节的“显明”是现在式的。

(2)人否认真神存在的罪(19-20节):“无可推诿”。

① 人的心灵有认识神的本能(罗1:19,创1:26):

人(包括化外人)都有宗教思想,在心灵或理智上明白有神,但因被罪压制就故意不认识神。

② 万物受造奇妙(20节):

由某人的手制品可以稍微认识这个人(伯38-41章,徒14:17)。

草坪上的花、海中一个贝壳、红松鸡一支羽毛,是不是从差劲的创造者所造的吗?人若违反栽种的原理,难有收成;违反建筑原理,房子会倒塌;违反健康原理,身体会受苦。

虽然手机奇妙,但电波是神造的,绝不能自然而有。阳光、空气、水,是人不可缺的,谁供给我们需要呢?

(3)不拜真神,反拜偶像(罗1:21-23):

① 神忿怒之因(21节):知道神而不荣耀神。

“他们的思念”(坏思想)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

② 自作聪明,反变愚拙(22-23节):

人造不出动物来,只造出它们的样式来拜它们。

除了人之外,受造物分三类:“飞禽、走兽、昆虫”(创1:20-25)。

2.三个“任凭”是神的忿怒(罗1:24-32)

没有神的人,是活在愚昧中。

“任凭”:不是神叫他们犯罪。原文是“弃绝”,表明神让他们自由选择不义。新约出现120多次,都是译“交出”、“交给”,只这里译“任凭”。神对人的刑罚是交出、交给他们自己选择污秽的生活。

(1)第一个“任凭”(24-25节):

①“行污秽的事”(24节):

注意“心里的情欲”。一个人习惯犯罪就越容易犯罪。一个习惯向人伸手的人,也容易接受别人的双手。罪人以自己的罪为乐,“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结果就毁了自己的生命。

②“虚谎”(25节):

但这不是谎言,而是虚假。他们拒绝真理,制造偶像(虚假的东西)。这是个大谎言(帖后2:10至尾)。

(2)第二个“任凭”(26-27节):

26-32节是外邦人在道德上堕落的罪。

同性恋的罪(26-27节):

“情欲”,即恋情的欲望:这本是神给人类的一种本能,如果“放纵可羞耻的情欲”,神就“任凭”他们。

先提女人:因为女人通常比较谨慎、庄重。女人犯这罪就更卑贱。“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有人说:“越无耻的事就越会引发乐趣”,这是羞耻的世代。辛尼加说:“女人是为了离婚才结婚,而离婚为的是要结婚。”

罗马帝国15个皇帝中有14个是同性恋的。

旧约已定了同性恋的罪(利18:22)。所多玛是同性恋的意思,创世记19:4强调所多玛城的同性恋罪恶。

这是要受报应的(罗1:27)。

(3)第三个“任凭”(28-31节):

第三个“任凭”是关乎生活上的不义和不洁。

“存邪僻的心”(28节):指不蒙悦纳的心思,思想上不合真理的罪。

①“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行不合乎神造人本性和目的的事。“不合理”,是“不正当”的意思。

②“不义”(29节):

“各样的不义”,为私利敌挡真理的事。

③ “邪恶”peneria :

引人放弃清白、跟他一样坏。存恶念作邪行。

④“贪婪”:

“今”“贝”(钱币)是“贪”,在树“林”下面的“女人”是“婪”,夏娃因贪婪而犯了第一件罪。

⑤“恶毒”:

小字或作“阴毒”,是暗中陷害人计谋和欲望。

⑥“满心是嫉妒”:

“嫉妒”从“女”字旁。男人亦多有嫉妒的。

⑦“凶杀”:

先嫉妒,由妒而成凶杀。

⑧“争竞”:

不杀,但争竞。这是很普通的。

⑨“诡诈”:

用小利去引诱人,从中获大利。

⑩“毒恨”:

思想上、行为上损人利己,是最大的邪恶。

 言语恶毒(30节上):

a.“谗毁的”:

用迷言来毁谤人。这是公开的诽谤。

b.“背后说人的”:

这是私下控告、破坏恩情。

c.“怨恨神的”:

知道有神,但怨恨神。

d.“侮慢人的”:

不顾别人难堪,随意开玩笑。“侮慢”hybristēs,对无力报复的人趾高气扬,恣意羞辱。

e.“狂傲的”:

除了自己,都轻视每一个人,走在街上不重视任何人。

f.“自夸的”:

不单心里骄傲,而且口里常夸赞自己。

g.“捏造恶事的”:

无中生有,毁人信誉。

“违背父母的”(30节下):不孝敬父母。

 无情无义(31节):

“无情”是不合理,“无义”是不尽本分。

a.“无知的”:

不按真理待人处事。

b.“背约的”:

先立约,但最终不守约就是背约。

c.“无亲情”:

末世这种现象最多。

d.“不怜悯人的”:

对人没有爱心。

五、小 结(32节)

他们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但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诱人行恶。别人犯罪,他们不但不难过,还要别人去行。“喜欢”,指赞成。


第二章  犹太人的罪↑↑↑点此处返回目录

罗马书2章-3:8 都是论犹太人的罪。

第 1 章论外邦人的罪,但第 1章没有“外邦人”这个词;第 2 章论犹太人的罪,虽然要到2:17才明说“犹太人”,但第 2 章全是对犹太人讲的,第9-10节是对比句。

第1章论外邦人的罪是故意不认识神、不敬拜神而惹神的忿怒;第2章论犹太人虽然认识神,也领受律法,但仍然犯罪。

保罗在第 1 章指责外邦人的罪,犹太人是同意和欢喜的。他们虽然没有明显去犯第1章末所说的罪,他们的手法似乎比别人高明些,但他们犯罪的性质相同,也同样要受报。

一、神审判人的原则(罗2:1-16)

犹太人认为自己不用受审判,他们还以审判者自居。

1.“照真理审判”(2:1-5):注意第2节。

神的审判,没有人能逃脱。

(1)“你这论断人的”(1-3节):

① 论断人的难逃罪(1节):

原文有“所以”,是接着第 1章的。

“你”:指犹太人。由第 1章“他们”转变为“你”。

a.“论断”:

是自己作不到,反叫别人去作;自己作了不应作的,还说别人作了不应作的。

1:18-32不是论断,但他们利用这段来论断外邦人。

b. 含有判罪 judge 的意思:

原文的意思是:在别人面前恶意或不公平地批评另外一个人。

一个人只看见别人的错误,自己有错就视而不见。

② 论断人和犯罪的人,一同要受神的审判(2-3节):

a. 论断人的必要受真理的审判(2节):

论断人的是不合真理的行为,所以要受真理的审判。“真理”,按希伯来文是“内心的纯全和公正。”

b. 论断人的不能逃避审判(3节):

“你以为”:你计算的意思。犹太人认为神不审判他们。

(2)恩慈领人悔改(4节):

犹太人认为只有在血统上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就必得进入天国,因此,保罗提醒他们:

①“恩慈”chrestotes:

包括慈怜,对人不是对罪。

agathos:在教训、严管和处罚中的表现。例如耶稣赶牛羊鸽子一事(太21:12)。

chrestotes:是以慈祥方式来表现。例如有一女人以香膏抹主的脚一事(路7:36-50)。

②“宽容”anoche:

原文只有这节与3:26有这词,指暂停刑罚的意思。

这是停止敌意和仇视,暂停战争,但有期限的。不是免罪,而是给你悔改的机会,但必须在期限内悔改。

③“忍耐”makrothumia :

特别指对人容忍,自己有力报复而不立刻报复。神没有因人犯罪便立刻施刑。神不是没有能力,而是有忍耐的心。

④ 恩慈是领人悔改的:

“领”:不强迫,而要自愿。

我们不要藐视祂的恩慈:不悔改的人更可怕!明知故犯就是藐视祂的恩慈。

(3)神最后的审判(5节):

“刚硬不悔改的心”:论断是硬心的一种表现。

“公义审判的日子”:不但白色大宝座的审判,而且包括一切的审判。

2.“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2:6-11)

(1)按行为审判(6节):

神的审判是公平的,一切的审判都是根据行为(伯34:11,诗62:12,箴24:12,耶17:10,32:19,太16:27,林前3:8,林后5:10,启2:23,20:12,22:12)。

(2)第七节不是提出要靠行为才能得救:

圣经有150段,说以信心为得救的根据。罗马书2:6-11,原来是要这样作才能得永生的,但没有一个人能做到神这个标准。

(3)这也是对没有听过福音的人说的:

没有听过福音的人,虽然不知道那一位是真神,但心里必须要信宇宙有一位神(罗1:19-20)。

其次,再看他们是否向善(2:7):这里的“报应”,应译“报”或“报答”;对恶人可译“报应”。

(4)这样的人只能得补救的永生(请详看灵音小丛书《五种永生》)。

(5)神不偏待人(9-11节,参太5:45):

神对犹太人与外邦人都是公平的(徒10:34-35,11:14)。“先是犹太人”,照样,“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4:17)。

3.按律法审判(2:12-15)

(1)“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12节上):

“凡没有律法”,新约只这一节,他们从来没有听过摩西的律法,但有内在的律法(摩1:3-2:,罗1:18-20,2:15)。不按摩西律法而灭亡。

“灭亡”:是强字,是永远死亡的意思。

“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12节下):指犹太人,按律法受审判而灭亡。

(2)括号解释(13-15节):

括号内转向外邦,可能外邦人认为:犹太人有律法,神应当只审判犹太人,而外邦人可以免去审判,因外邦人没有律法。

“原来”是行律法的称义(13节):这是神的要求(利18:5),但没有人能全守。“称义”,原文是将来时态,在审判的日子宣告无罪。

“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罗2:14下):可译“这是他们的律法”或“这就成了他们的律法”。未听过福音的外邦人,是按他们良心的亮光行“律法上的事:(不是摩西律法)。即外邦社会中与律法相同的行为。例如说谎、恨人、不孝或淫乱等,这些道德本性受其是非之心所启发的(15节)。这本性的功能与摩西律法对犹太人的功能是一样的。

“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15节):与耶利米书31:33互相呼应。康德说:“因内心道德法则而知道神是存在的。”

“互相较量”(15节下),他们里面有两个思想:一个指正他们所作的错了,在里面“控告”他们;另一个说他们作对了,为自己“辩护”。

4.按福音审判(2:16):以义的代替不义的。

这节是接12节的,13-15节是在括号内。

“审判人隐祕事的日子”(16节):将来时态,指末日的审判。不只为公开的罪,也要为隐藏的罪交账。

二、真正的犹太人(罗2:17-29)

1-16节解释审判的原则用在犹太人身上;17-29节说犹太人自傲,但他们被定罪是事实。

这段给犹太人挫折:许多犹太人被排除在真犹太人之外。犹太人不停地指责四周外邦人的道德低落,但他们也是道德破产。犹太人先领受救恩(1:16),也要先受审判(摩3:2)。

1.犹太人与律法(罗2:17-24)

犹太人去教导人,但自己又明知故犯。

(1)犹太人已有的好处(17-20节):

用了 8 个动词描写犹太人与律法的关系:

①“你‘称为’犹太人”(17节上):

“犹太人”:指全国。

“称”:是自称,犹太人一向是以自己为蒙爱的来自豪。

②“又‘倚靠’律法”(17节中):

从西乃山所得的独特产业。

③“又指着神‘夸口’”(17节下):

可能以神为中心的夸口,使神得荣耀(林前1:31),也是以自己为中心的夸口,“我是属神的,我认识神,我比你好”,实是夸耀自己。

④“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18节上)。

⑤“就‘晓得’神的旨意”(18节中):

神的旨意是最好的。“晓得”:是知道的意思。

⑥“也能‘分别’是非”(18节下):

或译“喜爱那美好的事”(见小字)。“分别”:是试验、核定与考察等。

⑦“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19-20节上):

“瞎子”、“小孩子”,都是指外邦人。他们不行律法,又指责人不行。

“深信”自己是……。

⑧“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20节)。

(2)犹太人的错误或失败的情况(21-24节):

① 五个问题(21-23节):

犹太人与律法的关系是领受了以上的特权,但他们没有尽上这特权的本分,也没有遵行(13节),所以保罗指出他们五个问题:

a.“还不教导自己么”(21节上):

在20节里,他们深信自己是师傅(教育者或管教者)、是先生,他们教导别人,但不教导自己。

b.“自己还偷窃么”(21节下):

偷窃当献给神之物的1/10,玛拉基书3:8是说以色列人。

c.“自己还奸淫么”(22节上)。

d.“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么”(22节下):

“庙中之物”(徒19:37),或作亵渎圣物(玛1:12-13,2:8)。有人偷窃庙中的偶像来卖给外邦人。另外,外邦庙宇常常存有大笔财富。

e.“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么”(23节):

玷辱神是羞辱神。外邦人犯罪不直接羞辱神;属神的人知道神的旨意而犯罪是直接羞辱神。所以他们不免受审判。

② 神的名受亵渎(24节):

与外邦人相处要小心,免得他亵渎神(结36:20,23),是因自己能说不能行。

2.犹太人与割礼(罗2:25-29)

有关“真犹太人”的问题。真割礼是心里的。

割礼,是神与犹太人立约的证据(创17:11),接受割礼表示世世代代遵约,如果不顺服就等于没有割礼。以色列邻国,也有行割礼的,但他们不是与神立约(参耶9:25-26)。犹太人远离神,他们的割礼不比邻国的强。

(1)行律法与割礼(25-27节):

①“行律法”(25节):

“律法”:原文没有冠词 the.,不是摩西全律法,而是生活方式。

②“割礼固然于你有益”(25节):

不行律法,“割礼就算不得割礼”。

犹太人夸口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他们夸口有神的律法,现在又夸口有割礼。但有割礼而不顺服就等于没有割礼。

③“有仪文和割礼”(27节):

“仪文”letter:是条文,指律法字句(林后3:6-7)。

有仪文而犯律法,反会被审判的呢!

(2)“真犹太人”(28-29节):

①“外面作”的(28节):

“外面”,是表面,公开的、看得见的。割礼是有属灵意义的事,不单在表面上,而是需要有内心灵里的真实。

“外面作犹太人的”:犹太人的名字是来源于祖先犹大(希伯来文 Yehudā,与“赞美”yadā 有关)(创29:35,49:8)。

②“里面作的”(29节):

“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有人认为基督徒是“真犹太人”。其实都是指犹太人说的:外面作犹太人是一般血统上的;真犹太人不但肉身上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而是要过着敬虔生活的犹太人。也可以说,真信耶稣的犹太人。

我们吸取教训:不只外面作基督徒,还要里面作基督徒才是真基督徒。

“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基督徒的真浸礼亦是重内在生命的。

③“这人的称赞”:

希腊文epainos,原来犹大是称赞(创29:35,49:8)的意思。“不是从人(祖先)来的,乃是从神来的。”罗马书3:1-8仍是说犹太人的罪。


第三章  普世人的罪与称义的方法↑↑↑点此处返回目录

罗马书第1章论外邦人的罪;第2章论犹太人的罪;第3:1-20论全世界人的罪;3:21-5章论“因信称义”。

一、犹太人的反驳与保罗的答辩(罗3:1-8)

四轮对话,以两节为一轮。

1.第一,议论犹太人的好处(3:1-2)

第2章后半说犹太人的律法和割礼,似乎全没有好处。

(1)犹太人第1次的反驳(1节):这节是小引。

保罗贬低了神的约与成为犹太人的长处。

(2)保罗的答辩(2节):

“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先讲“第一点”,到9:4-5才讲其它的长处。

“圣言”logia,用于神特别的诏示或宣言。“圣言”,是指旧约圣经,是犹太人写的,由犹太人保存。

他们是特殊的(不是特权)百姓:神特别拣选他们,给与他们特殊的责任。

2.第二,议论犹太人的“信”(3:3-4)

(1)犹太人第2次的反驳(3节):

“即便有不信的”:当时有部分犹太人不信。

难道神也不守信吗?要惩罚犹太人吗?就算犹太人犯罪,神也当守约。

(2)保罗的答辩(4节):                       

神的应许是有条件的,犯罪就要罚(申11章),但不是永远罚。神离弃犹太人,就给外邦人开门。后来他们又向犹太人传福音。

神罚犯罪的人,证明神是公义的。保罗引旧约(诗51:4)。

下面,议论犹太人不合逻辑的论调。

3.第三,议论神的义(3:5-6)

(1)犹太人第3次的反驳(5节):

“人的常话”,是靠不住。

犹太人的不信或罪,使神的义彰显。但为什么不多犯罪以显神的荣耀?原来神要刑罚人的不义,这就显明神是公义的。

(2)保罗的答辩(6节):

保罗不同意上面的理论。

神审判世界(世人)一定是公义的(创18:25),否则就不能审判。这里指末日的审判。

4.第四,议论神的真实(罗3:7-8)

与第三个问题相似。这里虽提出两个问题,但性质都是一样荒谬。

(1)犹太人第4次的反驳(7-8节上):

第一问题(7节):为什么我还像罪人受审?因我的虚谎显出神的荣耀。这节用“我”。

第二问题(8节上):“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

(2)保罗的答辩(8节下):

这是毁谤的话,当定罪。

二、普世人的罪(罗3:9-20)

3:9-12,9次提罪恶的普世性:“都”2次,“没有”4次,“连一个也没有”2次,“一同”1次。

3:10-18,是讲人类罪恶的例证。从诗篇和以赛亚书里摘出:有5节引用诗篇,有1节引用以赛亚书。不是逐字引:新约作者有意地(在圣灵默示下)扩大或缩减改编成一段经文。他们常把摩西五经与先知书串起来引用。新约时期,许多犹太人不懂希伯来文,所以当时是用希腊文写,而且用“七十士译本”。

1.概论:人的罪(3:9)

3:9和20节是1:18-3:20的小结,全人类被定罪。虽然全人类宗教、文化等不同,但犯罪是没有什么分别。

2.心中的罪,有5种(3:10-12)

(1)“没有义人”(10节):

在人看也有:保罗在信主前“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腓3:6),但他实在是个“罪魁”(提前1:15)。

(2)“没有明白的”(罗3:11):

“明白”,原文是“悟性”。心中的悟性不愿意接受圣灵的教导和启示,就不明白神和真理。

(3)“没有寻求神的”(11节下):

参看诗篇14:2 。只有圣灵工作才有寻求神的。

(4)“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12节上):

“无用”,原文形容腐朽不能吃的果子,或变酸变坏的牛奶。

(5)“没有行善的”(12节下):

这“行善”,是指一直过着良善的生活,但“连一个也没有”,没有一个由父母所生的人不受罪的影响。

以上都是罪行的根源。

3.言语上的罪,有4种(3:13-14)

(1)“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13节上):

“喉咙”,从心里出来;“坟墓”,有尸骨,使人发生恐怖;有死人的臭气,使人恶心。这些人的喉咙一直说恐怖和臭气的话。

(2)“他们用舌头弄诡诈”:自欺欺人。

(3)“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13节下):

新约只有这一节提“虺蛇”,是一种很毒的蛇。指言语毒辣伤人。

(4)“满口是咒骂苦毒”(14节):引自诗篇10:7 。

耶稣说:“……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路6:45)

4.行为上的罪,有4种(罗3:15-18)

(1)“杀人流血”(15节)。

(2)沿路残害、暴虐(15下-16节)。

(3)未知平安的路(17节):

犯罪后与神为敌,不肯与神和好,心里没有真平安,也不知如何缔造平安。

(4)“他们眼中不怕神”(18节):引用诗篇36:1 。

罗马书3:13-18,人身体的每一部分都受罪的影响。

5.没有人能靠律法得救(3:19-20)

这是罪的论证,人在律法下而知罪。

(1)律法(19节):

罗马书出现70多次:

① 一般律法(4:15,5:13,7:1)。

② 一种原则(3:27)。

③ 摩西五经(3:21)。

④ 旧约(3:19)。

⑤ 神的律法:

对外邦人,是以“是非之心”来显明(2:14-15)。

3:19的律法,是指旧约,因上文引用诗篇和以赛亚书。

(2)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20节):

律法的积极性,有4方面:

① 显明神的心意、完全的美德。

② 叫人知道怎样讨神的喜悦。

③ 维持社会秩序(13:1-7)。

④ 叫犯罪的人不能推卸自己的责任:

本章着重讲世人的罪,特重“律法本是叫人知罪”。镜子是照出污秽,不是洗掉污秽。准绳(摩7:7)可以衡量墙的直与不直,但不能使它直(参加3:21)。

罗马书1:18-3:20说,人无法靠自己力量得称义。下面就讲称义的问题。

三、因信称义的真理(罗3:21-31)

3:21-5章是罗马书的中心,也是保罗书信最重要的一段,曾被称为最早期的基督教福音中心,在各方面都有独特的地方。保罗可能使用当时教会中流传的一些词句和教义的思想,使罗马教会容易明白。

1.显明神的义(3:21-26)

(1)因信称义是神给人预备的救法(21-23节):

福音是公义的传递。

① 神的义(21节):

“但如今”:救赎完成了。以前耶稣的救赎未完成,神的义还没有显明,“但如今”“已经显明出来”。1:17的“显明”是现在式;这里是完成时态,一次作成,永远不需要重复。

“律法以外”:不是靠律法立功之法,而是因信耶稣。

“有律法和先知为证”:不靠守律法,但摩西律法和先知的预言是有见证的。这就包括全旧约了。

②“加给一切相信的人”(22节):

不是我们的功劳,而是“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神加给人的义,不是神本性的义,而是基督救赎完成的义。

③“亏缺了神的荣耀”(23节):

“亏缺”,原文意是“在后”,转意为“不足”、“缺乏”(林后11:8,腓4:12),“穷苦”(可10:21),“不及”(林前1:7,来4:1),“损失”(林前8:8);“酒用尽了”(约2:3)。

人被造照神的形象(赛43:7),但犯罪后,就不能彰显神的荣耀。“世人都犯了罪”,这是各人所犯的。我们得救后才追求荣耀神(林后3:18)。

(2)因信称义的途径是因基督耶稣的救赎(24-26节):

① 恩典、救赎与称义(24节):

a.“神的恩典”:charis .

