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
到如今我们已经用了四章的篇幅讨论物理科学,另外四章讨论地球科学,都一致指出,在每一种科学,圣经的看法都是健全正确的,远超乎其写作的时代。这种情形在生命科学也相同。
我们也已经论到在物理科学与生命科学之间的中间科学(生物化学,及生命的起源等)及在生命科学与地球科学之间的中间科学(古生物学与生命的历史)。在本章中,我们盼望考察圣经所讲生命的道理--生命的性质,生命的各种形式,遗传与变异作用,圣经所提到的一些特别动物,等等。在第十四章,我们将专门讨论人的生命特性。第十五与第十六章将用为研讨人类人口,语言,种族,国家,文化的发展。
研究关乎生命的各种科学,不像研究无机物的科学那样获得充分发展。这部分是因为有生命之物更加复杂。但可能部分也因为物质科学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依圣经所启示的各种基本原则发展,如在前面几章中所论述。但是生命科学,由于采信反对圣经及不科学的有机进化的哲学,就在过去一百年中严重的迟缓下来。研究者在这方面大部分的努力,用在那无果效的解释及倡导进化论上,而这些努力若放在生命研究的其它方面,就会更有成效。
这里显然有一个十分有趣的反常现象。大多数生物学家斥责『活力论』,大力反对有机物中任何生命之能的存在,反对有一种与普通形式的物质能之根本性质完全不同的能存在。一些如『创造进化论』(creative evolution),『遗传定向进化论』(orthogenesis),及『潜能实现论』(entelchy)类似的东西,都为大多数生命科学家所唾弃。他们说,所有的有机过程都必须用物理与化学去解释。这意思是说,物理化学的基本定律(尤其是热力学第一与第二定律)对有机过程必定具有决定性,如同在无机过程中一样。这些定律讲述数量的稳定及质量的退化,而非进化论的生长与发展。这十分清楚的显明,进化论作为研究生物过程指导原则无效。的确,可能有生物改变的作用存在,但是这些改变,必然在基本上是守恒的或退化的。
当然,这些事实已早在圣经中讲明。那分辨有机与无机物的办法已清楚指示。
『地』要长出青草,菜蔬及树木创1:11及牲畜并其它的活物。创1:24;2:19,最后人的身体由地上的尘土造成创2:7;3:19。换句话说,那构成地的基本物质(这我们知道是各种化学元素),也用以构成活物及人的身体。另一个圣经所启示十分基本的事实是,生命源头与稳定的事实。当然,这项事实通常在进化论里被拒绝,但仍然由实际的科学资料所证实。那就是说,现今在各基本种类之间清楚的的鸿沟从未减缩或跨越。显然,生物之间的差异有许多种。没有两个人完全一样,即使从同一父母出生也是如此。在每一种基本种类的定点周围,仍存有巨大变异的可能,以致形成该类不同的品种。并且,偶而甚至可以变成不同的类,那要看其定义如何而定。然而从来没有任何实际证据,证明这些变异,今日的或过去的,造成过超乎创世记所说『类』的限制。若是生命科学家肯接受这圣经教科书中所启示的基本事实,就会对生命科学的进展有着极大的帮助。
另一个圣经启示,被一般现代人类学家,心理学家及其它处理人类生命现象的人所拒绝的事实是,人类本身,与其它的活物,有着基本上的不同。当然,照我们所了解的,构成人身体的元素并无两样。但是人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创1:26;9:6;而这所牵涉的,不止于上帝吹进人体的『生气』,因为其它的动物也有生气。创2:7;参阅7:21-22即使这些也应该指明,只藉化学,物理,永不可能了解有生命的物。它诚然强烈表示,那『生气』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现象,人要想创造生命,至少是听取了错误的意见。但是,在这方面,多少科学才干正浪费在这种无果效的工作上啊!在动物身上的实验虽然对构成人体的有生命的物质,可以获得一些宝贵的资料,但却不能洞察人的行为。可以获得这样资料的假设,乃是现代行为科学及社会科学一个可悲的错误。这源予错误的相信人与其它动物之间,有着一种进化的连续性。只要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及其它在类似圈子中的人,愿意承认人及其行为的基本属灵性质就好了!因为人是照上帝的形像所造,他的行为就必须与这项事实及其延伸的意义有着内在的关联。他已经背叛,与上帝关系断绝,而那是他受造的目的。未悔改重生之人的行为,基本上是以此为基础,并非以化学及物理现象为基础,或以那与动物所共有的知觉及聪明的性质为基础。真实的人类行为科学必须建立在人的堕落,救赎,和好的圣经真理上,并且,在这些科学领域,圣经确实是我们唯一可靠的教科书。
