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子耶稣基督
作者:我爱耶稣 日期:2007-7-11 9:34:00

圣子耶稣基督
胡恩德


简介
主耶稣基督的神性是无可置疑的真理,是基督徒所必须坚守的。凡否认的,都是异端--如古代的诺斯底派(GNOSTICISM)和现代的耶和华见证人等。

虽然圣经对于主耶稣基督的神性的经文和教训十分繁多,要将这一方面的真理讲解得清楚明白,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甚至有不少人产生了许多的误解。

本书作者--胡恩德先生,不但以很浅白的文字,很清楚的讲解了圣经对于主耶稣基督的神性的教训,同时也很有力的驳斥了一些异端,如耶和华见证人在这一方面的错谬,使人对于主耶稣基督的神性,有十分明确的认识。

--黄聿源

 

正文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约翰福音一1)
关于神的存在。有「良心的证明」一说,表示人本来就知道有神,故也可称为「本能的证明」。很多动物都凭本能行事,而且这本能非常准确。人有宗教的本能,即或最野蛮的落后民族,虽不认识有神,但也知道有鬼,或有其他类于鬼神的观念;而文明、进步的民族,当然更认为有神、有鬼及有永远的将来。但近这一、二百年间,却出现了一种很普遍的情形,就是人高抬理性,勉强运用自己的思想理论,硬说无神、无鬼、也没有来世。但其实我们的本能已告诉我们有神存在,既是人的本能,便应该是准确的了。

多年前我看过陈崇贵牧师的刊物,他写了一件奇闻。在洛杉玑大城的南边有一城,名叫 San Diego,老华侨称「山地姑」,近海边有间似是修道院的房屋,因年久失修,已呈荒废之貌。每年都有一群燕子飞到该处栖息,直至寒冬将至才飞走。奇妙的是,它们每年也总是在三月某一晚飞来,后又在十月某一天飞去。更奇的是,遇上四年一次的闰二月(有二十九日),它们也能依期在三月的那天飞至,年年如期来去,从不改变。我不止一次经过那地方,有一次我问及司机此事,他随手一指说∶「嗯,在那儿呀!」他们早见惯了,根本不放在心上。我们不知道那些燕子何以会知道来去的时间,却只能说那是因为它们的本能所驱使。可见本能是很准确的!

人也有本能,只是许多的本能已被罪恶所腐蚀败坏了,但仍有部分本能是完全对的。如每个婴孩自出母腹便有吃奶的本能,并且人会意识到灵界的存在,这并非理智所能解释,而是本能所使然,这本能是很真实和准确的。本能让燕子知道它们要飞去何方,我们也象燕子一样,知道有一位神存在。

以往提及神是三而一的,也曾指出一些对有关这方面的错误观念。古时的教会已有人对三位一体的神有错误的解释,但已遭当时的教会反对。那是什么错误的解释呢?就如从前有位医生打了个比方说∶「我在家中,子女把我叫作父亲;在医务所,别人把我叫作医生;在教会,别人把我叫作弟兄。这些都是指着我这个人而说的,只是有三个名称而已。」但圣经的「三位一体」并不是如此,因父神可以是独立一位的。何以见得呢?从耶稣基督向父神祷告一事便可得知。若说耶稣基督即父神,或是神另一面的显现,那么耶稣基督又何需向父神祷告呢?可见父神与耶稣基督显然是两位。父神、耶稣基督和圣灵个别独立是神,而三位合起来也是一位神;在地上很难找到恰当的事物作为比方。例如说水冷却后成冰;加热后成蒸气;但实质都是水,只是形态不同而已。这比方固有未尽善之处,因三而一的神,每一位独立来说都是神,而三位合起来,也同样是一位神!