(a)在人是一种吸引人的美德(徒2:47)。

(b)对人馈赠的感谢(路6:32-34)。

(c)免费的和不是凭自己的努力而得的(徒25:3,林前16:3,林后8:6-7,19)。新约多用这个意思,这是白白得的福气。

是赎价使奴隶得以自由,神使以色列人脱离埃及为奴之地。

赎罪:是动词。在新约没有。

c. 称义 diakioun :

所有 oun 字尾的希腊字,不是要使某人成为什么,而是算某人是什么。称义,这是在法庭上的宣判(申25:1),人藉耶稣,罪得洗净。

称义:不但得赦免,更是把义归与人,神给人一份恩典的礼物。

以色列人被掳是该受的(赛40:2),被掳归回是称义(赛45:24-25,54:17)。

自称为义的(路10:29)是自欺欺人。

② 福音是神爱的展示、是信心的宣言(25-26节):

a. 挽回祭hilasterion(25节):

有“赎罪”与“和解”的意思。从奴隶市场赎回。耶稣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赎的工作,把我们的罪和历代藉祭物赎人的罪,都赦免了(来9:15)。

这字也指施恩座(来9:5)应译“遮罪座”,旧约是同一字:每年赎罪日,大祭司入内弹血为以色列人赎罪(出25:18,利16:14)。旧约洒血“遮盖”罪恶,新约是洗净罪恶。因耶稣的救赎,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从此以后,我们可以进到至圣所到施恩座前。

(a)挽回神的怒气。

(b)挽回祭的实行:异教徒要自己献祭物,但我们有基督献上自己(约1:4-10)。

(c)挽回祭的性质:异教徒为讨好他们的神明而摆上祭物;神爱我们,以基督耶稣作挽回祭(参罗5:8,8:32)。

“凭着耶稣的血”;不是将信心投在血上,乃在基督身上,血只是代价。

“藉着人的信”:“信”是信心。不是靠行为,乃真信心,真信心是会产生行为的。

“要显明神的义”:神公义是要刑罚,但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祂只忍耐、宽容,还没有恕人的罪,直到祂的怒气落在基督身上,祂替我们赎罪,我们只要信就得着了。

b. 神的爱(26节):

25节是神的义;26节是神的爱:“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

2.因信称义与律法关系(3:27-31)

反驳对因信称义有偏见的人。3:27-4章是说藉着信心。

(1)因信称义不在乎遵行律法(27-28节):

①“那里能夸口呢”(27节):

犹太人夸口(2:17)。“用何法”,什么律法都不能。“立功”,行为是不能的。

“乃用信主之法”,信心的律法(方法)。

②“不在乎遵行律法”(28节):

有人说,我们还要守律法,但圣经说“不在乎”,不是靠守律法。我们必须“看定了”。

(2)因信称义的源头是神(29-31节):

①     是否任何人都有资格称义(29-30节):

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只要肯相信耶稣,就得称义。

② 律法废与不废问题(31节):

我们虽然不靠守律法得称义,但不会废掉犹太人的律法,“更是坚固律法”:坚固,是承认或显明它的功效,而不是我们要守律法。

另一方面对我们来说是废掉的:“若那废掉的有荣光,这长存的就更有荣光了。”(林后3:11)“废掉”是指上文“字句”(6-7节),就是律法,“写在石版上”(3节)。在我们是“废掉”的,尚且有荣光,“那称义的职事,荣光就越发大了。”(9节)

在我们是废掉,但不是把犹太人的国法废了,而“更是坚固律法”。


第四章  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点此处返回目录

罗马书第3章讲因信称义的教训。但有人认为,这与旧约符合吗?因此,保罗在第4章以亚伯拉罕为例,说明旧约也是因信称义。4:1-8以亚伯拉罕为主干,大卫为旁枝。

一、亚伯拉罕称义完全因信(罗4:1-22)

旧约没有一个人超过亚伯拉罕(参赛41:8,创26:5)。如果按行为称义,他比任何人都有资格。

1. 亚伯拉罕因信称义(4:1-8)

(1)旧约以亚伯拉罕为主干(1-5节):

①“如此说来”(1节):

接3:27-31(不用立功之法,不在乎遵行律法)。

犹太人认为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的(创26:4-5)。他们认为信心是一种义行,但保罗说,义行是由信心产生的。

“凭着肉体”,是“按肉体的祖宗亚伯拉罕”,指犹太人的祖宗。

②“并无可夸”(2节,参3:27,弗2:9)。

③“算为他的义”(3节):

引用创世记15:6,在律法之前600年,那时不知耶稣基督的救赎。

“算为”:第4章用了11次。“算”,是商业性质数学观念,即是将一笔款项归入账上。

④“不作工的”(4-5节):

只信就算为义。

(2)大卫为旁枝(6-8节):

亚伯拉罕是在律法之前,但大卫是在律法之后。

诗篇32:1-2,是大卫犯罪后写的,他本要判死刑,但得了赦免之福。“遮盖其罪”,旧约是“遮盖”,新约耶稣钉十字架后,不是“遮盖”,而是洗净(约壹1:7,9)。

2.不靠宗教礼仪(4:9-12)

割礼和称义:犹太人不受割礼的就要剪除;他们认为不受割礼的人,就不能得救(徒15:1)。

原来亚伯拉罕在受割礼前14年就有因信称义(创15:6),那时亚伯拉罕才86岁(参创16:16),到他受割礼时已99岁了(创17:24)。

割礼是记号,本身没有价值,割礼是盖了印,成了“印证”。

亚伯拉罕作因信称义之人(受割礼的犹太人与未受割礼的外邦人)的父(罗4:11-12)。

3.神的应许不是因律法(4:13-16)

(1)应许:

huposchesis 是有条件的,但这里epaggelia 是没有条件的。

“必得承受世界”(13节):亚伯拉罕初进迦南时,还未承受世界。

“和他后裔”:后裔是单数。到基督再来时才完全应验,不是因律法。

(2)“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15节):

律法显出罪来,就要受刑。“忿怒”,新约多指神的忿怒。

律法是在应许亚伯拉罕之后430年才立的(加3:17)。律法能诊病但不能治病。

4.亚伯拉罕的信心(罗4:17-22)

(1)信有神(17节):

不信有神是不得救的(1:20)。我们必须信一位有慈爱的神(约3:16),又信一位有公义的神(罗1:17)。

(2)信“那叫死人复活的”神(4:17,19):

“使无变为有的神”:神创造一切,使无变为有。

亚伯拉罕99岁,撒拉90岁(创17:1,17),神应许他生以撒(创17:19,21)。

信神能叫死人复活(创22:1-19,来11:17-19)。

二、称义与我们的关系(罗4:23-25)

因信称义不是新约才有,旧约早就有了。不过,在旧约时,他们不认识耶稣,只从预言和预表知道因信称义之道。我们现在从旧约证实因信称义也是为我们写的(4:23-24上)。

1. 必须信有一位神(4:24下)

不信神,就不会信耶稣。我们要相信有真神:“就是我们这位神”,信神是创造者(1:20),必须认识“神的永能和神性”。

2.必须信耶稣的代赎(4:25上)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神被交给人,为我们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我们有罪,该死,但无罪的主替我们死。

本来“先靠着祂的血称义”(5:9);但祂复活就成为我们称义的证据与根源(4:25下)。

3.必须信耶稣复活(4:25下)

单信耶稣钉十字架,是未得救的,信耶稣死容易;但信祂复活就难;而复活是最大的神迹。我们必须信祂死而复活才能得救(10:9)。

 “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10:9,4:24下),亦即是信三一真神。

这里提复活是与称义有关;6:4的复活,是将新生命给我们,使我们能过圣洁的生活。

4.必须“信靠”

“这信神”,是信靠 believing on(4:24下)。“就有许多人信了主”(徒9:42),原文是信靠 eis, 英译 believd on .“叫一切信祂的”(约3:16)信靠eis, 英译 believes  on .得救的信心是信靠神叫基督从死里复活。

罗马书4:25是结束语,是福音的缩写,是救恩的根基。旧约就是因信称义;新约更是因信称义。

 


第五章  亚当与基督↑↑↑点此处返回目录

有人认为罗马书5-8章是连在一起,第5章是论称义后应有的生活。

但第5章不是论生活,特别不是论圣洁的生活。5:1-11确实涉及生活,但基本是讲称义的生命,这里所提的好处与6-8章是有分别的。第5章是论亚当与基督的比较,是论称义方面,而不是论基督徒的生活。5:12-21整大段是总结,也是本书的高峰。6-8章才谈成圣的问题。

一、因信称义的七个果效(罗5:1-11)

这是称义的果子,得称义的人内心所享的福气。

1.“与神相和”(5:1)

以前与神为敌,“既因信称义”,接4:25,“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藉着主耶稣基督”,这句是本章的钥句。“相和”,原文是“相安”,不只不敌对(西1:20-22),更是有平安了。这是地位上的平安,8:6-7经过7章不平安,又在灵里行走得平安。请注意,圣经不是说“神与我们相和”,而是让我们“与神相和”、“与神和好”echomen(罗5:10,弗2:16),就有了神的义。

这是过去已成的事。

2.“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5:2上)

“进入”,希腊文有二字:(1)引到王前,是象陌生人被引见君王(弗2:18);(2)又如船只入口地方(海港)避风港或避难所。进入,而且继续留在。“站”,完成时态。不是进去又出来,而是稳定不变的。

这是现在的事。

3.“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5:2下)

“欢欢喜喜”,是大大欢喜(诗5:11,32:11)。世人很多时候所盼望的而得不着,但我们的盼望是必得着的。

这是将来的事(罗8:30)。

4.“在患难中”的喜乐(5:3-4)

(1)“患难”thlipsis,不是指一般的疾病、忧患等,而是指世上的压力与艰难,特别是逼迫或末世的苦难。这词与约翰福音16:33,使徒行传14:22同字。患难不是一件,原文是复数的。

“在患难中”,不是“因患难”:我们不需要求患难;神若给我们患难,我们是“在患难中”,问题是我们的态度怎样。

“也是欢欢喜喜的”:不是逆来顺受。“欢欢喜喜”,这是动词,是强词。我们在患难中是雀跃、夸耀的boast . 不是消极的忍,是要积极地胜过。为什么我们要雀跃呢?不是因患难的本身,也不是自找苦吃,而是在苦难中看见神满有恩典的计划在作工。

(2)三方面的过程(3下-4节):

①“患难生忍耐”:

有如抗毒素是当人受病菌侵袭时便产生的一样。

“忍耐”,本是消极的,但这字不是消极,而是“坚忍”,在坚忍中要喜乐。

患难本身没有能力生忍耐,而是藉神恩的大能才能生忍耐。

②“忍耐生老练”:

“老练”,原文dokime,是指金属已受过火炼,去了杂质,而提炼出来。只在保罗书信中用过这个字(林后2:9译‘试验’,林后9:13译‘凭据’帖前5:21译‘察验’),经过患难不跌倒,反而生出坚忍,证明合格了。

老练后有更多的盼望,如向上螺旋形的循环。信心象不是容易折断的线,患难也不能使这根线断了,反而更坚固稳定。

③“老练生盼望”:

大有盼望,确信必得荣耀,因祂不会半途而废。

5.神爱的浇灌(5-8节)

(1)神爱的保证(5节):

“盼望不至于羞耻”,因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5节):许多人在患难中怀疑神的爱,但由于圣灵将神的爱浇灌,我们就再体验到神的爱了。

(2)基督为罪人死(6-8节):

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不能自救(6节):

“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是最恰当的时刻。

“为罪人死”,这里的“罪人”,原文是“不敬畏神的人”。因为人抗拒神权,所以是神的仇敌(10节)。基督为这样的人死,显明是神的大爱。

②“义人”,是一些行为好,又守律法的人,但只是独善其身(7节):

难得有人为这些人死,因为人的爱是有限的。

“仁人”,是好人,可亲爱的,例如巴拿巴(徒11:24)。这样的好人,有人愿意为他们死。

③ 基督为罪人死(罗5:8):

是为罪人死,不是为义人死,也不是为仁人死。

“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这里的“爱”,是强字。神的爱是主动的,祂先爱我们,又寻找我们;耶稣为罪人死,这是超然的爱。

6.靠基督得救(5:9-10)

(1)“免去神的忿怒”(9节):

原文是从忿怒中得救。注意“既”、“更要”。

既靠耶稣的血称义(过去的),更要藉耶稣免去末日的审判(将来的),这是称义后的第5福。

(2)“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10节):

“祂的生”指复活,因上文说到“死”。

这里说的“得救”,是完全的得救,身体复活。上文“得与神和好”,指我们的灵得救了;这里是“更要”得到完全的救赎(罗8:24)。

7.“以神为乐”(5:11)

“为乐”与2:17“夸口”同字。(参诗篇43:4)。

以神为乐是今生的事。以前我们以世事为乐,现在要“以神为乐”,因神太爱我们了。

二、亚当与基督(罗5:12-21)

从5:12-8章,“罪”字全用单数sin, 因为这部分是论罪性。1章-5:12,“罪”字用复数,我们在神面前所犯的诸罪因信得蒙赦免,但我们的罪性还要对付,要从罪的权势得释放。

第一段提“血”,对付我们所作的;第二段提“十字架”,用十字架拯救我们和对付罪性。

这段是罗马书的高峰,整大段(因信称义)是总结,又是论称义的根基。罪恶来自亚当,恩典来自基督。

两个人、两个亚当:不叫“第一个亚当”、“第二个亚当”;也不叫“头一个人”、“末后的人”,而是“首先的人亚当”“末后的人亚当”(林前15:45);“头一个人”、“第二个人”(林前15:47)。

1.亚当(5:12-14)

亚当:希伯来文是含有“人类”的意思。亚当堕落的影响:世人在亚当里犯了罪。

(1)分三大阶段(12节):

①“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

②“死又是从罪来的”:

这里的死特别指身体的死,当然也涉及灵的死。

③“于是死就临到众人”。

(2)“没有律法之先”(13-14节):

“从亚当到摩西”,律法前,人有罪,但不算罪。“算”,与4:22-23的“算”不同。这里的“算”与腓利门书18节相同,是按罪的情况算入账上,叫人负责的。“罪也不算罪”,律法前的罪,没有算在他们的账上,但也因自己的罪而死。

(3)亚当是基督的预像(14节下):是预表、模样。

2.亚当和基督的比较(5:15-19)

(1)动机(15节上):“只是过犯不如恩惠”。

“过犯”paraptoma :罪的行为,是在路上跌倒或偏离正路。这是较轻的字:按道德,亚当的罪在我们身上比较轻。

“恩典”原文cháris,上辈赐与下辈的恩典。“恩惠”charisma,指“平等互惠之恩”,神通过耶稣赐我们恩惠,因我们在地上亦为神的儿子。任何的罪都会拦阻我们在恩典之外去获得更多的恩惠。

“恩典”,礼物,指救恩。下文说“恩典”。

(2)果效(15下-17节):

基督超过亚当,“加倍的临到众人”。亚当的罪带来定罪;基督的工作带来称义。

16节是质量上的不同:恩典,指救恩(6:23,约4:10)。

“在生命中作王”(罗5:17):不是“生命作王”,而是“在生命中作王”。不是换一王来治理我们,而是以前被死统治,现在反过来,我们在生命中统治死门。

(3)性质(18-19节):

① 一人影响众人(18节):

“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不是“普救论”者所说“证明全人类都得救”。请参看19节“众人”,原文作“多人”。

②“多人也将成为义了”(19节原文):

“将成为义”不是没有完成称义,而是指后世许多人因信为义(地位上的,林后5:21),世世代代的人都是这样。

3.律法的位置(5:20-21)

(1)“律法本是外添的”(20节):

“外添”,律法是从摩西开始,可以说是从旁加入的。恩典是从头到尾,由永远到永远,但律法是从旁加入的(加3:19)。

“叫过犯显多”:“过犯”是单数,是整体,不是说每人所犯一件罪。“显多”,不是增多,而是“显多”。

“恩典就更显多了”:再多的罪也不如恩典。

作者约翰·牛顿 John Newton 是一位船长,生活放荡,曾经干过贩卖奴隶的勾当。但有一次,他也做过一个非洲人的奴隶。他在一次狂风大作的海程中归信了主。当他在英国奥尼Olney一个教会做牧师的15年中曾写过不少圣诗。惟独《奇异恩典》比其它任何一首诗歌更令人喜爱。这诗的内容完全是他个人的见证。

(2)“恩典作王”(21节):重复了14,17节。

“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超过亚当犯罪前的福。

 


第六章  与基督联合↑↑↑点此处返回目录

3:21-5章,是讲神预备的救赎与称义;6-8章是讲因信称义的结果,成圣的真理:

(1)脱离罪恶,与基督联合(6章)。

(2)脱离律法的约束(7章):

得到救赎的经验。

(3)成为圣洁(8章):

在圣灵大能中的生命,在基督里的新生活。

第6-8章3个“死”字:

(1)向罪死(6:11)。

(2)向律法死(7:4)。

(3)向肉体死(8:13)。

第6章:脱离罪恶,与基督联合。这是成圣的根基。

保罗用4个字说明成圣的要义:

(1)“知”(3,6,9节)。

(2)“看”(11节)。

(3)“献给”(13,16,19节)。

(4)“顺服”(16-17节)。

一、与基督联合(6:1-14)

向罪死与向神活:得新生命和过新生活。

第一段论与基督联合;第二段论我们作神的奴仆。这双重身分使我们成圣。

1.批评者的反对(6:1-2)

(1)反对者认为可随便犯罪:

“这样”(1节),是根据上文(5:20)。

“仍在罪中”:的确有人利用“叫恩典显多”而停留在罪中,甚至无法无天(3:8)。有人认为淫乱是“自由”(林前5:1-13)。

(2)保罗的反问(2节):

称义是在罪上死,怎能在罪中活?

“断乎不可”(2,15节),是“绝对不可”。

“在罪上死”:是“向罪死”(10节),用过去式,指我们已向罪死了。

“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是将来时态。

2.保罗的解释(6:3-14)

(1)藉受浸与基督联合(3-5节):

① 受浸归入基督(3节,参加3:27):

受浸不是里面(en)的事,而是“归入”(eis)(徒8:16,19:5)。以之为记号,以浸礼来表明和印证这是联合。证明他真的与主同死,才给予施浸。

② 受浸归入祂的死和复活(4-5节):

归入死、埋葬和复活,“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新”是名词,是生命的新景况。“样式”(4节),“形状”(5节),在原文也是样式。

“联合”(5节):新约只有这一节经文用这个字,是形容词,意思是“生长在一起”,如同接枝,表明内心生命的联合。基督在肉身上被钉死,我们在灵里与主同死,是“样式”的联合。

(2)与基督实际的联合(6-11节):

基督向罪死,却向神活。

①“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6节):

a.“旧人”:

anthrops,老我。新约3次:指亚当里的旧人(地位上)(罗6:6)和旧人的行为(生活上)(西3:9,弗4:22),这是在母腹时已有罪的本性。“旧”,原文palaios帕勒亚斯,指时间。

“同钉十字架”:用过去式,这是属灵的原则,表明老我被钉。按地位已钉死,按经历是“脱去”,旧人是亚当,新人是基督(林前15:45,47)。

b.“使罪身灭绝”(6节下):

“罪身”,与旧人有分别。这不单是生理上,因身体本身没有罪。这是指被罪控制全人(12节),也包括身体。人犯罪是藉着身体,因为身体容易被罪利用,成了罪的工具。“肉体”指整个未重生的人;旧人是他败坏的本性,由亚当而来,与“罪”字合,指里面的本性。

“灭绝”,原文是“失效”katargethe,希伯来书2:14译“败坏”。不是罪行完全消灭,也不是里面的老我不存在,而是不再叫老我在生活中作主,乃使它受挫败,失去力量,失去效用,脱离罪的控制和压制。

c.“不再作罪的奴仆”,指不服事罪。

与主同钉十字架,使罪身失效。

②“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7节):

直译:“因为已死的人是离罪被称义了”,“离罪”,是再不受罪的约束。“离罪”的罪(单数)就一笔勾销,如刑满离监被称义了。

③ 与基督同死同活(8节):

真信者是与基督同死,也必同活,不是指将来,乃是指现在同死后又同活。

④ 基督既从死里复活(9节):

基督“就不再死”,是现在式。但东方闪电所讲的“女基督”传说死了!

