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信耶稣
作者:我爱耶稣 日期:2007-11-20 9:36:00

往事见证:
背景:05年12月30日前,重病在床己十天不吃不喝。圣诞节第二天住进医院。27日至30日一直在病危中。医生对陪人表示很可能救不活了。30日,医生又讲要有长期住院的准备。那时,对于死丝毫也没有在意,充满喜乐赞美。但当听说可能长期住院,我想这么忙哪有时间住院!这才祈祷说:“主阿,医生的话我都听见了,(指‘救不活了’之类的话)我知道他们的话是根椐检查结果。但这毕竞是医生的话。你是造物之主,是超越自然的,我是你的仆人,我想听听你怎么说。我并不能给你出建议,因为你是造物之主,造物之主自己岂没有智慧吗,难道还需要一个微不足道的受造者出建议吗?但我作为你的儿女,我的想法无论对错,都能告诉你。我感到作为你的仆人,这样繁忙,死不要紧,但如果死不了而长期住院我觉得不妥当。但这毕竞是我的想法,如果你看这样为好的话,我就顺服!”这祈祷就这样长,大约一分钟左右。不料,立时起身百症全消,从病危中全然痊愈竞没有一点过渡过程。
  本篇讲道就是三天后的06年元月3日,往返百华里在全体同工会上讲的。


这个题目是关于基督教信仰最基础性的一个题目。也许人们会感到这个题目应该用来传福音、或初信栽培。然而,我们与全体同工交通“什么叫做信耶稣”,是根据教会当前的灵性光景,感到需要我们从根基上反省一下自己的信仰。

我们大家信主多年,我们也常常带领别人信主。那么,你我是否想过什么叫做信耶稣,怎样才算做信耶稣。关于这个向题,我想从三个方面和大家交通。
一是“信是知道所信的是誰”。
二是“信是以神为神”。
三是“信是我们和神的一种关系”。

      一:“知道所信的是誰”   (提后:1:12)

 圣经告诉我们:“信子的人有永生”。(约:3:36)  又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一个人只能得一个永生,不可能同时得两个永生。那么,既然说信的人有永生,又说认识神,并且认识耶稣基督就是永生,这说明“信”和“认识”是一回事,而不是两回事。因为真正的 “信”的根本在于真的认识所信的是誰。

关于“知道所信的是誰”的“知道”。我想从两个方面来讲:

第一种“知道”是指知识上的知道,道理上的知道。或说教义上的知道,神学上的知道。这种知道仅此而已。这种知道不过只是一种头脑的认知,并不代表着心灵的认识,这种知道是从知识而来,并不一定真正代表着我们的信仰,更不一定代表着我们和主的关系。人所能够给人的,只能是这种知道,讲台上能给人的,只能是这种知道。

第二种“知道”是指灵里的认识、生命的认知。知识上的知道、理论上的知道、头脑中的知道是人所能够给予的,人通过讲述就可以传授。但生命中的认识却不是任何人能够给予的,而是从神的启示来的,就象保罗说的:“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乐意将他的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加:1:15、16)。保罗作为伟大的使徒也并不认为他能够仅凭通过讲授知识就可以使人真得认识神。因此他说:“求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荣耀的父,将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你们,使你们真知道他”(弗:1:17)。

在该撒利亚腓利比的境内。彼得认耶稣为基督,为永生神的儿子的时候。主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你的”(太:16:17)。这是根基,是每一位基督徒信仰的根基,是教会的磐石。主耶稣并没有说通过“属血肉的指示”而有的头脑的那种认知是人信仰的根基,是教会的磐石,而是说人通过蒙天上父指示而有的,对基督的认识是教会的根基和盘石。这是地狱的门所不能胜过的,是阴间的权柄所不能胜过的,是撒旦和死亡的权势所不能胜过的。

因此对教会有史以来,无数圣徒和殉道者,宇宙间任何的力量都不能使他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参罗:8:35-38)。任何的酷刑以及各种惨烈的死亡的威胁对于他们也无可奈何。都因他们深深知道所信的是誰,都因神将他儿子复活的基督----启示在他们的生命中。并且同时说明,这根基是地狱的门所不能胜过的,是阴间的权柄所不能胜过的,是死亡的力量所不能胜过的。

保罗过去并不信主,他不但自己不信,也不让别人信,逼迫神的教会。但当他一朝知道耶稣是誰,就毅然丢弃万事看作粪土,将先前以为与自己有益的都看为有损,为要追求得着基督(参腓:3:7-8)。这说明我们道理上的知道、知识上的知道、教义上的知道、神学上的知道一旦在圣灵里转化为生命深处的认识,这种认识就会变为一种信仰的实行。真正的信不是一种道理,而是一种生命的行动!