申命记六章4节提到这位神是独一的神:「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中文译作「独一」,未能尽得原文之意。有人指出,希伯来原文中的这个「一」字有复合性的意思,是可以分开的;而中文的「一」字是绝不能分开的。创世记二章24节也有这个「一」字:「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此「一」跟申命记的「一」,原文是同一个字。丈夫和妻子分明是两个人,但二人却又是「一」。申命记说神是「一」,但却是复合的,虽是三位而仍是「一」。

此外,创世记一章26节提到神自称「我们」∶「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创世记一章1节说∶「起初神创造天地。」这「神」字,原文是复数的。即便福音派中也有人不承认这复数的「神」是指神有几位。持这种见解的人是根据犹太人的看法来解释这个字。犹太人认为,提到神的时候不用单数而用复数是出于对神的尊敬。我们在交谈的时候常会用「你」字,但对象若是有体面的人,用「你」字似乎不太有礼貌,于是我们会说「某先生」或「阁下」,若用普通话就说「您」。但我们也会称呼别人作「你们」,如「你们在这儿住了有多久?」或「你们来香港多久了?」犹太人的解释与此相类,他们认为圣经用此复数的「神」字,是尊重神,不敢直接冒犯祂;但创世记一章26节的「我们」是神的自称,而不是人对祂的尊称;创世记十一章7节的「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神也自称复数的「我们」,这足以证明犹太人的说法并不正确。

若神是复数的,我们所信的岂不是多神吗?当然不是!(希伯来文有两个「一」字,一个是单数的,一个是复数的。这情形类似我们的「二」和「两」,也是一个数字两个写法,只是性质跟希伯来文中的两个「一」字不同。)上文引述申命记六章4节指出神是「一」,即神是独一的神,但那个字也表示祂里面不只是一位,然而这并不是说我们所信的是多神教,因圣经明说是「一」。如哥林多前书八章4节说∶「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圣经中尚有很多经文提及神是独一的。犹太人不肯接纳耶稣基督,也反对基督教,其中的一个理由是他们认为基督教是多神教。其实我们并不是多神教,我们相信神是独一的神,不过祂是复合的。

至于耶稣基督的神性,约翰福音一章1节∶「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句既清楚又简单地指出「道就是神」。约壹五章20节又谓∶「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这句话指明耶稣基督就是永生。当耶稣基督在伯大尼使拉撒路复活以先,祂曾对马大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若按英文圣经的写法,意思就是∶「我就是复活,我就是生命。」耶稣基督就是生命,所以约翰说祂「也是永生」;又说「这是真神」,意指耶稣基督就是神!

守望台的人(即耶和华见证人)总认为耶稣基督是次于神的,并非与神同等,说耶稣基督「不就是神」,意思是耶稣基督是神,但并不是那位独一的神。这似乎表示耶稣基督是另一位神。因此他们的圣经便写道∶「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一位神(a god)。」如此说来,耶稣基督就成了神当中的一位,这看法与多神教极接近;但他们当然不承认自己是多神教。约翰福音分明说道就是神,而那道就是耶稣基督了,他们对此又作何解释呢?他们说∶「关于『道就是神』这句经文,有一种古抄本写作“god”,而不是“God”」圣经的原稿已散佚,今只有抄本存世,而各抄本之间也略有差异,但这些对圣经的真理并无影响。现今研究抄本已成一门学问(称为“Lower Criticism”下批评学),这个学科的发展已具规模,把考古学家所发掘的各种抄本片段及其他的种种抄本,加以比较和研究,故也准确的说:使徒约翰所写的也就是这些抄本所载的。有圣经学者经过研究编整后所出的希腊文新约圣经,算是准确且具权威的,但这些学者却没有用守望台的人所指之抄本,可见那抄本是靠不住的。恐怕守望台的人只找到一个抄本,是把「神」字写为“god”,而非“God”的,就采纳这抄本的说法。但那本已编好的希腊文新约圣经,是参考了很多年代极古、信而有征的抄本后才编成的,内中并没有他们所说的“god”字,故他们这种辩论是有问题的。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你们转回,转回吧!离开恶道,何必死亡呢? bible/圣经灵修版/
 
  
  
└── 第 1 条 十字架的爱   
 
耶证的人又指出,若「道」是这位神,便应有一个冠词在 "god" 之前,但原文并没有。对希腊文有研究的人指出,这个「神」字,本来是放在动词的后面,现今却放在动词前面,这种情况是不需要有一个如英文“the”的冠词。意即若名词放在动词之前,是不需要有冠词的。

退一步说,即便在这句经文上他们辩对了,但对约翰壹书所说「这是真神」,他们必无言可辩了。若他们说约翰所指的是父,便请他们看看下一句「也是永生」,这分明是指耶稣基督,所以「真神」也应当是指耶稣基督了。