“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死亡作祂的主只有3日3夜;基督复活,死就无权了。

⑤“向罪死”、“向神活”(10-11节):

a. 基督“是向罪死了”(10节):

(a)错误认识:有人认为死后,五种感觉都停止了,不会被剌激,对罪没有反应。正如一只死狗,你踢它,没有反应。人受试探时,也没有感觉与反应。人死了就不会犯罪,对罪失去知觉。这都是错误的。

基督不是变成“对罪没有感觉”、“没有反应”那样向罪死,而是祂从来没有“向罪活过”。

(b)正确的解释:圣经说死是罪的刑罚(罗6:23)。基督死,“只有一次”,祂从来没有犯过罪,祂也不是变得对罪没有感觉,因祂从来没有向罪活过。但祂为救赎罪人,就完全进入罪人的地位,甘心为我们的罪亲身担当罪的刑罚,这就是祂“向罪死”的意思。

祂向罪死,是担当我们的罪刑;祂复活,就“向神活着”。

b. 基督徒“向罪死”与“向神活”(11节):

本段3次提“向罪死”:一次是“基督”向罪死(10节),两次是“基督徒”向罪死(2,11节)。

(a)我们与基督联合向罪死:我们在基督里已接受了祂为罪受刑。我们的旧生命结束,新生命就开始。我们与基督联合,是律法上的死,向罪死,是以往的;这里“向罪当看自己是死的”,“看”是“算”reckon,是现在的事。向自己死,是道德上,向罪的权势死,是不断的。本章是第一个死,原文是nekpos,指“治死”、“弄死”而言。12节“必死的身上”,原文是thnētos,指一般的死。

(b)我们现今是“向神活的”:因为我们知道,受浸归入基督的死而复活(3节),所以“当看自己是活的”。我们不单消极地“向罪死”,也要积极地“向神活”。

(3)与基督联合的反应(12-14节):

① 消极的反应(12节):

不让罪作王来辖制自己。11节在思想上,12节在身体上。

② 积极的反应(13节):

“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参19节)不让罪统治和利用自己。

11节是得胜的第一步,12节是得胜的第二步,13节是得胜的第三步。

“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指四肢五官等。手,不是打人,乃作主工;口,不是骂人,乃为传福音与造就人等。歌罗西书3:5“地上的肢体”,是一切不好的生活经验,是人的能力和功能。包括感情意志。

③“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14节):

证明基督徒的旧性情还是活跃的(12-13节),不是没有反应的。

但我们当抗拒罪,不让罪作主。

我们在恩典治理之下来过圣洁的生活。犹太人想靠律法,但律法不能助我们成圣。

二、两种奴仆(6:15-23)

以奴隶市场作比喻。本段解释不献给罪的理由。

1.反对意见(6:15)

第六章分两大段:1-14节,15-23节。两段都以问话开始:第1节,是否“仍在罪中”;第15节,“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应作“绝对不可”。

2.两种奴仆的定义(6:16-19)

(1)“岂不晓得”(16节上),“岂不知”(3节),都是用发问的方式:

1-14节是清楚的对照,我们知道藉信心和受浸与基督联合,已向罪死、向神活;15-23节,该知道献上自己为奴是要顺服的(16节)。

奴仆有被迫的,有自愿的,而16节是自愿的。“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2)开始(17-18节):

①“感谢神”(17节):

不是因为“作罪的奴仆”而感谢,而是因这事已过去而感谢。

②“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17节下):

“道理”,是教训,“模范”,是模型、规范、典范、标准。现今从心里顺服了教义的典范(伦理与道德教训的总纲);也就是顺服神的意思。不是被逼的或守律法式的。

③“从罪里得了释放”(18节):

第7节“脱离了罪”,是离罪被称义;这里是从罪的暴力得释放。

“作了义的奴仆”,指换了主人。

(3)发展(19节):怎样作义的奴仆。

① 从前:

“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不洁不法”,是罪恶两方面的特性,是污秽和败坏。

②“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

是一次作成。这里特重献肢体。一次献上,就越来越好。16节“作顺命的奴仆”;这里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16节的“顺从”、“顺命”,是感情的顺从hupakouō;而罗马书2:8是理智的顺从peithō.

3.结局(6:20-22)

(1)罪奴的结局就是死(20-21节):

① 作罪奴时不被义约束(20节):

“因为”,是解释上文的原因。这里的原因包括第20-21节的内容。罪奴不被义约束,是假自由。

②“羞耻的事”(21节):

有人作见证,把过去犯罪的事作为夸口,其实是羞耻。

(2)义奴的结局就是永生(22节):

义奴:“从罪里得了释放”,是真自由。

永生:有了成圣的果子,就有永生的结局。不是说成圣的果子使我们“得”永生,而是成圣的果子显明我们是有永生的人。

4.结论(6:23)

23节解释21-22节,重复“死”“生”,是来世的事。现在有复活的生命,先尝到在复活时所得的生命。

“神的恩赐”,这里不是圣灵的恩赐。神的恩赐是基督,是永生,是神白白赐给我们的,这就是祂的恩典。

我们对罪死,但罪对我们没有死。罪恶对我们失去统治权,却以丑恶的面目来诱惑我们。我们当治死肢体的恶行(西3:5)。

 


第七章  脱离律法↑↑↑点此处返回目录

6-8章是讲因信称义的结果,成圣的真理。第7章论脱离律法,第8章论成为圣洁。7-8章是圣经最伟大信息之一。

第7章,一直靠自己争扎而不靠圣灵(第7章没有明提圣灵),所以失败,保罗说:“我真是苦啊……”(7:24),到第8章,我们看见圣灵出来了:第8章第2节就提到“圣灵”。

第6章说,怎样脱离罪,第7章说怎样脱离律法。要靠律法得胜,结果完全失败。

第7章有如以色列人在旷野40年的生活,失败与争扎。

一、脱离律法的权势(1-6节)

脱离律法是基督徒的地位。保罗因讲脱离律法,受到犹太人的反对(徒21:28)。

1.律法与人的关系(1节)

指律法的基本特性。律法管人只在人活着的时候。“管”,原文是“治理”(可10:42)。

“弟兄们”:自1:13之后,这是第一次提“弟兄们”,说明下文极之重要的。

2.婚姻的比喻(2-3节)

“丈夫的律法”是婚姻法。

2-3节解说第1节的原则:死亡解脱人与律法的关系。夫妻双方如有一方死了,婚约就解除。但圣经从没有说律法死亡了。律法不死,只要我死就脱离了律法。

3.我们与律法的关系(4-5节):这是1-3节的小结。

(1)在律法上的死:

第一个“死”是基督徒“在罪上死”的死(6:2-7);这里的死是“在律法上”的死(7:4)。我们向律法死,才能归向基督。

(2)“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7:5):

“属肉体”这里原文是“在肉体里”,指未信、在罪恶中生活的时候。

律法会在人里面发动欲念,然后行动起来。律法不只揭发罪,更要激动罪。“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的“生”,是指出和禁止之意,英译by . 律法能刺激罪的产生,使人偏要做被律法所禁止的。“恶欲”,是痛苦、激动的意思(8:8)。

(3)“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引出要满足恶欲、被律法杀死。

(4)“脱离了律法”(6节)(旧约的)

“但如今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原文有“如今”二字,指信了主。“在律法上死了”,是与基督同死,就自由了。“脱离了律法”,是脱离了律法的咒诅。

“服侍主”,自由不是可以犯罪,而是要用爱心来服侍主。

“按着心灵的新样”。新约的、在灵里;“不按着仪文的旧样”,不按旧约律法条文死守字句。

二、律法的软弱(7-13节)

信主前的情况,动词是不定过去式。第七节转用第一人称,也包括全人类。7-25节用了48个“我”字。

1.律法使人知罪(7节)

“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12节详细答复):远远不是、绝对不是。

“知”:不单指知识上,也指经历上(林后5:21小字)。

“贪心”:十诫的末条,代表全律法(弗5:5)。“律法”,希腊文是含有一切邪恶的念头,包括淫念。法官是不能判“贪心”是有罪的。

2.律法惹起罪与责备罪(罗7:8-9)

不是律法令人犯罪,而是罪利用律法。

律法禁止污秽,但挑起色情的思念,“发动”人里面的贪。“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8节):不是不存在,而是没有被人完全觉察。

“诫命来到”(9节):犹太人的孩子到13岁便要承受律法的责任。信主前是活的;诫命来到,我就死了,不是救恩死,而是我在生活上死了。

3.“反倒叫我死”(10-11节)

律法不但不能给生命,反倒定罪;不但没有使人圣洁,反刺激罪的产生。

罪“借着诫命引诱我”:“引诱”,原文是欺骗。人想靠律法得救,反因律法被定罪,定了罪就该死。

保罗童年极幸福,没有受律法与罪的约束。他于13岁跟随犹太人习俗,变成一个“诫命之子”,后来被接纳为犹太教会会员,有责任遵守教规。司布真有同样的经历:“但是忽然有一日我遇见摩西,他手里拿着神的律法。”于是罪立即活起来,压力甚大,感到远离神!

4.律法是圣洁、良善的(12节)

这就答复了第七节的问。

5.律法显出罪恶(13节)

13节是转接语:13节是上一段(7-12节)的结论,又是下一段(14-25节)的引言。

律法不能改善人的旧天性,只能显出罪(3:20):律法有如探热针只能显温度,而不是恒温器能控制温度;律法又如X光机,只能显病而不能治病。

6.“废掉”问题

“那废掉的”(林后3:11)。是指哥林多书3:7“刻在石头上”的诫命,“石头”是复数,就是十条诫命写在两块石版上的“石版”。“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林后3:7下)。

律法在以色列人是没有废掉的,因为是他们的国法,但在基督徒是“废掉的”(详看“灵音小丛书”《不在乎遵行律法》)。

三、两律交战(14-25节)

信徒里面的争战与得胜的秘诀(7:14 -8:4),注意8:4。

有人认为这段是指未信前的事:“已卖给罪”(14节)、“没有良善”(18节)、“我真是苦啊”(24节)。

应是重生后的经历:这段是现在式时态;犯罪后有争战,证明他有了新人。他失败后不安,证明他已经得救了。

用“我”字37次,有新我与旧我。7章不提圣灵,只靠自我而不靠圣灵,只有失败而不得胜。

1.导言(14-17节)

14-17节与18-20节是平行、重复的。

14-17节,莫明其妙地行自己所不愿意作的事。“卖给罪了”,作罪奴。

(1)“我是属乎肉体的”(14节):

“属肉体”sarkinos(林前3:1),信徒单靠自己就是“属肉体的”;但罗马书3:5是“在肉体里”,是未得救的。

(2)作与不作(15节):

我们要承认自己是有限的。

(3)站在律法一边(16节):

因律法也判定自己的行为是不当的。

(4)“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17节):

不是原谅自己。原来罪是一种强横的力量,住在肉体里,人就被陷入为奴里。

2.肉体没有良善(18-20节)

14-17节内容相同:14-17节是行动;18-20节是意志,心里立志,但肉体不能行出来。

(1)得救后也不能靠自己行善:

立志又立志,但失败又失败。

罪不但使我作奴仆,更败坏了我的生命,使我行不出善来。

(2)“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20节):

这是身不由己的恶行。不是为自己找借口,或推卸责任,而是自己找不到任何力量来使自己摆脱内心的恶。

3.两个律的争战(21-23节)

律law : 规律(管理自己的原则,犯罪的规律):例如地心吸力是个律。

(1)两个律:

① “罪律”(肢体的律)(13节):

“肢体中另有个律”、“肢体中的罪律”(没有“犯”字)。罪律,是罪的权势或罪的原则,在旧人里,它趁机会出来使人犯罪。“肢体的律”,是罪住在肢体内,占据了我们的肢体,作了肢体的主人。肢体是外合,罪律是内应,二者对人夹攻。

② “神的律”(22节):

也叫“心中的律”(23节)(心思的律mind),是神借圣灵赐给信徒的。神的律支配了我们的心思。

(2)“里面的人,是喜欢神的律”(22节小字):

“里面的人”(林后4:16的“内心”是里面的人,弗3:16的“心里”,原文都是里面的人,就是新人,是喜欢神的律的)。

(3)两律交战(23节):

“但我觉得”,原文是“我看见”肢体中的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当我心思的律要顺服神时,罪律马上发动,来与心思的律交战。

“把我掳去”:里面的人只“喜欢”,要肉体顺服神圣洁的律,结果失败,就被掳,所以失败也成了一个规律(21节)。

4.求救(24节)

是痛苦的呼喊。

(1)对付犯罪的律:

不是咒诅自己的身体,而是在叹息。

(2)“取死的身体”:

第六章说“罪身”(6:6),第七章说“取死的身体”:关于罪,我有罪身;关于律法,我有取死的身体。

“取死的身体”,原文是“死体”。当时的罗马残刑:把被杀者绑在凶手的身上,口对口、手对手,直到凶手死了为止!

(3)不见圣灵:

在第七章到处看见“我”而不见圣灵:自己没有办法胜过罪,也没有办法脱离罪身,所以求救。

5.结论(25节)

(1)“感谢神”:

保罗知道他的祈求得到答应,证明以前他不是诉苦或埋怨。

(2)“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原文没有“就能脱离了”:这是预告第八章的内容,藉圣灵才能得胜。耶稣用圣灵来制服我们的肉体,到复活给灵体,脱离里面的罪。

问题是现在怎能以内心来占肉体的优势!第八章第一段是讲论圣灵和肉体争战。

(3)25节下半是7章的结论。

我们失败,因为肉体软弱(6:19,7:18,太26:41)又不靠圣灵,只靠旧人行善、成圣,神让我们失败;到第八章圣灵出来了,我们靠圣灵得胜。

 


第八章  得胜的秘诀↑↑↑点此处返回目录

第6章:人从罪里得释放,可以过得胜的生活;第7章:神救恩消极的一面,失败的争扎;第8章:神救恩积极的一面,靠耶稣基督藉着圣灵过得胜的生活。

在亚当里与在基督里(地位)(5:12-6章);在肉体里与在灵里(生活)(7-8章)。

第8章,“随从灵而行”是长进的途径,是5:12-8章的中心。

过圣洁生活的能力是圣灵:第7章提“我”字有30多次,第8章提“圣灵”22次。第8章没有提“信心”、“我们行事”,我们只是接受圣灵所要我们行的。

一、圣灵的工作(1-17节)

我们从圣灵得到新的能力。

在圣灵里的生活(1-11节);12-17节也是圣灵的工作,亦为我们现在的福气(归下段)。

我们要体贴圣灵、顺服神的旨意。不要随从肉体,而是要随从圣灵。

1.我们从罪中得到释放(1-8节)

(1)圣灵释放了我们(1-4节):

①“就不定罪了”(1节):

前面原文有“所以”,接7:25自我定罪;“如今……”。

凡信的人都是“属基督的”。我们与基督联合(6:1-10)就不在律法之下(6:14),有了高贵地位和自由灵性生活。

在神前定罪,就不得救;在我自己里定罪(7章失败,我在里面定了自己的罪),不得胜。

定罪,原文有两个用法:按律法的用法是“定罪”;按民间的用法是“无能”。这里“就不定罪了”,是不再无能的意思:以基督为我的生命而活,我们就学会得胜的秘诀,脱离罪的权势(答复7:24)的不被定罪。

② 保罗讲自己的体验(8:2):

律与律法,原文同字,但用法不同:

律法,指整本旧约(罗3:19);指摩西五经(罗3:21下);指神的律法(2:17-20,9:31,10:3-5)。

律,是“规律”、“定律”,正如地心吸力是个规律。

“罪律”:人人对我有不好的批评。

“死律”:我软弱到极点就死。在这件事要得神的欢喜,不能;在另一件事要得神的欢喜,也不能,这是“死的律”。

地心吸力是不变的律,无法抗拒。怎样可以脱离这规律?就如我手拿着物件,物件就脱离了地心吸力,因为有生命的律胜过死律和罪律。如飞鸟有生命力之律,就能飞。

5章提圣灵一次(5:5);8章,圣灵出来了。

许多人以为用意志来得胜,但意志只不过是意愿罢了(太26:41)。

耶稣生命之律,把我们从罪和死的律释放了。

生命圣灵的律,得胜一切的律;伪装就会向实际屈服了。我们靠着生命圣灵的律就能脱离7:21的罪律了。

③“随从圣灵”(3-4节):

“随从”是按照,顺服意。

这里不是论得救的问题,而是论怎样讨神的喜悦。

不是论救恩,而是论“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成为罪身的形状”:不是“成为罪身”(有罪),而是“的形状”(没有罪)。

“在肉体中定了罪案”:原文没有“案”字。不单宣布它是罪,同时打破罪的权势。基督在肉体中把罪定罪(不是指十字架上完成救赎的功劳,因3:21已谈过)。这里指基督在肉体里生活,任由罪和试探攻击祂,但从来没有让罪进入祂里面。

我们里面有圣灵,我们当随从圣灵而行。不是要我们自己作什么,而是随从圣灵而行(西1:29),当倚靠圣灵,被圣灵掌管。

基督道成肉身和救赎的目的使我们成圣。救恩的果效,叫我们靠圣灵完成律法的“义”(律法公正的要求):“成就”,完全实现,应验和充满。不是叫我们去“守”,而是“成就”在“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④ 1-4节:

由5:12-7章而归纳的。7章开头说基督徒脱离了律法(7:1-6),8章开头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

成圣是基督道成肉身和受死的目的;成圣包括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成圣是圣灵之工。

(2)基督徒的新生活(5-8节):

其实5-39节都是灵里的生活。5-8节论圣灵制服肉体。不是论得救的事。

① 体贴肉体与体贴圣灵(5节):

“体贴”mind: 照顾、献殷勤、专心于肉体或圣灵。

②“体贴肉体的,就是死”(6节上):

“死”,是现在式。不是死亡,而是灵性的死。

③“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6节下):

生命,是与神不断有交通,还有平安。经过5:1的“相和”(原文作“相安”);这里经过7章的不安,接着在灵里行走,,得平安。成圣之道是生命平安。

④ 解释第6节上的原因(7-8节):

“属肉体的人”(8节),原文是“在肉体里的人”,是不得救的(7:5),但“属肉体”是得救的。

2.从肉体中得释放(9-11节)

现在式,第4节用第一身“我们”,9-11节转用“你们”6次。神的灵与基督的灵是圣灵(9节),保罗只在此提“基督的灵”。

(1)有圣灵的人是基督徒(9节):

“属肉体”,原文“在肉体里”,与第8节同指不得救的人;“不在肉体里的,才是得救的人。没有圣灵的人就不是属基督的。从9-15节都见圣灵住在里面。

(2)有基督的人(10节),基督住在我们里面:

“身体就因罪而死”:身体一样因罪而死、要死。

“心灵却因义而活”:“心灵”,应是圣灵;“而活”,应译“赐生命”,意思是圣灵因称义而赐生命。

(3)圣灵是复活的保证(11节):

第10节说身体要死,这里说将必复活,身体有永远的一面,永远的生活是没有罪的了。

二、作神儿子的福气(12-30节)

1.现在的福气(12-17节)

前面用“你们”(9-11节6次,还有13,15节各1次),现在改用“我们”共5次(12-17节)。

(1)必要活着(12-13节):有福。

①“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13节上):

这不是福。“必要死”,是灵性的死(第6节)。

②“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13节下):这是福。

信徒地位上是向罪死了,但实际上仍要远离罪恶。

不是治死身体(自杀),而是治死身体的“恶行”。“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西3:5),“肢体”指下文一切不好生活的经验的恶行。“恶行”没有生命,所以“治死”是使之失效(罗6:6)的意思。

③ 要“靠着圣灵治死”:

不能靠自己,靠自己(7章)就失败。必须靠圣灵的能力,将我们带过去。要生气而不生气。就如坦克被射击时,司机往外四望,就会被击中。如果他一直在坦克里面就安全了。我们若不从基督的隐藏处出来进到肉体境界里,撒但就不能胜过我们。

④ 不断治死:

“治死”,原文是现在式,要不断地治死(天天背十字架)。我们要不断体贴圣灵、不断靠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圣灵便制服了我们的肉体了。

(2)圣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子(14-17节):

①“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15节上):

这是关乎新约时代的基督徒。“心”,原文是“灵”。

旧约时在律法下,过奴仆的生活,惧怕与不安,常怕达不到律法的标准。

② 新约,我们“所受的,乃是儿子的灵”(15下-17节):

基督是神的儿子(3,29,32节),同字。基督徒与基督同作神的儿子。

这里“儿子”,应译嗣子(义子,儿子的名分),英译adoption. 新约共4次(弗3:6,来11:9,彼前3:7):收养的、买的。我们是基督宝血所买赎的,是嗣子;我们又是圣灵重生的,是亲生的儿子。

新约共3次,耶稣最先呼叫一次(可14:36),还有一次亦关得儿子的名分(加4:6,参5节)。

“阿爸”,是亚兰文;“父”,是希腊的称呼:犹太小孩对父亲的亲切称呼。犹太律法禁止奴隶称呼主人为“阿爸”。

圣灵使我们由奴仆的灵成为儿子的灵,使我们由惧怕转为亲近神直呼“阿爸!父!”