“属血肉的所指示的”可能给我们一些知识上的知道、道理上的知道、或说教义上的知道、神学上的知道。只有“天上的父所指示的”才能给我们生命的认识,只有神藉着圣灵的启示才能使我们“真知道他”。当前教会的许多同工和信徒也许并不缺道理上的知道和知识上的知道。可惜许多人许多时候,头脑的知识并没有变成信仰的实际。这不是知识的问题,而是信仰的问题,灵性的问题,生命的问题。因为真信耶稣不是一种空洞的说教,而是一种与信仰和所听的道相应的生活和行动。  

二:“信是以神为神”

 既然知道所信的是誰,那么真正的信必然就是“以神为神”。

 “信就是把神当作神。”这是马丁。路德对信仰的一种体认。因为信是严肃地把神当做神,人只有严肃地把神当做神,才能把神当得的一切荣耀归还他。因此,人给神一切的荣耀都比不上信。人作为受造者,能与超乎万有之下的造物主发生一切关系的就是信。不信或者说不以神为神,是对神最大的不敬。

如果有人虽然说自己信神、敬拜神,但是神本身在他的心中却不是处于神的地位,他心中该属于神的至高的地方却往往被别的人或别的东西占据。这仍然是不以神为神。

什么是犯罪?实际上,人犯任何罪的背后实质的都是不以神为神。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中论到人罪的实质时说:“…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罗 :1:21)。   实际上当初亚当的失败不是吃果子这件事本身的问题,而是吃果子的背后是不以神为神的问题。因为他们本来有神清楚的命令,却听从蛇的引诱。如果你遇到一件事,不知道该问父母还是该听从父母的仇敌,难道这不是不以父母为父母吗;或说当一个人执行君王的吩咐的时候,他却因听从路边的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乞丐的建议,而违背君王,这不是不以君王为君王吗;亚当不听从神的命令,反而听从撒旦,这就是不以神为神。

关于“以神为神”。我也从两方面来讲:

第一个方面“以神为神”,是从受造的关系来讲,他是造物之主,我们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受造者。作为受造者,怎能和宇宙万有的创造者相比,他是谁,我又是谁?我们举目观看一切受造物,我们不必说将自己直接与神相比,就在宇宙中一切的受造物中,将自己与它们相比,人算得了什么?就如大卫说:“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便说:人算甚么,你竟顾念他? 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诗8:3.)如果我们站在一棵小树面前,我们可以比一下,就知道是谁长得更高一些。如果一个人站在高山面前,他会显得何其渺小?如果一个人站在海洋中,他会显得何其渺小?如果将一个人与地球相比、与太阳系相比、与银河系相比、人又算得了什么?将人与整个宇宙相比,人能算什么?你能想象出来吗?然而整个宇宙在创造主面前又算得了什么?造物主就是造物主,受造者就是受造者,何况这种不同还是本质的不同。人作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受造者,对于造物主最应有的态度就是绝对的谦卑、绝对的敬畏、绝对的顺服。人所有的不谦卑,都是不以神为神,人所有对神的不敬畏、不顺服都是不以神为神。作为一个受造者,在造物主面前最大的美德就是谦卑,他所应有最基本的态度就是敬畏和顺服。人所以不以神为神而背弃神,无非是因为他要以自己为神,要自己主宰自己,主宰一切。

第二个方面不只是以神为神,而且进一步讲,以“以神为我的神”。信不只是“以神为神”,更是要“以神为我的神”。那么,这两种说法有什么区别呢?如果说“以神为神”主要是从创造的关系出发,那么“以神为我的神”就是从救赎的关系角度出发。因为“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3:16)。当我们接受神所赐的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为个人救主的时候,这就决定了“神是我的神”。如果说“以神为神”主要是一种道理,那么“以神为我的神”就是一种生活、一种经历、一种态度、一种祈祷;如果说“以神为神”是客观的,那么“以神为我的神”就是主观的。从创造的关系来讲,神就是神,人就是人。造物主就是造物主,受造者就是受造者,这是客观事实。人对神敬畏也好,不敬畏也罢,他原本怎样伟大照样怎样伟大。人对自己无论怎样高抬,他照样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受造物中的一员。

假设一个穷人忽然发财得到一笔数量相当可观的巨款,他的经济情况肯定会发生变化。假设一个因无权无势而经常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人,一旦有了一种强大的权势作靠山,他的生活环境肯定会有所改变。一个人得到宇宙万有的创造者神的自己,他的生命、生活以及一切,不可能不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一个人说自己得到基督,他的生命、生活却没有发生应有的变化,这是他的“信”有问题。那么当我们得到基督的时候,他给我们带来的是什么呢?当然他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是全面的、巨大的。但首要的是称义的恩典。罗马书第三章中说:“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罗:3:22)。“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6)。耶稣基督就是神的义。当一个罪人接受他为救主的时候,他一切的罪都会完全失效。因为任何罪人,如果不是被主耶稣的宝血洗净到完全圣洁、毫无瑕疵的地步,就不可能得救。而且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主也就当不起罪人的救主。神称人为义,不是因为人自己有什么义,也不是因预见到人将会有什么义,也不是找到一种理由将人的罪解释成一种义,都不是。只因他是义的,要将他的义加给一切接受他为救主的人身上。他把自己的义加给我们,然后照着自己的义称我们为义,照着耶稣基督称我们为义。神看基督怎样义,就看我们是怎样义。基督是教会的头,我们是他的身体,是他身上的肢体。神决不会对头一种看法,对身子又是另外一种看法,决不会对头一种看法,对身上的肢体又是另外一种看法。