守望台的人还有另一辩论。他们说∶「『太初有道┅…道就是神』,这『神』并非指绝对高的那位神。」他们是根据约翰福音十章32~34节∶「耶稣对他们说∶『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你们是为那一件拿石头打我呢?』犹太人回答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么?』」这是耶稣基督引旧约圣经的话,神当时对那些审判官说∶「我曾说你们是神」。于是守望台的人据此认为若神对审判官也称他们为神,那么耶稣基督自称为神,或约翰称耶稣基督为神,也当与神称审判官为神同属一类。但在希伯来书一章8节引述诗篇四十五篇的话∶「论到子却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这里的「子」是指耶稣基督,被称为神。而这个「神」,不是上述「我曾说你们是神」的那个神。神称审判官为神,意指审判官执行神的律法,是代表神的人(但当时神是要表明因他们的不义,神要对付他们。)其实从前神也曾吩咐摩西,要亚伦代替摩西说话,而摩西的身分就如同神一般。故神称审判官为神,也是同一意思,他们是替神发言和执行公义审判的人。但耶稣基督被称为神,却不同此类,祂就是那位有永永远远宝座的、天上的神。故耶证的人之说法大有问题。


  
└── 第 2 条 十字架的爱 : 
 
此外,关乎耶稣基督的神性,他们也另有一个辩论。腓立比书二章5~8节说∶「你们当以耶稣基督的心为心: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意思是∶耶稣基督是与神同等的,祂不认为自己这样看是强夺的(不是勉强地说自己是与神同等的),也不是勉强用力量夺取这身分和地位。可见这节经文已清楚说明了祂是与神同等的。

犹太人要杀耶稣基督,屡次认为耶稣基督是把自己放在与神同等的地位上。如约翰福音五章所记,当耶稣基督医好那患病三十八年的人之后,犹太人便逼迫祂,理由是祂在安息日治病。耶稣基督当时这样回答他们∶「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自此以后,犹太人越发想要杀祂。因他们认为祂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父,使自己与神同等。犹太人认为耶稣基督自称为神的儿子,即表示祂是与神同等的。但腓立比书指出祂「与神同等」,却是表明祂不是勉强得此地位或称谓的。

可是守望台(耶证)的人对此段经文却另有译法,他们有自己的新约圣经,内容与一般的译本不同。他们认为「不以」这个词是指耶稣基督不去这样想,即耶稣基督不想(或不希望、没有想过)以强夺的手段来与神同等。他们这说法跟其他的圣经译本不同。在这个解释下,他们便认为那段经文是表示耶稣基督不是与神同等的,因祂的心连想也没想过这事。

  
└── 第 3 条 十字架的爱 :
 
腓立比书二章7节「反倒虚己」的「反倒」,英文是一个“but”字,在此句之前无意指出耶稣基督的降低,反而显出祂身分崇高。「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在「反倒」之前,若照「耶证」的人所说,耶稣基督本有神的形象,却不想强夺与神同等的地位,那么「反倒」便应放在这句之内了;可是现今「反倒」却在第7节,而不在第6节的中间部分。意即第6节所说耶稣基督与神同等,应是正面的。而耶证的人却说成是反面的,即耶稣基督本有神的形象,但祂不与神同等。可是圣经的原文告诉我们,这「但是」(反倒)是放在第7节,故与他们所说的大有出入。一般中英译本皆是同一译法,没有不把「反倒」放在第7节的。其实这段经文指出耶稣基督虽是与神同等,却反倒谦卑,取了人的形象。你看!祂的谦卑是何等的谦卑!

还有,在约翰福音八章记载耶稣基督跟犹太人有十分激烈的辩论,末了主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56节)接着,「犹太人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祂,耶稣却躲藏,从殿里出去了。」(约八57~59)当主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时,由于耶稣基督与犹太人之前有剧烈的辩论,犹太人便光火了,因祂以自己为神,于是他们要拿石头打死耶稣。其实耶稣基督大可以向他们说∶「且慢,你们听我解释清楚,我不是说我是神」。但祂没有这样说,祂情愿往圣殿躲藏,这表示祂默认犹太人所说的,因祂确是宣称自己是神。


└── 第 4 条 十字架的爱 :  
 