不是圣灵向我们的灵作证,而是“同证”。旧约见证人,最少要两个人。

“儿女 ”teknon,英译children,与儿子同。

和基督一同作神的后嗣,这节是高潮。后裔,是后代;后嗣,是直接承受产业(32节)。

这里的荣耀,条件是受苦;30节的荣耀,是凡称义的人都得的。

苦难,基督徒一定有(腓3:10,彼前1:6,4:13);这里是“和祂一同受苦”:基督受苦是为担人的罪,我们不能;但我们当与主同心,受逼迫、侍奉神也要受苦。

“一同得荣耀”:基督徒一定得的荣耀(30节);但多受苦多得荣耀(17节)。

2. 将来的福气(18-30节)

8章最后部分是“神儿女的荣耀”(18-39节)。

(1)万物苦望得荣耀(18-25节):圣灵保证我们的嗣业。

① 引言(18-19节):

“我想”(18节):“我看”,英译reckon. 保罗认为有理由的、可靠的。

“现在”,指现今的世代。将来的荣耀大大超过现在的苦楚,所以不要灰心。“就不足介意了”:无法相比。

“受造之物”(19节):指整个宇宙,人格化。包括地球的生物creature与无生物,但不包括人。

“切望等候神的众子显出来”: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子,但还未显明,将来才显明(约壹3:1-3)。

② 受造物的苦楚与荣耀(罗8:20-22):

亚当犯罪影响一切受造之物:大地受咒诅(创3:17-18),许多野生物被残杀,疾病也侵入野兽、飞鸟与虫类等。

受造物“被服在虚空之下”,被动式,“被屈服”。

原文是产妇生孩子前的阵痛与呻吟。

受造物在咒诅下一样会腐朽。

出生、成长、死亡及腐败,不断循环。

生了孩子(基督再来),咒诅脱离世界(赛11章)。

受造物将来也得救赎,这是大自然的更新(赛65:17-25)。新天新地,万物更新,永不朽坏(彼后3:13,启21:1)。

③ 神儿女一同叹息(23-25节):

从受造物(22节)转到教会。

“初结”,原文是“初熟”。新约只这节这样说,不是指圣灵本身,而是圣灵工作的果效,是圣灵最先给我们的凭据。

基督徒应“常常喜乐”,这“叹息”不是灰心绝望,而是在身体未得救:身体软弱无能、易疲倦、多病痛、必死(林后5:2,4)。身体里有肉体、有住在里面的罪(罗7:17,20),我们喊叫“苦”(7:24)。

“名分”huiothesia,是按律法领养为儿子,在希腊与罗马十分普遍。新约只保罗提了5次(8:15,23,9:4,加4:5,弗1:5)。又叫“义子”,有合法继承权,包括承受产业的权利。信徒被收养为后嗣(罗8:14-15),但未完全得着,我们的身体及性情未变成神儿子的模样(29节)。

“等候”:等到“我们的身体得赎”,到复活后才能享永福。

这得救是完全得救——复活,所以要“忍耐等候”。

(2)爱神的人万事得益(26-30节):

这是神最高的目的。

① 圣灵的帮助与代求(26-27节):

“况且”,同样地:前面提受造物叹息;照样,我们有软弱而叹息。“软弱”,单数,不是“许多”,是品德的缺点、不完全的灵性生活。

“有圣灵的帮助”,特别在祈祷上帮助我们。

“我们本不晓得”:我们不是不晓得方式方法。

“圣灵叹息”:23节我们叹息,这里圣灵亲自叹息,是“说不出来的”。“叹”,是一口气,圣灵的气是生命。圣灵可能不是用言语祷告。圣灵叹息,神是知道圣灵所想的。

“替我们祷告”:原文只一个词“代求”:原文字很长huperentugchánō,前面huper是“在下”的意思,表示圣灵吞声忍气地站在下面为我们向父祈祷。圣灵不是用人所说的话,也不是用方言。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工,用叹息“替我们祷告”,圣灵是“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的。圣灵对信徒的爱护:与信徒作密友交谈;在父神面前代信徒申诉;在神面前为信徒控诉魔鬼。

②“万事互相效力”(28节):

28-39节没有提圣灵,但这段是新约的最高峰,是神无可匹敌的旨意。

28节是圣经名节。

“晓得”,准知道。

指上文的劳苦叹息(20-27节),不包我们犯罪。不是所有发生在我们身上的都对我们有利,因为罪恶充满世上。只有神能改变每一个环境,为我们带来长远的好处。

“效力”,是合作,实在是神的配合。

下文原意是:叫“按旨意被召的人”得益处。按旨意被召的人得益处,特别是“爱神的人”得益处。

这是信徒的权利:万事一齐来都是叫我们得益处;不论祸福遭遇,都是为我们今生和永远的益处;特别爱神的,例如约瑟。

③ 预定论predestination(8:29-30):

不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是错误的。

对预定论,他认为神预先看见才拣选人得救。这一点比加尔文好些。

ek,“从”的意思;lego,“拣出”的意思。

神拣选天使“是服役的灵”(来1:14)。

神拣选以色列,给他们属地的福(创15:18-21)。

圣经说,神拣选基督徒(罗16:13,帖前1:4,帖后2:13),为“选民”(西3:12):

“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1:4),不是拣选我们放入基督里。拣选我们“成为圣洁,无有瑕疵”,是拣选在基督里的(彼前1:1-2);“与你们同蒙拣选的教会”(彼前5:13),劝信徒“坚定不移”(彼后1:10,先“召”后“选”);拣选姊妹(约贰1,13),指教会,见小字。

神拣选教会是要得更大属灵的福气。

不是神定谁得救,谁就蒙恩典,不定得救是应该的,因为是亚当的子孙。这是错误的。圣经没有预定我们受刑(帖前5:9)。

这是得救后的预定。前面是论得救的预定是根据神的预知。现在讨论得救后,神预定我们要得的福气。

以弗所书1:3-14不是论得救问题,而是论神预定我们得福的计划,而这计划是由圣父、圣子与圣灵分别成全。第7节从救赎讲起,但不是说被拣选得救问题。

这预定,也是根据预知(罗8:29),预定我们学基督的榜样,作荣耀的基督徒,最要紧是我们有基督的“模样”(约壹3:2)。

预定我们在基督里复活,“得儿子的名分归祂”(弗1:5直译),完全救恩,永远的福气。预定的目的使神的荣耀“可以得着称赞”(弗1:12)。

三、靠信心胜过死亡(8:31-39)

这段是诗体:信靠与赞美的圣诗,题为“受造之物的叹息”,是本章的高潮,最高的胜利。这段是1-8章的总结,或3-8章的结论:靠主得胜进入神的爱里。

1.基督的保障(31-34节)

这段有5个无可回答的问题(第一,31节;第二,32节;第三,33节;第四,34节;第五,35节),每个问题都有“谁能”(“岂不”)这词。

其实从29-34节都是基督徒的保障。

(1)“谁能敌挡我们呢”(31节):

 “既是这样”:接上面(指28-30节),我们很稳妥。不是说没有仇敌了,而是没有人能胜过我们。

(2)“岂不也把……赐给我们吗”(32节):

从32-39节都是基督徒因基督而得胜。

“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这是指基督,主动为我们舍身。

“万物和祂”,指28-30节的一切“白白的赐给我们”。

(3)“谁能控告……”(33节):

基督徒被判无罪,没有人可以把我们再当作罪人。

“控告”:用法庭话语来解释。基督是辩护律师,神是称我们为义的法官。

“神所拣选的人”:圣经没有说神拣选罪人得救,这里是神拣选得救了的人,无人能控告。

撒但虽然“昼夜控告我们弟兄的”(启12:10),但牠控不入。

(4)“谁能定他们的罪呢”(罗8:34):

33节称义,这里“不定罪”。

称义的三种根据:

①“基督耶稣为我们死”。

② 基督耶稣为我们复活。

③ 基督耶稣替我们祈求。基督耶稣在天上替我们祈求;26节圣灵在地上“替我们祷告”。

2. 基督徒的得胜(35-39节)

这几节经文是使我们最得安慰的。

(1)“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35-36节):

这是为大逼迫而写的,因初期教会受大逼迫。得胜的歌颂(35节),共七件:

① 患难。

② 困苦。

③ 逼迫。

④ 饥饿。

⑤ 赤身露体。

⑥ 危险。

⑦ 刀剑:人看我们极其危险(36节)。

(2)我们是有保障的(37节):

原文“在祂里面,我们已经得胜有余了”。“得胜有余”,原文是一个字hypernikomen,是“超级征服者”的意思,靠主得胜。22节“叹息劳苦”,这里“得胜有余了”。

(3)十件平安的事(38-39节):

一共四对,另两件单独的(共十件)。

“我深信”:是被动完成时态。

① 四对:

② 两件单独的:

插在第一、二对之后。

放在第三、四对之后。

③“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

没有一样可以阻着神的爱临到我们。

基督徒的苦难,不是叫我们与神疏远,而是领我们更加亲近神(38-39节)。

罗马书第8章是一章奇妙的经文。第一“不定罪”;末一节“不能隔绝”;中间“万事都互相效力”(28节)。


第九章  以色列被拣选↑↑↑点此处返回目录

罗马书9-11章不是插段。第1大段是教义的根基(1-8章),第2大段(在犹太人明白1-8章之后)论以色列人与福音的关系。

福音本来先传给犹太人(1:16),但因他们的不信,救恩就临到外邦人。

第9章:以色列人的“过去”,他们被拣选,但他们不信(跌倒了)。

第10章:以色列人的“现在”,他们被弃,因为他们拒绝福音,他们要负责。第10章列出福音的中心。

第11章:以色列人的“将来”,余民被赎回。

这3章,每章的开头,保罗都是先讲自己的情况。

一、以色列人的不信(9:1-5)

以色列最先被神拣选,但他们顽梗拒绝。

1.保罗对以色列的关心与深爱(1-3节)

(1)良心给他作见证(1节):

他说真话,不是谎言。“良心被圣灵感动”,应译“在圣灵里”,给他作见证,因以色列人看他是叛徒。

保罗多次被犹太人拒绝与逼迫,他才转向外邦人(徒13:46,18:6,28:25-26,28)。

(2)“我是大有忧愁”(2节):

本来在患难中也要“欢欢喜喜”的(5:2-3),但因以色列人拒绝弥赛亚而被弃,所以他“伤痛”。

(3)“因我自愿成一个咒诅”(3节直译):

人世间最高的爱是为朋友舍命(约15:13)。

“咒诅”,原文是受神永远的毁灭 anathema .

“与基督分离”,参看摩西“……求祢从祢所写的册上涂抹我的名”(出32:32)。

2.以色列拥有7个优厚的特权(罗9:4-5)

(1)“那儿子的名分”

“名分” huiothesia(罗8:15,23)。

以色列全国是一个儿子(长子)(出4:22-23 son, 耶31:9,何11:1 son )。神是以色列全国的父(申14:1)。“名分”,是买或收养的。但我们基督徒都是神的一个儿子,也有儿子的名分。

(2)“荣耀”:

原文是舍吉拿Shekinah .“耶和华的荣光在云中显现”(出16:7,10),这表明神与祂的百姓同在。云柱、火柱、会幕、圣殿,神的同在,荣耀的彰显。

(3)“诸约”:

立约是双方的。

以亚伯拉罕的约开始,以西乃约为基础:立巴勒斯坦约(创15:18,17:4-21)、大卫约,又立新约(耶31:31-40),最初也是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的约。

(4)“律法”:

摩西的律法。

人们常以古雅典立法家索伦Solon或古巴斯达的立宪者赖扣葛Lycurgues夸口。以色列更有理由以神(赐律法者)为夸口。

(5)“礼仪”:

这是与会幕和圣殿有关的,并祭司的制度,特别是利未记所记载的。这是敬拜的规矩。

(6)“应许”

特别是亚伯拉罕与他的后裔的(罗4:13-21)。

(7)“列祖”(5节):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雅各的诸子,最后是弥赛亚。

突然来个赞美:基督从犹太人出来,这是基督的人性;“祂是在万有之上”,这是祂的神性。

他们比外邦人更蒙恩,多特权,更得尊荣。但他们拒绝神恩。

二、预定论的四个原则(罗9:6-33)

许多人根据这章圣经来说人的得救是神拣选的,而不是在乎人自愿相信与否。

请注意,讲预定论必须根据罗马书8:29-30;这章主要是论以色列“国”的被拣选,至于“个人”的得救只附带说明。

1.承认神的主权(罗9:6-13)

神的话没有落空。

(1)从应许而生的儿女(6-9节):

神拣选的原则:凭神的应许而不是靠肉体的善行(行为)。

①“从以撒生的”(7节):

以撒是应许而生的,他是“因着信”(来11:20)。

亚伯拉罕的儿子以实玛利不是神的儿子。

② 应许的是属灵的、是真信的(8节)。

③“撒拉必生一个儿子”(9节):

不是神不公平,而是神施爱是出于神的怜悯(14-18节)。

(2)“不在乎人的行为”(10-13节):

① 神拣选人,不在乎人的行为,而是在乎“召人的主”(11节)。

② 雅各与以扫(13节),与以撒和以实玛利,都是一被选,一个被弃,但有分别:以实玛利是使女生的儿子;以扫与雅各是双生的。

③ 有人说:“神不需要预先知道,然后预定,而是先预定后才预知。人有限才是先预知后预定”。

“先是预定后才是预知”,不是圣经的真理;神是先预知才预定的(罗8:29-30)。

④ 这里的拣选不是指个人的(12节):

预言“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以扫是大的,但他从来没有服侍过雅各。这里是指他们的后裔:以扫的后裔是以东,雅各的后裔是以色列。以东臣服以色列或犹大(撒下8:14,王上22:47,王下14:7)。

⑤ 指二国(罗9:13):

神预知二人的情况。“恶”以扫,是较不喜欢,爱比较少。原文“恨”字,是失宠的意思(创29:31小字,路14:26)。

这里的拣选是对国家而不是对个人的(玛1:2-4)。不是指得救说的。以东人也有因信得救的。

2.神完美的属性(罗9:14-18)

(1)神照自己的意思拣选是合理的(14-16节):

① 神是根据祂的预知来拣选(14-23节,8:28-30,彼前1:2)。

② 神不是不公平(9:14)。

③ 神的主权(15节):

是神的怜悯与恩待。

④ 不是指个人的得救(16节,参启22:17,约5:40)。这是神的拣选。“不在乎那奔跑的”,奔跑是努力奋斗,猛烈动作。

(2)“要叫谁刚硬”(罗9:17-18):

① 以法老为例(17节):

不是神定了法老灭亡,因为神愿意万人得救(提前2:4,彼后3:9),而是神预知他长大后的邪顽。法老的刚硬是自找的(出4:21),注意“任凭”二字。

“我将你兴起”:不只兴起他为王,神更容忍他、使他活了那么久。

②“刚硬”(罗9:18):

“刚硬”,是神许可的:“恶人为祸患的日子所造”(箴16:4),原文没有“所造”二字。

3.神的责任(19-23节)

呼召是出于神的,神自己作主。神拣选,成就荣耀。

(1)站在不信的立场说话(19节)。

(2)保罗的回答(20-21节):

① 不要“强嘴”(20节),不要争辩。引以赛亚书45:9。

② 窑匠作器皿的自由(21节):

“窑匠”是神,“泥”是人(赛64:8)。贵重的器皿,有特别的用途;卑贱的器皿,一般的用途。这里引用耶利米书18:6,说以色列在神的手中。他们若犯罪,神就会把他们打碎。如果信靠神,本身卑贱也有用。

(3)毁坏与荣耀(罗9:22-23):

① 神忍耐使他们有机会悔改(22节):

a. 神立即惩治恶人,是祂的公义,但祂极其忍耐。

b. 神不是预定他们遭毁灭。

c.“预备遭毁灭的器皿”:

“预备遭”,应译“适合于”。不是神的定旨,而是因他们的罪。

②“预备得荣耀的器皿”(23节):

早已预备给那些愿意顺从神而得荣耀的器皿身上。暗示人有责任(提后2:20-21),虽然不靠人的行为,人却要为他的行为、结局负责。

4.基于神的整个救赎计划(罗9:24-33)

(1)神怜悯仍留余种(24-29节):

① 从犹太人到外邦人(24-26节):

a. 神愿意万人得救,犹太人凭行为得不着,外邦人凭信心得,但人有自己的责任。

b. 引何西阿书,指以色列人(何1:10,2:23):

背道的以色列,将成为灵性复兴的以色列,将成众子Sons,是“将来”。

c. 保罗引指外邦(罗9:26):Sons.

② 以色列余民没有被弃(27-29节):

a. 以赛亚喊着说(27节):

不是说,而是呼喊cries,为引起人们更大的注意,“得救的”只是少数。

b. 以赛亚指巴比伦入侵,以色列被掳的事(27-28节,参赛10:22-23)。

“话”字(罗9:28),是审判的思意,这事会再发生。

c. 不是所有的人,只是相信的人(9:29):

保罗引以赛亚书1:9,在亚述入侵下,犹大和耶路撒冷在危急的关头。

但以色列所受的与所多玛、蛾摩拉不是完全一样,而是有少数余种得以保存。

(2)神弃绝以色列的原因(30-33节):

① 关乎人的事(30-31节):

他们想靠行为称义,拒绝“信主之法”(3:27)。他们想凭行为追求“义的律法”(9:31直译),结果得不到神的义。

② 犹太人惨败(32-33节)

a. 错用方法去得救(32节)。

b. 因他们拒绝基督,基督成了“那绊脚石”proskomma使人往前跌之石(参赛8:14,28:16):

亚述入侵如洪水,但圣所是以色列的避难所(磐石);不信的人靠其它势力,将洪水冲入磐石,是他们的绊脚石(彼前2:8)。

凡靠行为得救的人,也会因基督而绊跌。

许多人读罗马书第9章,认为“预定论”不是根据预知,而只是神的主权。我们谨记,“预定论”有神的主权,但必须是根据神的预知。罗马书9-11章主要是论以色列“国”的问题,至于个人问题只是附带涉及。


第十章  以色列人被弃↑↑↑点此处返回目录

第9-11章论以色列人与福音的关系。

第9章论以色列人的过去,以色列被弃的原因。

第10章论以色列的现在,他们被弃,因为他们拒绝了福音。这是他们的自义。第10章列出福音的中心: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信道与传道。

一、两种称义的途径(1-13节)

律法的途径与信心的途径。1-13节接第9章,继续论义和称义。以色列人“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9:32),借着热心来立自己的义,以致被神所弃。

1.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9:30-10:4)

(1)他们追求律法的义(9:31):

指遵行律法,借此蒙神称义,结果羞愧(9:33)。

(2)保罗关心以色列人的得救(10:1):

不信的犹太人对保罗反感,看他是个叛徒、仇敌、多次逼迫他,保罗受外邦人逼迫只有两次(腓立比人与以弗所人)。来自外邦的逼迫,为使他受经济的损失,但来自犹太人的逼迫,是要用石头打死他,使他的生命受到威胁。他们非常恨保罗。但保罗反过来爱仇敌。第9章开头他关心犹太人,第10章开头又关心他们,巴不得以色列人都能得救。

我们当为以色列祷告、为未得救的人祷告。

(3)有热心而无知识(2节):

①“他们向神有热心”(徒21:20):

保罗悔改信主前亦有这种热心(徒22:3,加1:14)。保罗没有说他们没有神、不敬神,反说他们有“热心”。

保罗有热心,逼迫人;耶稣有热心,被人逼迫。旧约耶和华的热心,是耶和华拯救人的积极性。

②“但不是按着真知识”:

知识极重要(何4:6)。有热心而无知识是极之危险的,很容易出轨。但我们需要“真知识”。

(4)神的义与自己的义(罗10:3):

① 神的义:

地位上,我们得称义(1:17),“……因信神而来的义”(腓3:9)。

② 人的义:

“自己的义”是行为。他们要靠守律法得称义。

③ 人的义是“要守”,神的义是“给”礼物:

不是靠行为得到一些人的义再加上神的义,而是将人的义撇弃,然后神就给人义。

(5)“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罗10:4):

“总结”telos有二意:一为“终点”;一为完成或达到“目标”(顶点)。基督是律法所指向的目标;在基督里,律法完全实现,为得义的途径便告终止了。基督是律法的总结:全旧约律法都是预表基督和祂的救赎(西2:16-17,来10:1,12)。

“使凡信祂的都得着义”:福音是为“凡信祂的”(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得着义。

2.信心的义很容易得着(罗10:5-8)

“摩西写着”(记载、描写):保罗引摩西的话,因摩西是颁布律法的。

(1)行律法必得活(5节):

律法的要求是“谨守遵行”(申6:25),这是旧约的中心。

人不能全守律法。就算今后能全守,以前所犯的怎么办?

