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来13:6) |
我们信主之后成了神的儿女,他对我们有极高的要求,他愿意我们像他、爱他、顺服他、成就他的美意。可是我们仍有自己的性情,喜好,与神的旨意不相合,达不到他的目的,这不但使神不满意,也使我们得不到神的应许。为此神要在我们身上作工,改正并造就我们,好达到神的愿望。 |
首先,当然是神劝勉我们,指教我们。如果不听,就要责备我们,警戒我们,再不改就要管教,甚至鞭打了。如果有人自知犯罪,而神并没有管教,就可以继续下去,那是自欺,除非你不是神的儿女,他可以任凭你,或者仍然忍耐给你悔改的机会(罗1:26,28;2:3,4)。但这都是有限的,越是神所爱的,越要管教他,绝不会任凭他。管教的方法、方式、程度虽有不同,但都是叫我们醒悟、悔改,成为圣洁、公义,若不顺服,管教会加重,鞭打、杖罚都可能来到,最后只有死路一条,所以这里说当顺服得生(来12:9)。 |
越早顺服,越少受痛苦、损失。当神管教之时,也不可灰心、抱怨,这是神爱的表示,对我们有今生及永远的益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