进一步说,“以神为我的神”就是“完全的委身”。因为“神是我的”,同时也说明“我是他的”,他作为宇宙之主、作为至高神的儿子道成肉身为我们舍己。我们是重价买来的,我们既然得称为义,就不能不向他完全委身。我在病床上的时候,孩子向我讲了一个故事。说的是有三个人在一起说闲话。一个是拣粪的,一个是砍柴的,一个是讨饭的。拣粪的说:如果有一天我作了皇帝,我就把整条街上所有拣粪的都通通赶走,我自己在这条街上拣。砍柴的说:有一天我作了皇帝,我就换一把金斧头,以后用金斧头砍柴。讨饭的说:我想你们讲的这些话都不太好,这叫做地位变了,身份没有变。因为你就是把整条街都霸起来,你仍然还是个拣粪的,你用金斧头砍柴你仍然还是个砍柴的。如果我作了皇帝,我就不会再讨饭了,我要坐在地瓜炉子跟前吃个够!我想这是许多基督徒的生活写照:地位变了,身份没有变。即我们在没有得救之前是为自己而活,我们信主之后仍然是为自己而活。但是“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5)。为自己而活多么低级、多么庸俗;为主而活多么高尚、多么高贵。因为我们不再服侍自己,乃是服侍宇宙万有的大君王。真正的信耶稣,就是完全奉献和委身。为替我们死而复活的主活着,一定要为主而活!

因为“神是我的神”。尽管别人可以不服侍,你不能不服侍;尽管别人可以不忠心,你不能不忠心,因为他是你的神。

再有,“以神为我的神”是一种“因信而活的生活”。如果我们知道所信的是誰,进而“以神为我的神”,我们的生活就会充满力量。因为这本身就是一种关系 。我们为什么难处、什么事情向神祷告,就是以这种关系向神诉说,他不可能不听我们的祷告。当我生病的时候向神祷告,就是以神为我的神这种关系向神祷告。 

三:“信是和神的一种关系”

  “以神为我的神”这话本身就带出了我们和神的一种关系。正如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讲:“信是和神的一种关系”。说明“信”不是一种理论,也不是任何宗教活动可以代替的。信是个人和神的一种关系,一种活的关系,生命的关系。当然信耶稣要明白信耶稣的道理,要参加教会的崇拜和一切侍奉的。但仅凭这些并不表明人信仰的实际情况。真正代表人信仰实际情况的是他个人和神之间的那种关系。所以我们传福音、带领人信耶稣,不仅仅是带领人听道和参加教会外表的团契生活。最主要的是要带领他改变和神的关系。所以我们每次讲道,每次与人交通神的话,最主要的不是要叫人明白些什么,而是要叫人改变些什么-----改变浪子和父亲的关系,改变罪人和父神的关系,改变信徒和主的关系。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提前:1:15)。表明基督耶稣降世的目的。就是要改变罪人和神的关系。“神爱世人”说明神要与人建立关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说明神要你与他建立什么样的关系。

神说:因为他专心爱我,我就要搭救他,因为他知道我的名”(诗:91:14)。这表明了一种关系,“但耶和华的慈爱,归于敬畏他的人”(诗:103:17);“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们的心愿,也必听他们的呼求,搭救他们。耶和华保护一切爱他的人,却要灭绝一切的恶人”(诗:145:19-20)。“谁敬畏耶和华,耶和华必指示他当选择的道路”(诗:25:12)。这都表达着我们与神的那种特有的关系。“耶和华与敬畏他的人亲密”(诗:25:14),假如同样两个人委托一个人为他做事,也许他对这人的事情特别用心,对那人的事情就不那么用心。这是因为关系不一样。“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5:16)。“耶和华远离恶人,却听义人的祷告”(箴:15:29)。直接说明这种关系。

  我们和全能万有的父神之间存有着正常亲密的关系,这是我们的万福之源!               

  实际上一个基督徒一切的生活、行为、言语、动作、侍奉态度,工作态度以及心思意念都述说着自己和神的关系。我们与人交往,懂得怎样做会建立关系,加深感情。也懂得怎样做会伤害感情,破坏关系。我们和神的关系也是如此。我们爱神、敬畏神,凡事尊他为大,遵行神的旨意,都是与他建立关系。反之就是破坏关系。每一次不该说的话我们偏要说是破坏关系。每一次不该做的事偏要做是破坏关系。我们所有的生活、行为、工作、敬拜、侍奉都应该建基在对神的爱和敬畏以及与神的关系上。

我们信耶稣就是要“知道所信的是誰”,把神当作神来看待,“以神为我的神”与神建立完全合一的关系。

本文作者:王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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