“活着”:这里不是说得永生,而是在今生活着。

(2)“出于信心的义”(罗10:6-8):

保罗引用申命记30:12-14,这本来与福音没有关系,15-16节是摩西最后的劝勉。摩西说律法问题,保罗引指福音。

①“谁要升到天上去呢”(罗10:6):

“天上”,原文是复数,指诸天之上。谁升到诸天之上去领下基督来:似乎基督未曾道成肉身、未曾活在世上,要人去领下来。

②“谁要下到阴间去呢”(7节):

申命记30:13“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说:‘谁替我们过海取了来’……?”

保罗改为“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

③“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8节):

“这道”,就是福音。原来旧约的“道”字是指在律法里出现神的话。6-7节是消极,第8节是积极的,口认心信。

3.口求心信(9-13节)

(1)得救的方法(9-10节):

① 口认心信(9节):

a. 口认:

先提口认,后提心信,但第10节反过来。

“认耶稣为主”:“主”字,原文Kurios,圣经有6000多次。早期基督教以此为关键字,是尊敬的意思,英译sir;是罗马皇帝的通称,也是希腊神明的通称。耶稣是王是神,独尊的。旧约是耶和华,犹太人不敢直呼或直译,而是用“主”字来代替。

耶稣是旧约所说的主,祂道成肉身,是主,这是祂的神性。我们不只认祂为救主,更要以祂为主。

当时叫耶稣的人有许多。如果我们在“耶稣”前面加上“主”字,这是最好的。“主耶稣”,这才是我们的救主耶稣。

“耶和华见证人”说:“我们相信旧约的耶和华,耶稣不是耶和华,耶稣是一个比耶和华小的神。”(他们是美国的异端)

“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腓2:11):这是来自旧约的。得救的第一步必须要承认耶稣是完完全全的耶和华。我们要向父神承认耶稣基督为主(林前12:3)。

b. 心信基督复活(罗10:9下):

神叫祂从死里复活:这是使徒传道的中心论点(徒2:31-32,3:15,4:10,10:40-42)。信复活包括祂钉十字架。“心里相信”是“心里信靠”in.

c.“就必得救”:

是未来时态,包括最终的得救。

② 心信口认(罗10:10):

第9节先提“口认”,这里先提“心信”。这是交叉法,重点是心信,但以口认作结。

a.“心里相信”:

不是头脑信,而是心里信靠(根椐第9节“信靠”)。

b.“口里承认”:

公开认自己已得救。本来“承认”不是得救的条件,而是由于救恩在里面生效,就必然有外在的表现。有了信仰,才会口里承认。

(2)救恩是给全人类的(11-13节):

信心的义是给一切相信的人。

① 信的人不至于羞愧(11节):

“凡信祂的”:“凡”字,连下文外邦人与犹太人。

“羞愧”是着急,急到怕(赛28:16)。“不至于羞愧”,不失望。许多人怕公开承认基督,因怕招羞。但如果我们公开承认祂,祂在天上会公开承认我们,我们就必“不至于羞愧”。

② 救恩的普世性(罗10:12):

犹太人与外邦人都是罪人,需要救恩(罗3:22-23)。耶和华“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厚待”,是丰富的意思。神以恩慈厚待(不是对众人)求告祂的人。

③“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3节):

保罗引约珥书2:32,参看使徒行传2:21,这是预言将有一天,太阳会昏暗,世界有灾难,信的人会求告主名的。今日也是,“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二、向全地宣扬(14-21节)

这是一段难解的经文,似是一段注释,是电报文的写法。保罗引用申命记、诗篇和以赛亚书,说明福音已广传,以色列人耳闻却不信,没有留心旧约的福音。

1.先有奉差遣(14-15节)

有4个“怎能”,把次序倒转过来就更清楚了。

“报福音传喜信”:原来指好消息传给被掳到巴比伦的人,他们要得释放。

旧约有差遣传福音的(赛52:7,13-15,53:1-12),但以色列人顽固、不信。

传喜信者的脚踪何等佳美:在东方,当守望者见报喜讯的人走近时,心中极之兴奋(赛52:7):“他们的脚踪”,以赛亚用单数,“他的脚踪”,预言基督以佳美的脚踪来到;而我们也以佳美的脚踪到世人那里传福音,这是我们的责任。9-11章神对犹太人的责任,但神没有怒气;我们传福音也当这样。耶稣流泪恳求,保罗以爱来传福音。

2.以色列人没有听从而被弃(罗10:16-21)

有以赛亚(16,20-21节)、保罗(17-18节)与摩西(19节)为证。

(1)以赛亚、诗篇与保罗证实了(16-18节):

① 以赛亚说明不信福音的现象是普世性的(16节,赛53:1):

犹太人听而不信是预料到的:信的不多“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

人类拒绝福音也是预料到的。

②“信道”、“听道”与“基督的话”(罗10:17):

a.“信道”:是信心。

b.“听道”:

c.“基督的话”:原文是“神的话”rhema.

③ 人听见了(18节):

保罗引用诗篇19:4“祂的量带传遍天下……。”

“量带”,是扩张extent,保罗用古译本“声音”。论太阳、月亮与星宿一同为神的荣耀作见证。

先传给犹太人,后传给外邦人,他们都听见了。

保罗预备将福音传到西班牙(当时罗马天下的地极)(参西1:5-6)。

 (2)以色列的悖逆有先知为证(罗10:19-21):

①“先有摩西说”(19节):

“不成子民的”、“无知的民”都是指外邦人。神要拣选外邦人成为自己的子民,以此激起以色列人的反省。福音先传给犹太人,但他们拒绝摩西和先知所传的,神就把福音赐给外邦人。

②“又有以赛亚放胆说”(20节):

保罗引用以赛亚书65:1-2,表明神拣选外邦人成为自己的子民,以激动以色列人的反省。

③ 以色列人被弃,责任在自己身上(罗10:21):

他们“悖逆顶嘴”,没有信心,咎由自取。

“整天”,表明神容忍的时间;“伸手”表明传道的恳切和诚意,亦说明人有自由意志。

以4个方面作结:

(1)神的恩典是给每个人的。

(2)我们有责任传福音。

(3)如果拒绝相信神,结局与犹太人一样。

(4)相信福音很简单:求告主名。

 


第十一章  以色列被赎回↑↑↑点此处返回目录

罗马书第9章是论以色列的过去,第10章论以色列的现在,第11章论以色列的将来。

9-11章:神的拣选是凭神的恩召,而不是凭人的行为。

第11章的信息是解明以色列人必要象外邦人那样得救:以色列的将来与神长远的计划。

神提出两个问题:神是否完全放弃以色列人?神是否永远放弃以色列?第11章是以色列人得救的指望。

一、以色列没有完全被弃(1-10节)

神应许亚伯拉罕为大国,但今天以色列人口还比不上香港人口,而且国内又有巴勒斯坦人。

1.保罗的见证(1节)

他先提自己:他生来就是以色列人(腓3:5),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他在血统上是以色列人(林后11:22)。这是保罗的身分。

神没有“弃绝”他们:“弃绝”,是全然丢弃的意思。他们末后将得拯救。

2.引以利亚为例(罗11:2-4)

这是旧约的见证,是神永远的计划。

以利亚说:“只剩下我一个人”,神说:“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希腊文有两个“人”字:一个是常人ánthrōpos(10:5);andros指强人,11:4“七千人”是强人。

3.如今的蒙恩者(5-6节)

(1)拣选的恩典(5节):

神拣选一批忠心的以色列人。

“余数”:新约只这里提到神拣选的余数。以色列人屡次犯罪,神把他们交给外邦人,他们分散在各国,那些归回的是“余数”(耶3:14,亚8:13)。

神历来眷顾以色列:以色列有许多神迹;他们生育能力很强(出1:19);他们下埃及时只有70人,400年后竟达60万(出12:37);亡国2000多年,一直蒙福;圣经是由他们传给全世界的;救主出于以色列;目前受迫,仍不被消灭。

(2)出于恩典,不在乎行为(罗11:6)。

4.结果(7-10节)

(1)“蒙拣选的人得着了”(7节):

这是指犹太忠心的余民。“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

(2)引用旧约(8-10节):

① 引用申命记等(第8节,申29:4,赛29:10):

“神给他们昏迷的心……”,因他们不信,神才给他们这些。“直到今日”:从以利亚时代开始,直到保罗时代神放弃他们,以致产生“昏迷的心”,昏迷是灵里麻木。神让他们顽梗不化。

①     引用诗篇(9-10节,诗69:22-23):

“绊脚石”skándalon,原文没有“石”字,与14:13“绊脚跌人之物”同字。

这本是大卫论仇敌的,保罗用于以色列人身上,证明他们硬心的结局。“愿他们的筵席变为网罗”,“筵席”是快乐的欢聚,变成毁灭的地方。

“愿他们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见;愿祢时常弯下他们的腰”(第10节):眼蒙、弯腰(向前弯),是年老的情况;背重担,被压下。

二、不是弃到底(11-24节)

1.以色列被弃是外邦人得救的机会(11-16节)

(1)犹太人失败,外邦人得福(11-12节):

“失脚”与“跌倒”(11节):失脚,可以重新站起来;这里的“跌倒”,指全以色列国。他们永远被毁灭吗?

“过失”,是犹太人不信福音。

“发愤”,可译“妒羡”,激励以色列人效法他们(14节,10:19)。他们悔改,外邦人蒙更大的恩典。

许多人轻看犹太人,激怒他们。我们当激动他们发奋。

“为天下的富足”(12节):犹太人不信福音,福音传给外邦人(徒13:46-48,18:6)。

“何况他们的丰满呢”:丰满plērōma,与25节“添满”同字,充满的意思是指以色列人得救(罗11:26-27)。以色列人在大灾难的归回,就成为使万国得福的管子。

(2)劝外邦人不要骄傲(13-15节):

① 外邦人(13节):

“我是外邦人的使徒”(13节,参1:5,徒9:15,加1:16,2:7,9)。

“你们外邦人”:罗马教会有不少外邦信徒。这也是指全世界说的。

② 我们当爱犹太人(14节):

耶稣是犹太人;旧约是犹太人的圣经;新约的作者都是犹太人。

③ 重申12节的论点(15节):

“死而复生”:不是指全世界大复兴,也不是指救赎大恩登峰造极,死人复活。

这是指犹太人归信只有与复活相比。犹太人如同浪子回家“死而复活,失而复得”(路15:32)。

(3)新面的比喻(罗11:16上):

以色列人收割时献给神的举祭(民15:20-21):他们献上初熟麦子,表明全部收获都归神。头一块献上,全团就献给神,都圣洁了。

“新面”,有人认为是指基督,其实是表明以色列。“树根”,指以色列的祖先亚伯拉罕等(罗11:28);“树枝”,是指个别犹太人;“全团”指全民。

“圣洁了”,不是说所有以色列民都得救,而是指以色列民分别为圣。

2.橄榄树的比喻(17-24节)

本来16节下半已开始说这比喻。橄榄树是中东常见而且是最有用的树(耶11:16,何14:6)。

橄榄树是指以色列:橄榄根是指以色列有信心的先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罗4章),枝子是指亚伯拉罕的后裔。

野橄榄树是外邦:这是指整体信主的外邦人。

(1)外邦人不应自夸(11:17-22):

① “若有几根枝子被折下来”(17节):

指一些刚硬的以色列人被折下来。

野橄榄被接上得“肥汁”(17节下):野枝接上,一般是不会结果子的。但当好橄榄树将枯萎时,若接上野橄榄枝,不但能结果子,而且能使枯树再生。20世纪初,巴勒斯坦仍有这事实:“要使一株停止结果实的橄榄树再产,就将野橄榄的嫩枝接在上面,原树汁浆能使野橄榄枝有生命力再结果子。”“肥汁”,指生产能力,即它丰盛果实和所出的橄榄油。这是救恩的各种福乐。

② 不要夸口,不要自高(18节):

“是根托着你”。

③ 保罗不是指教会或个别信徒,而是说整体外邦(19-21节):

不是说救恩可以失掉。这里是说犹太与外邦民族。

④ 神性情的两面(“恩慈和严厉”)(22节):

“神论”包括这两方面。

神拿走以色列国位,是“严厉”;传给外邦人是“恩慈”。

“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不是指个人,又不是指得救了的人。

但对个人,有3种接枝与两种砍去:

a. 信徒的儿女:因父母得应许;按神的约而得接上。

b. 那些接受福音种子而没有扎根或被荆棘挤住而不能结果子,要被砍下。

c. 蒙恩被接上的得永生。

(2)以色列的悔过(11:23-24):

① 神应许在外邦的犹太人(余数)再被接上(23节):

神要救以色列。

② 顺性与“逆着性”(24节):

野橄榄逆着性接上(17节)不寻常。

本树的枝子接上比野枝接上容易得多。

三、以色列人和外邦人都蒙怜恤(25-36节)

我们当称颂神的丰富无量和神最终的怜恤。

1.以色列的复兴(25-29节):

(1)“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25-26节):

①“这奥秘”(25节上):

“弟兄们”前面,原文有“因为”两个字,是接上文的。“奥秘”mysterion,原是指只给局部人知道的事,现在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了。

a . 基督道成肉身(提前3:16)。

b . 基督为我们死、救赎我们(罗5:8)。

c . 犹太人和外邦人在福音里同归于一(弗3:3-6):

这是福音的奥秘。

d . 教会的奥秘(弗5:22-32)。

e . 信徒身体复活(林前15:51-52)。

f . 大罪人显露的奥秘(帖后2:7)。

g .“ 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罗11:25-26)。

h . 天国的奥秘(可4:11)。

②“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罗11:25中):

指部分以色列人的不信。但他们硬心是暂时的。

③“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25节下):

a . “外邦人的数目添满(充满)”:

b. 外邦人的日期(路21:24):

④“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罗11:26):

这是指基督再来:不是第一次来(到伯利恒);这次是“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

外邦人数目添满后(徒15:14),神再施恩给犹太人。

“全家”,不是“全国”。七年灾难末了,以色列死去2/3,“三分之一仍必存留”(亚13:8-9),这1/3就是“全家”,他们都要得救(结39:22)。

(2)这是根据与亚伯拉罕和以色列家“所立的约”(罗11:27)。

(3)神拣选以色列,爱他们到底(28-29节):

神对人的呼召和恩赐没有改变。

①“是仇敌”(28节):

犹太人是福音的仇敌,是暂时的。

②“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28节):

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可爱的,而是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等,神仍然爱他们。

③“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29节):

这不是对个人,而是对全国。不是一般的呼召,而是按圣约接纳亚伯拉罕的后裔为自己的儿女。

2.神对全世界的旨意(30-36节)

这是神的智慧和拯救:神怜恤外邦人,但也不放弃犹太人。神要怜恤众人。

(1)神怜恤的步骤(30-32节):

①“你们蒙了怜恤”(30节):

因以色列的不顺服,外邦蒙了怜恤。

② 他们“现在也蒙了怜恤”(31节):

现在以色列也蒙了怜恤。

③ 为全人类的目的(32节):

“众人”:犹太与外邦。神知道犹太与外邦都不顺服,就让他们受困于这种情况下,而不是说:“世人不信的罪也是神所指定的。”

(2)一首赞美诗(33-36节):

神的智慧、慈爱和公义。神是全知的。

33-36节是9-11章的尾语,也是1-11章整个论证都在内了。这首诗5方面的赞美:

① 赞美神的智慧和知识(33节):

神的智慧和知识是丰富的,无人能比。

② 赞美神的谋略(34节):

“谁知道主的心”:是引自以赛亚书40:13“谁曾测度耶和华的心”。神的心意无限。神自己定事、自己作主。

③ 赞美神的丰富(罗11:35):

神没有欠人什么(伯41:11)。

罗马书11:34-35有3个问题:“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祂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祂,使祂后来偿还呢?”答复都是“没有”。神是无限与全知的。

④ 赞美神为“万有”的根源(36节上):

神是创造主、救赎主,又是历史上创造与救赎的神。“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反映神的3重性质:丰富、智慧与知识,回应34-35节所提的3个问题。“本于祂”:整个宇宙、人类、个人,信的人为主作工,都当知道是“本于祂”。“倚靠祂”:祂是创造主、是源头,我们当“倚靠祂”。“归于祂”:这是个人的目的,一切由祂负责到底,一切都是为祂而活。这才是人活着侍奉的目的。

⑤“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36节下):

这是神的伟大与庄严。

罗马书1-4章主要是讲“信”; 5-11章多论“望”;12章以后讲以“爱”为总纲的基督教伦理。

 


第十二章   活祭与侍奉↑↑↑点此处返回目录

罗马书12-16章不是1-11章的附篇。全罗马书都是针对信与行:前半(1-11章)论教义,后半(12-16章)是实践。不是说前半没有提生活,特别6-8章,但后半较详细地重论6-8章。

12-16章谈论我们对信徒、对社会、对国家、对软弱弟兄和对仇敌。

12-13章与“山上宝训”多有类同的地方。

12章服侍人与侍奉主,一切是根据9-11章的话,以色列被弃,教会被接上,就要开始教会的建造和生活。肢体的生活在信徒中间的应用。

一、完全奉献(1-2节)

这是对神的关系。希腊人认为身体要被轻视、是可耻的东西。基督徒要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

1.“所以弟兄们”(1节)

接上面,是1-11章所引出的结论:神为我们作了许多的事,现在是我们要作的。

(1)“我以神的慈悲”:

我们不悲。“慈悲”,原文是“怜悯”,英译compassion,罗马书许多地方显明这一点。

“劝”,原文是“求”。本是应当的,但保罗仍“求”我们奉献。

(2)“将身体献上”(不是献上旧人):

献上整个人(林前6:20),整个生命,更新了的我(彼前2:5)。

(3)“当作活祭”:

不是“挽回祭”,只有耶稣在十字架上挽回我们。

把自己献上,旧约是献燔祭(利1章):祭性要被火焚烧(利1:7-9,12-13,17)。

我们不是献上被火烧,而是“活祭”(灵祭)。

①“是圣洁的hágios,是神所喜悦的”:

“圣洁”原文有两个字:第一个hágios,分别为圣,可译“圣别”,这字用过160余次,圣灵的“圣”也用这字。第二个hósios(提前2:8),这字圣经用过7次。

被献的祭性,先分别为圣,是无瑕无疵的。我们是活祭,更当是圣洁的(来12:14)。

②“你们如此侍奉”:

有译“你们以心灵与思想上的敬拜”,特别是敬拜。旧约祭司在圣殿供职,每日都过着敬拜的生活。

(4)“乃是理所当然的”:

一个人得救后就当把自己献上,第6章得救后,就要“将肢体”、“将自己献给神”(罗6:13)。第12章是实践,重提“将身体献上”,献上之后再谈生活。

这是侍奉,是理所当然的。不献就不对。

献上,不一定作传道人。献给神之后,一切由神支配。

2.“不要效法这个世界”(2节)

(1)“这个世界”:

“世界”aiōn,现时代,是撒但的王国。这是指世界与属世界的邪恶和败坏(加1:4)。

(2)“不要效法”:

“效法”,是顺应,或译“不要让这世界塑造你”。先谈消极方面“不要”,指我们的外表。

(3)“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

这是积极的一面,由内而外。

“心意”:mind,心思和意志(罗1:28)。

“更新”:原文有二字neos,时间上的新;Kainos,指性格素质的新。

我们不单从世界分别出来,更要心意更新。内心先献上、分别为圣、更新而变化的心思意念。新我要长大,就是心意更新。神造了我们的新人,我们还得穿上新人(弗4:24)。

“变化”:有个过程,正如耶稣登山变像(太17:1-2)。

“察验”:原文是证实,英译prove,是证实神的旨意。

“纯全”:就是完全,不需要任何改进,是“可喜悦的旨意”。

二、运用圣灵的恩赐来侍奉(12:3-8)

