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时代周刊》(Times)在90年代最后一期为本世纪作总结时,宣称20世纪是人类最伟大的世纪;认为人类在20世纪有三大成就,将让后人永志记念;堪称20世纪的三大标志: 一、 民主得胜的世纪(the century of democracy) 以丘吉尔、罗斯福为代表人物 二、 民权至上的世纪(the century of civil right) 以甘地、马丁路德金为代表 三、科技发达的世纪(the centu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过去一百年的科学家、发明家无法尽数。以爱因斯坦被选为世纪风云人物便可知20世纪最大的特征还是科技的空前发达。 表面看来好象讲得很对。20世纪被描述为人类最光明、最幸福的时代。但从另一面来看,我们完全可以说20世纪是人类历史中最悲惨、最丑恶的时代。两次世界大战以来直到今天,仍有三分之一的国家在战火的蹂躏与威胁中;在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像20世纪的100年里发生那么多,那么严重的彼此残杀事件!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死亡人数约 1千万人,第二次大战则超过3千万以上;二次大战后至今,发生在世界各地的大小战事而造成的死亡人数已不下一次大战的死亡人数了。我们完全可以断定在20世纪里,因"人祸"而死的数目是过去任何时代都不能相比的!〈时代〉所论的20世纪三大功绩,对人类的幸福到底有否贡献还有待商榷! 民主是绝对正确的吗? 民主是以多数票作判断、作决定;认为多数人赞成的事就是对的。这是基督徒不敢苟同的。我们认为有些事能以投票表决,有些则不能;例如关于同性结婚合法化的问题,无论有多少人赞同,基督徒都不应该支持。我们认为客观的真理才是绝对的;若不合乎真理的事,不论有多少人赞成,也不应改变我们的立场。事实上,大多数人的意见也不一定代表实情。例如民意测验并不一定反映真相(克林顿性丑闻女主角摩尼卡小姐出版自传之前,民意测验显示大多数人都表示不支持;但一出版马上就成为热门的畅销书!)。另一方面,民主方式也并非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的;例如若让监狱中的囚犯与判决他们入狱的法官公平投票的话,法官们肯定必遭大败无疑。再者,当群众受到有策划的煽动之下,所作出的公投也必然不会是公平的;耶稣基督岂不是在群众公决中被判处死刑的吗?。 西方民主制度明显有太多缺点。今天西方国家领袖要求其它国家都应当套用他们的模式未免过于主观,可说是对西式民主的迷信。 教会总要按圣经的教训,凡事尊基督为主。在许多事上教会都不用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决定事情。我们更强调的是有异于民主精神(甚至恰相反的)的"顺服精神"。我们总要顺服圣经的教训、顺服基督的主权,而不是以多数人的意见来作一切决定! 高举人权能维謢人的尊严吗? 20世纪高举人权、自由权、个人权、使人忘记神权!20世纪的人类过份注重本身权利,无形中造成自我中心、目中无神。美国的立国精神原是"我们信靠神"(在一元美钞上都印着"In God we trust"四字),但以后越来越强调民主、自由、人权与个人权利。在今天美国的宪法里,神已无权。在美国的学校内或运动场上,公开祷告都是被禁止的。越来越不遵重神权的美国,在社会道德上已呈崩溃状态。
正如一位美国的国会议员曾在一次会议上极其感慨的说:“12岁的少女怀孕,15岁的少年开枪杀人,17岁的青年死于爱滋病!我们的社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这就是尊重人权过于遵重神权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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