有时我们向一些中国人传福音,他们会说∶「你们的耶稣比孔子的时代还要晚!」因孔子是公元前五百多年的人。但其实耶稣基督太初就有,祂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亚伯拉罕的年代比孔子的不知要早上多少年呢!孔子约是周朝末期的人,周朝相当于旧约犹太人被掳归回的时期,可见犹太人的祖宗比孔子还要早得多。犹太人当然听得懂耶稣基督所说的那句话,因那话在希伯来的原文是∶「还没有亚伯拉罕,我是。」英文的意思是“before abraham was,i am.”这个「我是」所用的是现在式,完全没有时间性,表示早于亚伯拉罕祂已存在,简直是说祂就是神。在出埃及记三章记载“i am”(我是),也是神在答覆摩西的疑问时对自己的称呼。当时,神打发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摩西对神说∶「我到以色列人那里,对他们说∶『你们祖宗的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他们若问我说∶『祂叫什么名字?』我要对他们说什么呢?」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若英文圣经把「那自有的」译作“ i am”,神称祂自己为“ i am”。即「我是」。「我是自有永有的」,英文译为“ i am who i am ”,同样表示神是没有时间性的。

在美国罗省,我们所住的那座组屋是由一些黑人来打理的,他们负责剪草、打扫地方等。有一天的下午,我想向他们讲福音,他们却说∶「嗳!我们来辩论吧!」原来有一位守望台的美国人跟他们接触,那人曾屡次和他们辩论,想他们相信那些道理,于是我便跟着去看看。那次也是谈及上述那些问题。我对那守望台的人说:「耶稣基督曾说 before abraham was,i am。」接着我便作了一些解释。他问∶「那节经文载于何处?」原来他从前没有看过这节经文。我告诉他这节经文记载在约翰福音八章58节,他便没话可说了。

└── 第 5 条 十字架的爱 :   
 
耶稣基督说祂是神,与摩西所听到的那位耶和华所说的一样,可见耶稣基督的神性是无庸置疑的!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二十二章44节曾亲口引诗篇110篇的话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的仇敌放在你的脚下。』」然后耶稣基督质问他们说∶「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一言。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祂什么。」(太二十二45~46)若不是耶稣基督来到世上,我们便不知道圣经这句预言如何应验,也不知道该怎么解答这疑问。「主对我主说」的第一个「主」字,当然是指神;而「对我主」的「主」,犹太人也承认是指基督,而基督就是大卫的子孙。故耶稣基督问他们何以大卫的子孙,大卫也称之为主呢?他们当然不能回答。现今我们知道:耶稣基督是神成为肉身,所以大卫称祂为主。这两个「主」字是一样的,所以基督是主,如同神是主一样,因祂就是神!不过我们总不明白「三位一体」,实在也无法明白得透彻。耶稣基督是神,祂是这一位神当中出来的,与神一样,也称为神的儿子。祂称为神的儿子,就是告诉我们祂是与神一样的。所以,耶稣基督就是神在肉身显现。

提摩太前书三章16节说∶「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神在肉身显现┅┅」这是十分奇特的事情,若时光倒流,我们走在一千九百多年前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所见到的耶稣基督一定是一个衣着平常,无佳形美容的人。但若仔细观察祂,相信我们必会感到祂与别人不同之处。有人告诉你说∶「是神!是我们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相信你必走近祂去,甚至马上求问祂!正如今天有一个普通人走在街上,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可是待他走过之后,有人在他背后指着他说∶「这人就是邓小平!」你岂不立刻趋前细看么?

我有一位亲戚,他学问甚好,学历也高,在社会上拥有很高的地位。曾任荷兰海牙国际法庭的法官。我们虽阔别多年,但当他返港时,却仍念旧,来探望我的母亲。当他离开时,我在阳台上看着他,街上的路人没有一个注意到他的存在,因他们都不认识他。要是大家知道他是海牙国际法庭的法官,是某某博士的话,一定会对他另眼相看!

若耶稣基督--这位神,现今走在我们中间,我们会有什么反应呢?不要说耶稣基督,就是天使长加百列到我们中间来,我们也感到不得了,何况这位是神的儿子!祂曾在地上行走过三十三年的日子!今天,耶稣基督虽然没有在肉身中让我们看见祂,但祂却仍在教会中行走,因祂说祂是在七灯台(七教会)中间行走的,也就是在所有的教会中行走。现今祂在我们中间,这位是真神,是永生,所以我们要尊敬祂!大卫既称祂为主,我们就更要称祂为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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