3-21节是向神献身的证据。3-17节,恩赐是出于恩典。

3-8节是教会中的侍奉:我们要过着肢体的生活,“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是各肢体的功用,我们要“互相联络作肢体”。

恩赐有:神的恩赐、基督的恩赐与圣灵的恩赐。所有的恩赐都是从神来的(3节上,4-5节)。

1.对自己的评价(3节)

(1)原文有“因为”二字,紧接上文。

(2)“所赐我的恩”:

神赐保罗的恩典,是他的职分(弗3:7),是使徒的恩典。

(3)不要过高评价自己,而是要诚实地、公平地评估自己,“看得合乎中道”。神要用我们所得的恩赐来表达我们的信心。我们运用恩赐时必须谦卑,也不要嫉妒别人。

2.“互相联络作肢体”(4-5节)

第4节“正如”,第5节开头原文有“照样”、末后“也是如此”。

(1)保罗将基督徒比拟人身上各肢体(4节):

“正如”,意思不要骄傲:肢体是不会骄傲的。肢体是各有“用处”的。“用处”是“功用”praxis,有功用、功能和能力的意思,指所做的事,不是都做同样的事。

(2)基督的身体(5节):

肢体有许多的差异,但要“互相联络”(倚靠)。

我们不是互相“配搭”作肢体,而是“神配搭”(林前12:24),我们只得服从神的配搭。但我们要“互相联络作肢体”。不要自以为“样样通”,结果“样样松”。

3.运用属灵的恩赐(6-8节)

新约没有一段提全部的恩赐(罗12:6-8,林前12-14章,彼前4:10-12)。

这里没有评论恩赐,只举例。第6节上半应译:“照着所赐给我们的‘恩典’,我们各有不同的‘恩赐’。”意思是:神的恩典,将不同的恩赐分配给我们,使我们能运用。各肢体有独特的作用,各肢体要妥善发挥作用,身体才能建立起来。下面提出7种恩赐:

(1)“说预言”(6节下):

参看哥林多前书12:10等。初期教会的先知,在神的灵直接推动下,说出从神而来的、与教义真理有关的话。

今日的“先知讲道”,只是宣讲圣经启示出来神的心意。现在有了全本圣经,不再需要新预言。

“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是“照着信仰的准则或规范来说”。

(2)作执事(7节上):

不是指职事的执事,而是diakonia,服务的。为主而作的侍奉。

有执事恩赐的人,拥有一个奴仆的心,喜欢服侍人。

“就当专一”:给别人也有机会侍奉,故要专一。

(3)“作教导的”(7节下):

有解释神的话语的才干(林前12:28)。

(4)“作劝化的”(8节上):

“劝化”是劝慰、勉励与感化。以振奋、鼓舞的言语来激发人,激励圣徒克制自己不干恶事,并努力长进,但不包括责备与矫正。

(5)“施舍的”(8节中):

有人认为是负责将神的物质分给人(罗15:26-27,林后8:1,9:11-12)。

应该是有恩赐施舍的人,他也当有信心的恩赐,要慷慨地分享。

“就当诚实”Liberty:这里不提“专一”,而说要“诚实”,即尽心。

(6)“治理的”:

与地方教会的长老执事差不多,被召为领袖。

(7)“怜悯人的”(8节下):

有超自然的能力和才干,可帮助忧伤者。指被派看护病人的

“就当甘心”:所有的人都要怜悯人,但有恩赐的人更要甘心。看见别人伤口发臭,令人生厌,就苦起脸面来怜悯,这不是有这恩赐的人,而是羞辱神的。我们要甘心帮助痛苦的人,使被帮助的人得着安慰。

三、基督徒圣洁的生活(9-21节)

这一段与山上宝训(太5-7章)有许多相同的地方,有关日常的德行,是我们与各人的关系。

1.爱的彰显(9-13节)

这是信徒与信徒相处应有的德行:殷勤不可懒惰,要热心侍奉主。

(1)爱的主要特性(9节):

基督徒生活首要是爱。原文“爱”字有四:eros,性爱,新约没有这字;storge,家庭的爱;phileo,感情上的爱;agape,珍贵的爱。

①“爱人不可虚假”:

不要戴假面具,要真诚。

②“恶要厌恶”:

爱的特性是恶恶好善。我们爱人,但厌恶人的恶。“恶”,指各种没有爱、怀恶意和存心害人的心态。“厌恶”,不只憎恨,更是要“弃绝”或“转离”。

“善要亲近”:不是指人,而是指事。要持守良善,不断地行善。

(2)爱的目的(10-13节):

这是与其他信徒相处应有的德行。

①“要彼此亲热”(10节上):

对弟兄的爱,要如同对父母子女之间的亲热。当以亲切感情来表达爱,而不是漠不关心或平凡地接纳。罗马书只这里是感情上的爱,其它都是超凡的爱agape .

②“恭敬人,要彼此推让”(10节下):不自私。

参看以弗所书5:21,腓立比书2:3,要互相敬重。

凯恩Cairus是一位伟大圣人兼院长,他也是讲台上的一员。当他出现于会场时,掌声就不断。当遇到这种情况时,他立即转身,让后一位上前,自己随众发掌声。

③ 要热忱(罗12:11):

“殷勤不可懒惰”:有真爱就不懒惰。

“要心里火热”:“心”,原文作“灵”,我们的灵里要火热;也指圣灵所带来的火热。不要“也不冷也不热”(启3:15);要“灵里火热”,让圣灵烧我们,使我们保持“灵里火热”。“火热”zeō,是沸腾的意思。只有“灵里火热”的人才不懒惰。可惜我们常常消灭圣灵的火!

“常常服侍主”:原意是有如奴仆服侍主douleuo.要把握机会服侍主:原文“主”字Kurios,缩写为Krs;“时间”字Kairos,缩写也是Krs. 要把握时间Krs来服侍主Krs .

④ 有指望(罗12:12上):

“在指望中要喜乐”,望基督再来,我们的身体得赎,又得永远的荣耀,有喜乐。

⑤ 要忍耐(12节中):

患难中要忍耐,将痛苦化为荣耀。

⑥ 要祷告(12节下):

“祷告要恒切”,不要只在困难时才祷告。在灵里要恒切祷告。

⑦ 要慷慨与宽宏(13节):

“圣徒有缺乏要帮补”。例如:帮助那些失业的、支付大额医药费的、在远处作工被遗忘的传道人、有缺乏的老年人。“帮补”,供所需是爱心。

“客要一味的款待”:真是“客旅”,为主名的(太25:35,来13:2),要尽力接待。“客”,原文是“好客”;“一味”,原文是“追逐”;合译“要追逐好客的事”。但东方闪电借用希伯来书13:2要你接待。这是接待敌基督,而不是接待天使。在末世我们特别要小心。

2.信徒与众人相处的德行(罗12:14-21)

这是对外人甚至对仇敌的关系,指个人,不是指国际上的“你的仇敌”(20节)。

(1)以善报恶(14节,太5:44,路6:28):

怎样爱仇敌?“只要祝福,不可咒诅”(参雅3:9)、体恤仇敌的需要(罗12:20)。

许多人不愿看见仇敌得福。有人虽不报复,但看见别人受伤害他就高兴。不报复已是不易,要为他求福就更难了。但我们信主的人就不要这样做了。

(2)同乐同哭(15节):

人的天性是嫉妒。与人同哭较容易,与人同乐较难。我们不要对人漠不关心,而是要分担别人的忧伤。

(3)“要彼此同心”(16节):

不要单想到那些高不可及的事。若要超过别人,就很难同心。

“不要志气高大”:即不要心高气傲。

“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谄上欺下,要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才能做到“俯就”。

“不要自以为聪明”:应是“不要在你眼中看为聪明”。

(4)凡事容忍,要与人和睦(17-21节):

①“不要以恶报恶”(17节上):

“以恶报恶”,是世人处事的方式(太5:39-42,帖前5:15,彼前3:9)。但我们作基督徒的,在别人有需要时帮助他。

②“众人以为美的事”(17节下,参林后8:21):

“要留心去作”,不是“要作”。有时众人以为美的事不一定是美,所以我们要“留心”、要谨慎行事。

③“与众人和睦”(罗12:18):

包括与仇敌和睦,但不能与所有恶者完全和睦,每时每刻与众人和睦是不可能的。请我们注意“若是能行”、“尽力”,我们当有智慧。但总的来说,我们是要追求与众人和睦。

④“不要自己伸冤”(19节):

让神为我们伸冤。许多时候我们对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我们不理睬他。其实不和他讲话就是一种报复。我们不要这样做,当原谅他。

⑤ 以爱折服仇敌(20节):

不伸冤是消极的一面;以爱对待是积极的一面。

“给他吃”、“给他喝”:吃、喝,指各种善行。

“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引用箴言25:21-22,但省略了末一句。箴言书指埃及的一种仪式:一个人若在众人面前表明悔改,就在他的头上顶着一盘烧着的炭火。我们要使仇敌的仇恨熔化,象炭火使铅熔化一样(太5:44),使他自觉羞愧而悔悟。

⑥“反要以善胜恶”(罗12:21节使你也发起脾气来,你就已‘为恶所胜’了。”

 


第十三章  爱神爱人与爱自己↑↑↑点此处返回目录

罗马书13章是爱心的生活:(1)爱神(1-7节),(2)爱人(8-10节),(3)爱自己(11-14节)。

许多人对这章圣经误解,特别是第一段。他们认为对基督教国家的掌权者要顺服,否则就不需要不顺服。另有人只引这段经文来叫人绝对顺服,甚至不许人信耶稣。

原来这里不是论信仰问题,而是论公民的顺服:有关行善与作恶问题(2-4节),有关纳粮和上税问题(6-7节)。

一、要顺服“在上有权柄的”(1-7节)

这是对国家应尽的责任。爱神的人都因主的缘故而顺服。

当时的犹太人是有名的叛徒。在巴勒斯坦,特别是加利利,他们暴力横行。最糟的是奋锐党人,他们认为除了神之外,没有人可以作犹太人的王。他们不许犹太人向罗马政府进贡,如果有犹太人向罗马纳税,他们就要毁坏那人的房屋和粮食。

保罗要纠正他们的错误;劝基督徒要遵守国家法律和顺服掌权者。上文论爱仇敌(12:20),下文论“彼此相爱”(8节)。

1.顺服政府的原因(1-4节)

(1)“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1-2节):

凡掌权的都是来自神的(箴8:15-16,约19:10-11)。

① 是神所立的(罗13:1):

洪水以后,神设立了统治者(创9:6)。

保罗写这话时,正是最残暴的尼录皇Nero统治罗马。 但他仍给犹太人享用许多特权:具有“合法协会”地位,可保留他们的习俗,包括守安息日、食物律法以及禁止拜偶像等。犹太地方官可以带军旗进入耶路撒冷城墙内,因为军旗上面有皇像;外邦人进入圣殿内院是亵渎神,是被处死。百姓控告保罗,迦流也不理会(徒18:12-17)。

保罗第二次旅游布道到欧洲:雅典、哥林多,有一对夫妇来自罗马(徒18:1-2),因罗马驱逐犹太人出离罗马。后来他们回罗马,罗马官员救了保罗几次。

②“在上有权柄的”:

这不是指天使,因为下文提到:“佩剑”、“纳税”等。保罗在别处提天使的权柄时,没有要基督徒顺服他们。

③“人人当顺服他”:

1-7节“顺服”二字,原文是极重要的字。

人人都要顺服,没有例外。“人人”every soul.

圣经要我们“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祷告(提前2:1-3)、“顺服作官的”(多3:1)、“尊敬君王”(彼前2:13-17)。在世界上没有一位完全的君王,但圣经叫我们都要顺服他们。

④ 抗拒的(罗13:2):

(2)“因为他是神的用人”(3-4节,参赛45:1):

“神的用人”:“用人”,原文与“执事”同,可译“工人”,是服侍神的,所以“你不可咒诅君王”(传10:20)。

① 只要我们作守法的公民、品行端正,就不用惧怕。“行善”,是好行为,这里解释第2节。政府是维持秩序的。好官是不会给行为端正的人带来麻烦的。

② 不认识神的,亦是神所命定的用人(罗13:4):

扫罗虽然追杀大卫,但大卫认为他是神所膏立的王,有机会也不杀他(撒上24:6,10,26:9,11,16,23)。

罗马帝国未建立之前,海盗很多,但罗马帝国建立之后,这些海盗都被罗马军驱走了。罗马精于修筑道路,使帝国道路网极之发达,对远行的人又安全。这一切对福音广传都是有利的。

“是与你有益的”:作官的是为社会的好处,维持治安、保护大众(提前2:2)

“不是空空的佩剑”:佩剑是阻止恶人危害我们。佩剑,不是外表的装饰,而是为打击恶人的。“不可杀人”(出20:13)是谋杀;“佩剑”,有权施行死刑。圣经没有废去死刑。作官的不是“空空的”(徒然的)佩剑,而是“刑罚那作恶的”。

2.顺服掌权者的态度(罗13:5-7)

(1)“也是因为良心”(5节):注意“所以”,根椐上文。

怕刑(2,4节):刑,指法官的(2节),4-5节的刑,是忿怒。人犯罪,难逃律法的刑罚。

我们不要单为怕刑罚,“也是因为良心”而顺服。凡不愿被治理的人,是因为他们有个邪恶的良心。我们如果犯罪,很难逃避良心的遣责(诗32篇)。

(2)纳粮缴税(6-7节上):

罗马有许多税项是要缴纳的。

①“因他们是神的差役”(6节):

“差役”,原文是“公仆”,英译officers, 与第4节“神的用人”有点不同。“用人”,为管好治安;“差役”,是特管纳粮纳税,是长官用来防卫国土和保护百姓。

②“纳粮”(7节上):

这是中央税tribute,是人民对国家必须缴的。罗马当时的中央税有三种:

③“上税”(7节上):

这是地方税taxes. 地方税必须给地方的,有关税、进出口税、路税、过桥费、入市场或入港口税、养牲畜税、驾驶执照或车税等。

④ 信徒应按理纳粮付税: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7节):注意“当”字。不是入私襄的,不是贿赂的,而是“当得的”,我们“就给他”。耶稣也纳税(太17:24-27)。

⑤“当惧怕的”(7节下):是尊重。

有人说,这里是指惧怕神,但这里是指掌权的,因为上面提到纳粮、上税。

⑥“当恭敬的”:

要有敬意,敬重他所代表的职分。“恭敬”honour,与彼得前书2:17“尊敬君王”是同一字。

3.在信仰上的顺服

(1)彼得亦要我们顺服君王等(彼前2:13-14):

注意“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连“臣宰”我们也要顺服(那些罚恶赏善的)。

(2)但在信仰上就得顺服神:

当彼得和众使徒被禁止传福音 “总不可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徒4:18),受大祭司的“严严禁止”(徒5:28)。但“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

如果与信仰冲突,我们只顺服神,但对“人的一切制度”(行善不行恶、纳粮纳税等)我们不只还要顺服,更要“尊重”、“恭敬”。

但以理和三个朋友“在王面前侍立”(但1:9),毫无错误过失,但他们不拜王所立的金像(但3:16-18);当王禁止人向人或其他神祈求时,但但以理仍照常一日三次祷告(但6章)。这是信仰的原则。

二、要“彼此相爱”(8-10节)

前面对国家要爱,现在转到爱人,爱信徒也要爱世人。

1.“凡事都不可亏欠人”(13:8)

(1)基督徒是否可以借钱欠债(太18:23-35):

① 圣经没有说借钱是错的(路19:23),将钱放入银行取利,是借钱给银行。

② 借给人是好事(诗37:25-26,112:5,太5:42,路6:35),但有原则:不要借给闲懒不作工的人、不要借给赌博吸毒等犯罪的人。但借钱给人不要收高利贷(出22:25-27,尼5:1-11)。

(2)“欠债的是债主的仆人”(箴22:7):

上面谈借给人,这里对借贷的人说的。

① 基督徒最好不要向人借钱:

尤其是没有条件偿还的,就不要举债。

②“凡事不可亏欠人”是基本原则:

当我们到商店购物不够钱买东西时,可向同行的人借,回家后还给他。不要“有借没有还”。

不要借用“免我们的债”来求人免自己所欠的债,那是向父神的祷告(太6:12)。不要拖欠,而要按时还、尽早还(诗37:21),不要变相偷,亏欠人。

(3)“就完全了律法”:

“完全”,原文plēroō,应验或结束意,即“有了爱,便不需要律法了”(参第10节)。

2.“要常以为亏欠”(罗13:8下)

这是欠“爱债”:“因为爱人的”agapē, 是我们常欠的债。我们欠世人福音的债。

3.爱的行为(13:9-10上)

提十诫后半,没有提前半对神的,只提对邻舍应尽的本分。没有按十诫的次序(第7、6、8、10诫,参可10:19)。爱是不会伤害人的身体和利益的(罗13:10上)。

“或有别的诫命”,应是“当孝敬父母”一诫。

“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人”,包括爱同胞、邻舍等。

4.“完全了律法”(10节下)

“完全”plērōma,意为完全、丰富、结束。这节的“完全”是名词,“律法的完全”。

解释第8节下半节。“爱是完全了律法”,最低满足律法中爱邻舍的要求。

三、爱自己(11-14节)

这个爱自己,是洁净自己,用爱行事,不要作糊涂事,儆醒等候主再来。在属灵上要醒觉,在道德上要洁净,过敬虔的生活。

1.从睡中醒起(11节)

(1)“再者”:

是独立的,也与前面教训有关。

(2)“趁早睡醒的时候”:

“睡”,是属灵的打盹,我们应该趁早睡醒(帖前5:4-11)。

(3)“因为我们得救”:

指完全的得救(来9:28,彼前1:5)。

“初信的时候”:不是指旧约律法时代,也不是指个人得救的时候,而是指全部救恩时期,现在离主再来的时候近了。

(4)“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有人认为是指罗马开始逼迫基督徒(公元64-66年),与犹太人革命。不是指基督再来前。“现今”Kairos时期,应是指主再来之前(来1:2)。

2.我们生活的准则(罗13:12)

(1)“黑夜已深”:

先提黑夜,主再来前是黑夜。

“已深”,不论时间拖了多久,现在确是“已深”。

(2)“白昼将近”:

主再来是白昼,直到永远。

(3)“我们当脱去暗昧行为”:

这是消极的一面。我们当脱去污秽的衣服。

(4)“带上光明的兵器”:

这是积极的一面。不说“带上光明行为”,而是带上“兵器”,因为我们在服侍主的圣工上是有争战的(弗6:14-18,帖前5:8),我们要装备自己。

3.我们应有的态度(罗13:13-14)

这两节是圣经的名节。

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公元354-430年):他出生于北非阿尔及利亚,是古教会一位有名的教父。他20岁就开始教书, 32岁已任修辞学教授两年。当他看到基督徒的行为、美好的见证后,他心中的挣扎更厉害。在386年夏的一日,奥古斯丁在他朋友亚立普Alypius花园中散步,心里满有挫折,因他要做好人,但他生活放荡(他不到20岁就与女人同居)。他坐下,不断喊着说:“要多久,要多久?明天又明天,为何不就在此时此刻完结我的邪恶?”他悲哀哭泣,突然听到:“拿起来读,拿起来读。”他立即跑到他的朋友亚立普所坐的地方,因他留下一本保罗书信在那里,他拿起来,翻到罗马书13:13-14,特别最后一句“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有如灵气倾入他的心里。他说:“我心疑虑全消”。他立即告诉他的朋友。

他归主后所作的贡献,在哲学界及在全世界,数不胜数。他的著作给西方基督教神学立下基础。

(1)消极方面(罗13:13,参彼前2:1):

所提的是“暗昧的行为”(罗1:29-31,加5:19-21)。6种犯罪生活,头4件都是在夜里发生的;末2件整天都是这样。

①“荒宴”:

原文kōmos,指一班朋友伴随他们在运动场上得胜的朋友回家,一路高歌赞美和庆祝他们的胜利。之后,他们就变成一群喧哗宴乐的人。

②“醉酒”:

希腊人认为醉酒是可耻的事。他们是喝酒的民族。但他们喝的酒是淡酒,因为他们那里缺水,而且他们的水又不卫生。

③“好色”:

原文koite,是“床”的意思,盼望得到不该得的床。

④“邪荡”:

原文是骂人最难听的事。做坏事都在暗地里做,完全沉溺在欲念中的人。

⑤“争竟”:

原文evis,不怀好意,拼命争,与agape相反。

⑥“嫉妒”:

原文zalos,恨每一位有高品质的人、比自己好的人。在世上很少没有嫉妒的人。

(2)积极方面(罗13:14):

①“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

我们要承袭祂的整个生活模式。这里的“披戴”与歌罗西书3:10的“穿上”同一样的意思。

地位上的披戴(加3:27,参西3:10“穿上了”):在受浸的时候我们已披戴了。

生活上的披戴(罗13:14,参弗4:24“穿上”):不单是上面所提与那些私欲争战;更要披戴基督,因祂是我们力量的来源。

② 不“放纵私欲”:

“不要为肉体安排”,这里的肉体是指旧人、败坏的本性。重视肉体的事过于属灵的事,都是“为肉体安排”。

私欲:包括舒适、奢华、不法性生活、空洞的娱乐、属世的享乐、挥霍浪费、物质主义等等。

 


第十四章   信心的生活↑↑↑点此处返回目录

罗马书14章-15:13是一大段,是讲论对信心软弱的人应有的态度和责任,对有疑问的事的应用,这是与其他信徒的关系。

14章-15:6是信徒的自由与相爱。

14章不是论教义而是论生活:不是关乎杀人、说谎、偷窃等道德问题,是处理一些较次要的事情,但这些事常引起争论。

14章特别是关乎犹太基督徒信心的生活。罗马教会有许多犹太基督徒,他们不明白新约对饮食与守日的原则。

14章对于中国人来讲似乎问题不大,因为我们中国人在饮食方面比较随便,什么都吃。

一、教会生活的原则(1-12节)

这段经文忠告信主的犹太人和外邦人。这里谈到信徒个人的自由,但不要论断弟兄,强调坚固信徒的责任。

1.接纳信心软弱的人(1-6节)

这是第一个原则:当接纳软弱的信徒,不要卷入辩论去。

(1)接纳信心软弱的(1节):

①“信心软弱的”:

“软弱”,原文是asthenéō,人为的,由自己的偏见或罪恶所造成(参15:1)。

可能指一些在罗马的犹太基督徒,他们不肯放弃遵守某些律法的条例。

他们与在加拉太的犹太派基督徒不完全相同:加拉太的基督徒要守律法、靠自己的义行得救,并且要求加拉太众教会都接受这一点。这里谈罗马的犹太基督徒对“旧约条例由基督来引进新约下的地位”弄不清楚。

信心坚固的基督徒要接纳信心软弱的基督徒。

②“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所疑惑的事”,是富于争议性的事宜。

我们不要争论一致的看法,也不要论断不同的看法。

(2)保罗提出两件(2-6节):

① 有关食物问题(2-4节):

本段没有提到祭偶像之物(参林前8章)。这里主要提吃肉与素食。

a.“有人信百物都可以吃”(2节):

旧约有很多不能吃的条例(利11章)。犹太信徒受律法的影响,注重洁净礼和食物习俗。

但耶稣复活后,一切被洁净了(徒10:9-16,参提前4:4-5,多1:15)。一切的东西,我们都可以吃,但不要吃血等(徒15:20,29),那是另一个问题。

洪水之后,神给人肉吃(创9:3-4)。

“有人信”:这是坚强的基督徒。这里的“信”字,是指有确据、有把握assure. 他们对福音的了解,使他们明白人的饮食并没有属灵的意义。

b.“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2节下):

犹太基督徒认为神只让亚当吃“莱蔬”和“水果”(创1:29),亚当犯罪前是吃素的,所以他们认为不可吃肉。尤其是犹太人的律法是国法,他们信耶稣也是因信称义,但他们也守国法。他们“只吃蔬菜”。保罗说他们是“信心软弱的”。但不是所有犹太基督徒都是软弱的;也不是所有外邦基督徒都是坚固的。

c. 要彼此容忍,不要论断(3节):

接纳软弱的人是第一个原则;彼此容忍是第二个原则。

现在不是论教义,只是关乎生活的原则,但对异端就不能容忍。

他们不吃肉,只吃蔬菜,不会对基本真理有防碍(林前8:8)。

d. 我们都是主的仆人(4节):

这是第三个原则。不要以自己为主人来“论断别人的仆人”,“别人的”,原文没有“人”字,英译another, 指神的。他的主人是神。我们同是神的仆人。对信心软弱的人,不要论断。

② 有关守日问题(5节):

a.“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

不单指安息日,也指旧约其它的节日。

部分犹太裔的基督徒认为有责任要守安息日,他们良心上认为在安息日不作工。但外邦基督徒认为每日都是神圣的。

创世记第2章神定安息为“圣日”(创2:3),但那时神没有要求人“守”安息日,这不过是个记号。到出埃及记16章说“守”(出16:23-26),直到出埃及记20章神给摩西显示为律法的记号,又是约的记号。直到摩西律法应验之后,我们就不再守安息日了,但律法还是犹太人的国法。

b.“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

基督复活后,主日有独特之处,纪念主的复活,主日敬拜,多休息,但不是“守礼拜”。

保罗在整个星期任何一日都敬拜,但在主日擘饼纪念主(徒20:7)。我们每日都当献给神。

c. 我们要容忍他们:

犹太基督徒勉强外邦基督徒守摩西律法,例如割礼、有关食物等律例。但外邦基督徒认为信耶稣是自由,不按他们的习惯去作,但我们要容忍他们,不跟他们守安息日等(参加4:10-11,西2:16-17)。

犹太基督徒守安息日,因为律法是他们的国法,但在罗马的犹太基督徒可不用守以色列的律法。不过他们要守,我们可以用圣经解释给他们听。如果,他们仍是软弱,我们就容忍他们,不要论断他们。

至于“安息日会”那一套,我们绝不能容忍,反要避与来往,因为他们是异端。

③“为主”与“感谢”的原则(6节):

“守日的人”,指犹太裔的基督徒。

2.人所行的,神必审问(7-12节)

(1)讨神喜欢(7-8节):

“我们”,是指基督徒。

许多人对第7节有误解。应该是,我们没有一人离开神而能独立生存;没有一个基督徒为自己活、为自己死。

第8节重复第7节,强调我们“总是主的人”。

(2)基督要审判我们(9-10节):

① 基督死而复活,祂是我们的主(9节)。

② 不要论断弟兄、轻看弟兄(10节):

软弱的基督徒,不要论断弟兄;坚强的基督徒,不要轻看弟兄。

③“神的台前”:

是神的审判座,就是“基督台bema(法官席)前”(林后5:10)。我们都要站在基督台前受审。

(3)各人在审判台前说明自己的事(罗14:11-12):

① 引用以赛亚书45:23“万口必凭我起誓”:

“凭我”,是“向我”(参腓2:10-11)。

② 自己交账(罗14:12):

“各人”是单数,不是一群一齐交账,(不是一次审判全群),而是单个“将自己的事(不是将别人的事),在神面前说明。”

二、爱的原则(13-16节)

从13到23节都是说到信徒的相爱,不可使弟兄跌倒。

1.“不可彼此论断”(13节)

14章主要教训都概括在这一节里。“因为”是接上一段的。

① “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

“论断”krino,注意“不可再”。爱就是不论断(太7:1-6)。

②“宁可定意”:

“定意”与“论断”同是krino.

以下的话是对坚强的弟兄说的。

③ 不要绊倒人(13节下):

不要作绊脚石。在道德上无关紧要的事,不要把人绊倒。

2.“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14节)

“确知深信”:过去食物的禁忌就不再适用了(太15:10-11,16-20),因耶稣的宝血洁净了;也因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

“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凡物” kosher, 指食物(徒10:9-16,提前4:4,多1:15)。当然,有许多事物是不洁净的:如色情书刊、色情笑话、污秽电影和各种不道德的事。

食物不污秽人(可7:14-23)。“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罗14:14下):不是犯罪,只是个人主观意见或良心问题。保罗不是论犯罪行为,而是论基督徒可能对某些行为有不同的看法(指饮食条例)。我们当与犹太基督徒保持团契。

3.“基督已经替他死了”(罗14:15)

基督看重软弱的弟兄,为他死了,所以坚强的弟兄当为他调整自己的行为。我们与信心软弱的弟兄同吃,我们可以放弃权利不吃。我们请他吃饭,他认为不能吃肉,我们就不要勉强他吃肉,免得他的良心不安,损害他的灵性。我们为他当舍弃一些肉食(林前8:13)。

4.“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罗14:16)

“你的善”,新国际版译作“你所认为的善”。我们不要让次要的事,使人毁谤我们生活不够严谨或没有爱心。

三、天国的原则(17-23节)

1.“神的国”(17-19节)

这里特别是指千禧年国。千禧年国有吃喝(参赛25:6),但“不在乎”。

神的国不能强调吃喝,而是强调公义的生活(罗14:17):许多人只注重枝节,而忽略大体(公义、和平、圣灵中的喜乐)。

(1)天国的原则:

① 积极方面:

公义、圣灵中的喜乐、能侍奉基督、为求神喜悦、彼此和睦、彼此建立、要求出于信心。

② 消极方面:

不以吃喝为目的、不叫人跌倒、不叫食物败坏自己、不可叫人因“你所认为的善”而毁谤你、不可败坏神的工作、不生疑心而犯罪、不要失去信心(参太6:31-33)。

(2)神喜悦、人称许(罗14:18):

“在这几样……”:指上文公义、和平与喜乐等。

(3)和睦与建立(19节):

①“务要追求和睦的事”:

不要因微不足道的事争吵;应当保持和睦,不要绊倒人,不要得罪软弱的弟兄。

②“彼此建立德行”(参罗15:2):

这是个人及全教会的属灵建造。

2.按信心而行(20-23节)

(1)“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20节):

软弱的基督徒也被神拯救,这是“神的工程”,神在他里面继续作工(参弗2:10)。

(2)“因食物叫人跌倒”(罗14:20下):

坚强的基督徒有某些自由权,但需要关心软弱的基督徒。这节重提第15节。

如果你认为吃袋鼠肉是道德上的不对,那你见他吃,你也吃。但你吃得怀疑,这是你的罪了。

(3)不作叫人跌倒的事(21节):

“吃肉”、“喝酒”,是许多事例之一。这是日常生活的事,在教会生活里也应当不叫人跌倒。

保罗的榜样(林前8:13,9:19-23,10:28),特别在吃祭偶像的物上。

(4)结论(罗14:22-23):

① 不自责就有福了(22节):

“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这两节的“信心”,不是指对基督的信心,而是一种肯定或确信,是人心里吃肉的信念(第5节)。坚强的基督徒不需要改变自己的信念。“就当在神面前守着”,吃,不是罪,但如果爱软弱的人,就不吃了。

②“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

“自己以为可行的”,指吃某些食物。“能不自责”,坚固的基督徒认为吃肉没有问题,就在家里吃,就不自责。若做了可行的事而绊倒人就不好了。

③“若有疑心而吃的”(23节):

23节是罗马书14章的基础。

“有疑心”,指软弱的基督徒。他们没有把握就不要做,若做了,就是罪。

坚强的基督徒知道吃肉是可以的,他吃了,不是犯罪;软弱的基督徒有疑心,又跟着吃,他就犯了罪。

“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凡”,指上面所讨论的事。凡行了不是出于确信的,例如良心犹豫而吃,就是罪。

罗马书14章不是叫我们搞大联合,甚至连异端(安息日会等)邪教都混在一起。这些我们必须拒绝;我们要斥责异端,维护纯正的信仰。尽量把一些人“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犹22)

这里提到坚持基本信仰,只在一些问题的看法不同,尤其对有犹太背景的基督徒,我们不要因一些枝节问题而对他们失去爱心,把他们绊倒。

有些基督徒要做“圣诞节”,我们对他们解释圣经没有“圣诞节”,我们不用做;如果他们坚持要做,我们不要论断他们、轻看他们,反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罗14:19)对蒙头的、点水礼的基督徒,我们也当与他们有交通,彼此建立。

 

 


第十五章   盼望的生活↑↑↑点此处返回目录

盼望的生活(15-16章),主要是第15章。

14章不要绊跌人(消极方面);15章“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 ”(积极方面)。

一、肢体共同的生活(1-13节)

这是谈到主里合一:第5世纪至现在,教会开始分裂,不是因教义问题,而是为自由放纵等引起争执。

1-13节处理与道德无关的事:从犹太教改信基督教;从外教归信基督的,都当和谐。这段特别提到与软弱的基督徒的关系,我们当学习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悦。我们当从爱开始(林前8:1)。

1.彼此体恤(1-6节)

(1)“不求自己的喜悦”、“务要叫邻舍喜悦”(1-2节):

①“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1节):

②“不求自已的喜悦”:

不为自己(诗69:9,腓2:5-8)。

③“务要叫邻舍喜悦”(罗15:2):

“邻舍”,指教会中的弟兄姊妹(林前10:33)。保罗反对“讨人喜欢”(加1:10):凡事逢迎,违背真理。

这里是在不违背真理情况下,爱人如已:父母为儿女、丈夫为妻子、富人为穷人、强者为弱者负担,为要“建立德行”。

(2)基督的榜样(罗15:3):

“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引用诗篇69:9,是弥赛亚与神对话。耶稣对神尽忠,忍受辱骂。祂站在软弱者的地位,但祂放弃债权。

(3)“从前所写的圣经”(罗15:4):

先提旧约。因为旧约也是为建立我们的,“是为教训我们写的”。提摩太后书3:16-17与哥林多前书10:6,11同原则。

“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圣经使我们忍耐,才得安慰,生出盼望。旧约有许多人有大忍耐。但我们不是容忍那些懒惰而不愿作工的人。

“可以得着盼望”:基督徒的盼望不是那种乐天派、无视困难。我们要看透万事,虽然历尽沧桑,但仍然深信神而不失望。我们从圣经得到最后的大盼望。

(4)同心敬拜神(罗15:5-6):

① 尽力与他们同心(5节):

不是说,彼此没有不同的意见、没有争论,而是一同解决所发生的问题。

是“神”使我们同心;我们又要效“基督耶稣”。我们不要为小事而分党(罗12:16),而是要和谐。

②“一口一心荣耀神”(6节):

“一口一心”,是同心。“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先和好才献祭(太5:23-24)。夫妻生活要合一,使祷告得蒙应允(彼前3:7)。

“一口”:罗马书有4次提“口”(罗3:14,19,10:9,15:6)。在重大议题上当一口一心,特别在敬拜神时要同心。

2.基督接纳不同的人(7-13节)

(1)我们要效法基督接纳各种人(7节,14:1):

不论美貌与丑陋、聪明和愚拙、富贵与贫穷、黑人与白人,基督都接纳。

不是宗派的联系。这里是在次要的事上有分歧,要彼此接纳。保罗劝腓利门要收纳阿尼西母(门7)。“……神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徒10:15)

在心中接纳,也在家中接纳。犹太与外邦信徒要彼此相交。

(2)基督“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罗15:8):

8-13节论基督传道的对象(包括犹太人与外邦人)。

祂是犹太人的执事,同时服侍外邦人。“执事”,这里不是说教会中的执事。“执事”是仆人的意思,祂服侍人(可10:45,路22:27),取了奴仆的样式。

“要证实所应许列祖的话”:当时不是应验所有的应许,只应验其中一部分,到祂再来后才应验一切。

(3)传福音给外邦(罗15:9-13):

这是本书的主题和写这信的目的。

① 福音传到外邦,他们荣耀神,因基督在他们当中作执事,外邦人蒙了怜悯(9节):

基督不但是犹太人的主,也是外邦人的主,如同使徒行传1-7章的情况。

参看撒母耳记下22:50,是从诗篇18:49引来的,圣经多次预言了。

② 引用诗篇67:5(罗15:10):

有人认为这节经文是引用摩西之歌(申32:43),但摩西之歌是指出神使以色列的“仇敌”惧怕,而没有叫仇敌来“一同欢乐”。

这里应是引用诗篇67:5,诗人把外邦与犹太连在一起,并请他们来“一同欢乐”,正如使徒行传15章外邦可与犹太一同欢乐一样。

③ 引用诗篇117:1(罗15:11):

说“外邦”和“万民”(全人类)要赞美,特别是在将来千禧年国的时候。

④ 引用以赛亚书11:10(罗15:12):

“耶西的根”是基督,耶西是大卫的父亲(撒上16:5-13,太1:6)。耶稣是大卫的根(太21:9,启22:16),但基督是耶西、大卫的创造者。

“那兴起来”:从大卫家已枯干死亡的根中,将要兴起一根。

“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也可得救,亦指将来在千禧年国里的治理。

⑤ 保罗的祝愿(罗15:13):

“使人有盼望”(5:2)。

“因信”,在信仰里。

“将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你的心”:喜乐,不是享乐。喜乐是内在的,是神给的,使喜乐平安充满心里。

“大有盼望”:凭圣灵的能力使心里大有盼望。

二、保罗的计划(14-33节)

保罗去罗马的盼望。保罗表明他奉召传福音给外邦人。在未到罗马之先,他先将奉献款带到耶路撒冷,然后经罗马到西班牙。

15:14-16章是最重要的一段:是尾声。

15:13结束给罗马信徒主要的信息;从14节至16章是结尾。

1.有能力的罗马基督徒(14-16节)

(1)他们是成熟的,晓得彼此劝戒(14节):

“良善”是生命,还要“充足了诸般的知识”,“充足”是充满了。他们已做到“彼此劝戒”(参箴27:5-6)。保罗虽然未见罗马信徒,但深知他们会接受劝戒,因为他们是良善的。

(2)提醒他们(罗15:15):

“稍微放胆”,英译“更放胆”:因为罗马教会不是保罗创立的,所以不像他对哥林多教会说的那么自由。虽然罗马教会能互相劝戒,但保罗还放胆。这是外邦使徒的职分。保罗没有责备,只用温柔语调来提醒。

(3)福音祭司的侍奉(16节):

①“基督耶稣的仆役”:

保罗是服侍者leitourgos.

② 保罗宣传福音是福音祭司的侍奉heirougeō:

他执行福音圣礼,正如利未人负责圣殿礼仪,保罗把归主的人如祭物献上。

③ 他“献上的外邦人”:

他的外邦信徒是他献给神的礼物。

④ “因着圣灵成为圣洁”:

犹太人说外邦人没有受割礼,不洁净。保罗说是洁净的,因为圣灵住在他们里面,受了真割礼(腓3:3)。

2.保罗的心志(罗15:17-29)

这段也表明了保罗自己的职分。

(1)保罗对侍奉成就的看法(17-19节):

①“有可夸的”(17节):

他不是夸自己,他认为自己“在使徒中是最小的”(林前15:9)。他是夸基督藉他所成就的。

② 有能力的侍奉(罗15:18-19):

保罗不是说“我作了什么”,他总是说“基督藉我作”。

他侍奉的目标“使外邦人顺服”,侍奉的源头是“基督藉我”,侍奉的途径是“言语作为”,侍奉的特色是神迹奇事,侍奉的能力是“圣灵的能力”。

先提“言语作为”,然后提“神迹奇事的能力”(参路24:19,约5:36)。

“神迹奇事的能力”,彼得称“异能、奇事、神迹”(徒2:22)。神迹,不是归荣耀给人,而是归荣耀给神(可16:20,徒14:3)。

“使外邦人顺服”,是写这信的目的(参罗1:5)。

“到处”,包括3次旅游布道,犹大与以利哩古之间的各省,但我们不知道保罗第2-3次的旅程到哪里。使徒行传只记保罗生平的一部分。保罗传道始于大马色与亚拉伯的拿巴坦Nabataean;他作外邦使徒始于叙利亚的安提阿(徒13章-14:28,加2:11)。

“我从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教会的起点,这是犹太的首府(路24:47,徒1:4,8)。

“直转到以利哩古”:以利哩古在亚得里亚海东南岸、马其顿西北的一个省,就是现今阿尔巴尼亚与南斯拉夫境内(意大利与希腊之间)。以利哩古在上方,但使徒行传看不到以利哩古。保罗在以弗所的工作结束后,到最后一次往耶路撒冷旅程中(徒20:1-6),约有2年。

(2)彼此供应(罗15:20-29):

无论属灵方面或物质方面都是一样。

①“我立了志向……”(20节):

这是他传福音的志向,作个开荒者,李文斯顿说:“只要向前”。

不“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这是保罗的志向,并不是所有基督徒被召作同一类的工作。有些人被召去在别人的根基上建造:“浇灌”(林前3:6-9)。

但保罗对罗马教会也做栽培工作:罗马是当时罗马帝国的首都,也是世界各教的中心点,有各族各民汇聚的地方。

② 保罗作事的基础(罗15:21,参赛52:15,55:5)。

③ 保罗计划往土班雅去(15:22-29):

不知道是什么拦阻,可能事务繁忙。

他盼望罗马教会成为往西班牙进发的基地。他计划要在罗马作较长的停留(罗1:11-12),有交通。

“然后蒙你们送行”:根据当时教会的惯例,每逢有传道人辞别时,教会必派几位弟兄陪他们去一程(徒15:3)。

他先到耶路撒冷,先将奉献款带给穷信徒:“供给圣徒”(25节,林前16:1-4,林后8章-9:15)。

12年前,耶路撒冷遭遇饥荒,保罗和巴拿巴从叙利亚带一笔款到耶路撒冷(徒11:28-30,12:25)救助受灾信徒。

这次因耶路撒冷迫害基督徒:因为在耶路撒冷,许多可找工作的机会是与会堂有关,但会堂的祭司和会堂的负责人是撒都该人。当许多犹太人成为基督徒之后,他们就失业了。“因为马其顿和亚该亚人乐意凑出捐项……”(罗15:26):马其顿省在希腊上半部,亚该亚省在下半部。

外邦人“所欠的债”(27节,参林前9:11,加2:10)(外邦人欠犹太人的债):福音与圣经都是从犹太人来的。外邦人欠犹太人不是律法上的债,而是道德上的债。“把养生之物供给他们”:“供给”是一种服侍。外邦人供给犹太人,是所欠的债,又是一种服侍。

保罗预备去罗马“我也晓得去你们那里的时侯,必带着基督丰满的福气而去。”(15:29原文直译)

可是他到了耶路撒冷,就被捕入狱,结果被送到罗马去。

“善果”(28节,参腓4:17):犹太人撒了福音种,结出果子来。保罗把这善果向耶路撒冷信徒交付明白,就路过罗马,“往士班雅去”。

士班雅是西班牙Spain:西班牙在欧洲西端,当时受罗马的统治。罗马帝国许多大人物都是西班牙人(诗人刘堪Lucan、讽刺短文巨子马休尔Martial、演说伟大教师奎恩提连Quintilian,连最伟大斯多亚派哲学家辛尼加Seneca也是西班牙人,他先是尼录皇的监护人,后来作了他的首相)。

(3)要求罗马基督徒代求(罗15:30-33):

到耶路撒冷是凶险的,需要代祷。沿途的教会都劝保罗不要上耶路撒冷去(徒21:4,10-12),但保罗要入虎穴,明知有危险还要去(徒20:22-24,21:13-14)。结果,他在耶路撒冷被捕,解到罗马(头两年在该撒利亚,到罗马两年,共4年)。

①“劝你们与我一同竭力,为我祈求神”(罗15:30):

“劝”,原文是“求”。“竭力”:因要遭遇苦难,需要“竭力”全心投入。

祷告是很不容易。读经较容易,因祷告时间长,思想就象一匹野马,容易“魂遊象外”(徒10:9-10),所以经常要思想再集中,才能继续祷告。

② 四方面的代祷(罗15:31-32):

犹太人恨外邦人,认为外邦人的奉献不洁净。保罗请罗马的信徒代祷,使蒙悦纳。

仍称他们为“圣徒”:“可蒙圣徒悦纳”,可能指分配钱银的方式。

在这次行程中,从疲劳得到安息。

③ 颂祷、祝福(15:33):

第13节的祝福,愿神使平安充满他们的心,大有盼望。

这里“愿赐平安的神……”(参16:20,腓4:9,帖前5:23,来13:20),“仁爱和平的神”(林后13:11)。

罗马书15章,称神为“赐忍耐安慰的神”(5节)、“使人有盼望的神”(13节)和“赐平安的神”(33节)。

有一较早的罗马书版本,以这祝福(第15章)作结语。但一般是以第16章作结。


第十六章  举荐与问安↑↑↑点此处返回目录

保罗其它书信很少对个人问安,但罗马书就不同了。这里可能因为保罗没有到过罗马教会,他提到许多迁徙到罗马的基督徒,作为他与罗马信徒间的桥梁。

罗马书第13章是讲爱心的生活,14章是讲信心的生活,15-16章是讲盼望的生活。

一、举荐非比(1-2节)

1.“我们的姊妹非比”(1节)

(1)“姊妹”:

我们都是神的孩子,都是“弟兄”。但按人的称呼,有弟兄和姊妹的分别。

(2)“非比”:

原文是“帮助人的”、“仆人”之意。她是当地教会的仆人。她是希腊女子。

(3)“她是坚革哩教会中的女执事”:

“坚革哩”(徒18:18):在哥林多(商业大城)东面,于撒罗尼克湾Saronic Gulf旁边的海湾,是哥林多两个海港之一,距离哥林多约9-11公里远。

坚革哩教会可能是哥林多教会的分会。

“女执事”(提前3:11):新约只这里有提名的女执事。非比是坚革哩的女执事。其实任何姊妹在地方教会侍奉都可以成为女执事。

(4)保罗“举荐”她:

初期教会的基督徒,每当由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都会带荐信。

她由哥林多东边的坚革哩为私事往前罗马,保罗就让她把举荐她的罗马书信一并带到罗马,因为当时没有邮局。

2.“请你们为主接待她”(2节)

“为主”,原文是“在主里”。保罗希望罗马基督徒热烈地欢迎她、“帮助她”,原因是在她“素来帮助许多人”(2节下)。

她很好,不是偶然帮助,而是“素来帮助”,与吕底亚相似(徒16:14-16)。

“也帮助了我”:她很富有,在金钱上支持保罗的事工。

二、向多人问安(3-16节)

许多人读圣经,对家谱或问安感到最乏味。但这章的问安极有教训。

1.这段问安有26人(其中有24人被点名)

有些人,保罗是很赞赏的。

(1)5位犹太基督徒:

两对夫妇(3,7节)并希罗天(11节);古利奈人鲁孚(13节),其他都是外邦人。

(2)不同社会阶层:

① 奴隶:

暗伯利(8节)、耳巴奴(9节),还有14-15节的。

② 贵族:

13名与皇室有关连。特别是亚利多布家(10节)和拿其数家(11节)。

③ 8位女人:

百基拉(3节)、马利亚(6节)、犹尼亚(7节)、土非拿氏、土富撒氏、彼息氏(12节)、鲁孚的母亲(13节)、尼利亚的姊妹(15节)。当时的社会是重男轻女的。

(3)4次提“所亲爱的”(5,8-9,12节)。

(4)5次提“家中的教会”或“在家里众圣徒”(5,10-11,14-15节)

2.百基拉和亚居拉家中的教会(3-5节)

(1)“百基拉和亚居拉”(3-4节):

“百基拉” Prisca是妻子,路加用Priscilla. 新约有6次提这对夫妇,其中4次先提妻子的名。

“亚居拉”出生于亚西亚的本都(徒18:2):那时罗马皇革老丢于公元52年驱逐犹太人离开罗马。他们夫妇二人从罗马到哥林多(徒18:1)。保罗第一次在哥林多遇见他们。他们与保罗都是以织帐棚为业,成了保罗忠心的好同工(徒18:3)。保罗住在他们的家里,他们冒生命的危险去保护保罗。他们向保罗介绍罗马教会的情况。

(2)“他们家中的教会”(罗16:5上,参林前16:19):

当时一个地方的教会是由几处家里的聚会合成的(林前1:2)。1、2世纪教会没有独立聚会的地方,只在信徒家house里聚会,到第2世纪后期才有礼拜堂出现。

后来罗马允许犹太人回到罗马。百基拉和亚居拉夫妇二人回罗马,最后到以弗所(提后4:19)。当保罗离哥林多到以弗所,他们与他同住(徒18:18)。以弗所有家里的聚会。后来这对夫妇作了哥林多和以弗所信徒的领袖(徒18:18-19,24-26)。

(3)百基拉教堂与百基拉墓园:

今日罗马城有圣百基拉教堂,也有一个百基拉墓园(古罗马亚西里安Acilan家族埋葬的地方)。亚西流Acilus Glabrio亦葬在这里(他是罗马的最高官,因作基督徒而殉道)。亚西里安家族中最普遍用的女人名字是百基拉。

(4)以拜尼土(5节):

这名是“配受称赞”的意思。

他是希腊人,他可能是百基拉和亚居拉家里聚会的一分子。他是亚西亚最初信主的“初结的果子”,随后跟百基拉和亚居拉到了罗马,他是首先将自己献上的人。

3.问候其他为主发光的信徒(6-15节)

(1)马利亚(6节):

新约有6个马利亚,这马利亚不知是哪一位,但我们知道她是罗马教会4位“多受劳苦”的姊妹之一(参12节)。

(2)安多尼古和犹尼亚(7节):

在别的书信没有提他们。犹尼亚是女人的名字,他们可能是夫妻。他们是犹太人,是“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徒6:1)之一。他们是保罗的“亲属”,即同胞(罗9:3),保罗平时很少重视亲属关系。他们曾与保罗“一同坐监的”。

“在使徒中有名望的”:不是说他们是使徒,因为圣经没有女使徒。意思是,他们在使徒眼中看来是很有名望的。

(3)暗伯利(8节):

古罗马石碑中常见这名字Amplias. 罗马皇家人员(包括奴仆)常用这名字,也有以这字为姓,这些人是葬于多米提拉Domitilla墓园里,这墓园最早是埋葬基督徒地方之一。

(4)耳巴奴与士大古(9节):

① 耳巴奴:

意思是属于“耳巴”或“属于城市”(罗马)。这是罗马皇宫奴隶的名字。

“与我们同工”,但他与保罗的同工地点不是罗马。可能他在罗马侍奉主与保罗在别处一样侍奉主。

② 士大古:

是“稻穗”的意思。他的名字与皇家奴隶节名字有关。这名字,圣经只出现过一两次。

(5)亚比利、亚利多布家里的人(10节):

① 亚比利:

是犹太的名字,但这是罗马皇家里的奴隶名字。他“在基督里是经过试验的”。

② 亚利多布家里的人:

他们都是犹太人。有人认为亚利多布是希律王(耶稣出生时杀害伯利恒婴孩的希律)的孙子,是希律亚基帕一世的兄弟,住在罗马,为特殊的公民,与革老丢有友善的关系。

(6)希罗天、拿其数家(11节):

① 希罗天:

他是保罗的亲属,是犹太人(9:3),是犹太奴隶出身的,是希律皇族宫中的用人。

② 拿其数家:

革老丢·拿其数Triberius  Claudius Narcissus是提庇留大帝时一位释放的富有奴隶,他是秘书,有400万英镑财产。但在尼录皇帝Nero于公元54年之后,他的母亲亚基宾娜Agrippina下令将他处死,因他放荡淫逸,并没有归主,但他的家中有信徒。他被迫自杀,全部财产、家眷和奴隶,都归了尼录皇。

(7)三位“为主劳苦”的女士(12节):

①“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女人名字。

可能是近亲或双胞胎:土非拿Tryphaena(讲究的、文雅的意思)、土富撒Tryphosa(奢侈的、娇弱的意思),但她们“为主劳苦”Kopian极劳苦。

在罗马石碑中,这两个名字都为皇家人员取用,后者常见。

②“彼息氏”:

女奴的名字,是“波斯女子”的意思。在罗马的希腊与拉丁石碑上都有,奴仆与自由人中都有,但皇室中是没有的。她不单“劳苦”,而是“为主多受劳苦”,又是“可亲爱”的。

(8)鲁孚和他的母亲(13节):

① 鲁孚Rufus:

鲁孚来源于意大利文,是“红色”、“红发的”的意思。

他是北非古利奈人西门(背耶稣十字架的)的儿子(可15:21)。西门用了半生的积蓄,从北非到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结果被迫背耶稣的十字架,他被人看为羞辱至极。但他在背十字架的路上已成为基督的仆人了。

鲁孚是“在主蒙拣选的”:他信了,就“在主”里,他被主拣选作圣工。

②“他的母亲”:

鲁孚的母亲在小亚细亚或巴勒斯坦帮助过保罗。

西门的妻子(鲁孚的母亲)接待保罗住在他们家中,就象母亲对待孩子一般。

“他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不是生他的母亲,而是保罗所尊敬的妇人(约19:26-27,提前5:2)。

(9)罗马教会中的奴隶或已被释放的奴隶(14-15节):

① 第14节提了5个人:

头两名,不大了解。

第3名“黑米”:这是一位幸运神的名字。奴隶取用这名字特别普遍。

第4名“八罗巴”:是八罗比阿斯Patrobius的缩写。尼录皇时,有一位身为自由人的财主用这名字。可能保罗是指他说的。

第5名“黑马”:这名很普遍,是黑马格拉斯Hermagoras、黑马杜乐斯Hermodoras、黑马及尼斯Hermogenes的缩写。

(10)最后几名(15节):

① 头二人“非罗罗古和犹利亚”:

二人可能是夫妻或兄妹。犹利亚似乎与皇室有关连,罗马执政官拉比优士,是革利免斯的家臣。

② 第二对是兄妹:“尼利亚和他姊妹”。

③ 第5是“阿林巴”:

这名是阿林皮奥德拉斯Olympiodorus的缩写,近似“阿林匹克”。

以上没有问彼得安,可知彼得不在罗马。

4.嘱咐与代候(16节)

(1)“亲嘴问安”:

上文是保罗向罗马教会问安;这里是保罗嘱咐他们彼此问安。

“亲嘴问安”,英译“圣吻”(林前16:20,林后13:12,帖前5:26);彼得前书5:14是“爱吻”。

罗马教会少见这风俗,只有亲戚才可以亲奴隶的嘴。

“亲嘴问安”是东方问安礼节之一(路7:45);他们是男和男亲嘴,女和女亲嘴的。我们没有这个风俗,我们是握手、挥手问安。但这里特提“务要圣洁”。

(2)“基督的众教会都问你们安”:

这是代候:可能指差派代表来,预备与保罗同往耶路撒冷的外邦教会(徒20:4只提几位)。

三、最后的警戒(17-20节)

这段是问安的插语,劝戒他们谨防异端。

1.要躲避假师傅(17-18节)

(1)要躲避(17节):

① 假师傅:

“离间你们”,是复数名词,英译“制造分争”(参加5:20)。

“叫你们跌倒”,也是复数名词,是路上的绊脚石(罗14:13)。

“背乎所学之道”,“道”,原文是教义。

② 劝他们躲避:

“我劝”,原文是“我求”(参12:1,15:30)。保罗写这信时,罗马教会没有假师傅,但也求他们要防备。罗马教会是忠心的教会,所以保罗只简单提醒。

“躲避”(林后11:12-15,加1:8-9,帖后3:6,约贰9-11)。不要混合,就是所谓的“合一”。

(2)假师傅的特征(罗16:18):

①“服侍自己的肚腹”:

以金钱为主(腓3:18-19)。

②“花言巧语”clrēstologia:

一个很会讲好话,但所行的是恶事的人。

他们用这些来“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

2.要有智慧(罗16:19)

(1)保罗为他们感恩:

“你们的顺服”,信仰上的顺服,从体验而确知福音的真实性和拯救性的一种顺服。

(2)“在善上聪明,要恶上愚拙”:

这“恶”kakós,不是大罪恶,应是“坏”。“愚拙”akéraios是天真无邪,不与对方混合意。

要在善上表示热心,在恶事上无知。

不要过分单纯,什么都接受(17节,林前14:20)。“愚拙”与“驯良”(太10:16)同意。“在恶上愚拙”:如同没有杂质的金属、纯酒、纯牛奶。我们要全然真实。在恶事上做无知者,但不是对罪恶无知。世人相反:在恶上聪明绝顶,但在认识真理或行善上显得笨拙异常。作奸犯科,他们的才智表露无遗。

3.对罗马教会的鼓励与祝福(罗16:20节)

(1)“快要将撒但践踏在你们脚下”:

预言(创3:15);耶稣在十字架上得胜;七年灾难末,把撒但捆绑在无底坑一千年,后被扔在火湖里(启20:10)。

因为撒但制造分争,利用假师傅来反对神,所以神要践踏牠。“践踏”,是“重重的伤害”(路9:39)、“打得粉碎”(启2:27),“快要”(罗16:20)。罗马书16:20是应许,劝我们要与撒但战,不要怕。

(2)祝福(20节下)。

四、代候问安(21-24节)

前段问安是保罗对罗马教会的问安;这段是保罗代替别人对罗马教会的问安(保罗写信时和他们一同在哥林多,是保罗在哥林多教会的同工)。

1.“与我同工的提摩太”(21节)

提摩太出身于路司得。保罗往耶路撒冷时,他置身于同行的人中。没有人像提摩太那样同心(腓2:19-20)。

一般“大传道人”很难与人同工,但保罗对提摩太很好。提摩太曾参加保罗第二次旅程布道(徒16:1-3)。

2.“路求、耶孙、所西巴德”

他们都是犹太基督徒,是保罗的亲属(罗9:3),是同胞。

(1)路求Lucius:

是罗马名字,与保罗同到耶路撒冷的名单中,没有路求。

他不是使徒行传13:1的“古利奈人路求”。

他可能是路加医生:路加,希腊文是Loukadas,拉丁文是Lucas(但路加是外邦基督徒)。

(2)耶孙Jason:

这是希腊名字,但他是犹太人。

保罗、西拉、最初到访帖撒罗尼迦,遭到迫害,耶孙接他们到自己家里(徒17:5-9)。

(3)所西巴德Socipater:

这也是希腊名,他也是犹太人。他就是“毕罗斯的儿子所巴特Sopater(徒20:4)。他跟从保罗,一同把奉献款送到耶路撒冷去。

3.德丢Tertius(罗16:22)

这是罗马名字,只在这里出现过。他是保罗的秘书:保罗讲,他用笔写。保罗经常聘书记,但只在罗马书记有名字。有人认为他就是西拉(徒18:5)。

这时,德丢可能把笔交给保罗,下面几节是保罗亲笔写的,字体很大(参加6:11)。

4.该犹Gaius(罗16:23)

新约有4个该犹(徒19:29,20:4,林前1:14,约叁1)。这里所说的是哥林多前书1:14的该犹,是保罗在哥林多所得的信徒。

他是罗马公民(是罗马殖民地哥林多的公民),他的全名是该犹·提多·犹士都(古罗马公民用第一名字,第二名字是表明国籍,末是姓氏)。

他是富有的基督徒,经常接待途经哥林多的基督徒。当保罗等被赶出会堂时,在隔壁的提多·犹士都就接待他们和其他听众到自己的家里去(徒18:7)。

“接待全教会”,是指在哥林多的全教会。

5.以拉都和括土(罗16:24)

有些古卷没有第24节。

(1)以拉都Erastus:

1929年,雅典的美国学校有些人在哥林多发现一块大理石地砖(长2/3米,高1/3米)刻有这个名字,他不一定是使徒行传19:22,提摩太后书4:20的以拉都。他是哥林多或以弗所城内管银库的(政府中很高的职位)。他也是保罗的同工。

(2)括土Quartus:

是“第四子”的意思。他是个重视主内弟兄情谊的人:开门接客和眷顾弟兄。

五、最后的祝福(25-27节)

这是一首赞美诗,是最后的颂歌,以称赞作结。这是关乎神自己,是永远被称颂的。

大部分罗马书的抄本都将25-27节的颂歌放在第14章之后。

1.神是坚固人心的神(25节)

(1)“我所传的福音”:

神直接启示给保罗(加1:12)。

“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是根据他所传的福音。用以“坚固你们(罗马信徒)的心”。

(2)“我所传的福音”(罗1-8章),“奥秘”(9-11章),“使他们顺服真道”(12-16章)。

2.“这奥秘”(16:26)

以前是隐藏,使人惊讶。“如今显明出来”:犹太人以前不明白神对外邦人的旨意,如今显明了(弗3:5-6,9),是在基督的顺服里(犹太基督徒与外邦基督徒是同等的),很容易明白。

“藉众先知的书”:一般认为是旧约的众先知;也可说是新约的使徒先知(弗2:20,3:5),“使他们信顺真道”。

3.总结(罗16:27)

在这颂歌里,保罗总结了他所说的。

“愿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

“全智的神”,其它假神都是愚昧的,只有独一的神是“全智”的。我们藉着耶稣基督敬拜神,将荣耀单归给神,直到永远。这是罗马书的结尾了。

罗马书是保罗书信的第一本(不是指写书的次序),是一本极重要的书信:从人犯罪,基督耶稣的救赎;因信称义,到成圣生活,不只犹太人适用,外邦人也适用。在基督徒生活中,也当注意顺服和敬重在上掌权者等等。罗马书是使人回到纯正教义上而要过着美好属灵的生活。

罗马书中的耶稣基督:基督是神(9:5),神的儿子(1:3-4,9,8:29),弥赛亚(9:32-33),末后的亚当(5:12),挽回祭(3:25),主(1:3,10:9),救赎主(3:24),和好者(5:8-11),复活的主(1:4,4:24-25,6:10-11,8:11)。

罗马书所用的关键字:收纳,悔改,死亡,信心,得荣耀,福音,恩典,分赐,归罪,称义,怜悯,和好,救赎,重生,义,救恩,成圣,罪,神的愤怒。

最基本的教义、最实际的教训、最重要的生活,都在罗马书里。初信的基督徒,有追求的基督徒都当很好地阅读罗马书,学习罗马书和活用罗马书。愿神藉这小册子使我们在末世不至走错路,并很好地持守真理和活出基督的样式,直到基督再来!

 

二○○三年底脱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