生物的生命与圣经
如已经指出的,圣经中所说生物的生命是与所创造的nephesh相关联。这个经常在旧约圣经中出现指『魂』的字,也常译为『生命』,并依其上下文有其它各种不同的译法。它最先的使用,关系到上帝施行创造的第二个伟大的行动。『神就造出大鱼(或如本书前章所讨论的译法译为「龙」),和....各样有生命的动物(nephesh)。』创 1:21这段经文中的『有生命的』,希伯来文是chay,也被译为「生命」,并也有各种其它译法。
这项生物的生命(或魂,或生灵),不止于是一种十分复杂的无机化学系统,如在植物的情形。这显明在它的出生需要上帝一项特别的创造行动,需要那创造出创1:1节的空间-物质-时间之宇宙同样的大能。
nephesh 也与『生气』相关联。圣经记录讲到创造人的身体时,说:『耶和华神....,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nephesh,「有灵的活人」之正确译法是「活的魂」)』创2:7那就是说,为了要创造nephesh(生命),身体必须有『生气』(希伯来文ruach)。这个字与『风』字或『灵』字是同一个字。在人之外的动物也有生气,在创7:21-22节讲得十分清楚。那里强调凡有生气的--雀鸟,牲畜,野兽,爬行的动物,及人--都在洪水中灭亡了。正如上帝的灵出现使所造的宇宙获得能力一样,创1:2祂也同样地将生气请注意诗104:29-30赐给每一个活的生灵。因此,较高等的动物,并人,都从上帝创造的大爱与大能,领受有魂与灵(或生气)的恩赐。
但是,植物的情形并不是这样,较低等动物的情形也可能不是这样。植物是在创造周的第三天用地上无机的原素造成创1:11-12但是,并没有涉及特别创造的行动,而是地生出植物来。这也是上帝创造的大能,如同上帝在创造周六天之中所完成的所有的创造大功一样。但那只是制作,形成,发展,而非创造。植物虽然是奇妙的生物,但不像动物,既无魂也无灵。其设计是为创造的动物不断供给食物创1:29-30。
进化论论者可能在这一点上提出反对,在低等的植物与动物之间,尤其是原生动物,并无清楚的界线,病毒就更不用提了。其实,有人曾提出将那些不能清楚分辨为植物与动物的生物分到生物的第三类(动物植物之外的第三类)以protista命名。
但是圣经已立下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藉以辨识以圣经的标准说,真正具有生命的动物。『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 17:11;创9:3-6在这关键性的经文中,『生命』一字是nephesh,生命藉血维持,是一个比较现代的观念。尤其是关系到1616年哈费(William Harvey)对血液循环的发现。血液将水分及养分运送到每一个细胞,保持体温,并除去身体细胞中的废物。尤其重要的是『生气』,那将氧气从肺部带到身体其它细胞的就是血液。
血液循环中心脏的重要早就在箴14:30节提到:『心中安静是肉体的生命;』箴 14:30此处『生命』一字的原文不是nephesh而是chay。这心脏血液系统,是上帝所造每一个活物(chay nephesh)重要的基础。创1:21当然,植物并不具有这项心脏血液器械,(虽然看来汁浆与血液表面相似),因此,以圣经的标准说,它们并非真具有生命的活物。一些较简单的无脊椎动物,也只有最简单的循环系统,也同样可视为实在是没有圣经所说、意味生命的血。如今这还是一种猜想,但值得我们作进一步的研究。至少这是一件有趣的事,依我们所知,圣经对植物,或对较简单的多细胞无脊椎生物,也使用过『生』或『死』之类的字眼。
血在圣经中所具属灵的重要地位,尤其是流血,乃是间接得自其在科学上的重要性。既然肉体的生命藉血而维持,用血象征属灵的生命也就十分恰当。自从亚当的时代以来,上帝就一直用死作为对罪的惩罚。那最后的死叫第二次的死,在火湖中永远与上帝隔绝。启20:14,15。得救脱离死的刑罚,则必须流无辜者的血,献上无罪者的生命为祭,代替罪人受死。但是,没有无罪之人的血,那就是说,只有那一个完全人,就是上帝自己成为人--主耶稣基督。上帝可以只容让流某种动的血将罪遮盖,但是,动物没有灵性,要求流无辜者的血只可以之为预表,于是就只能用那在身体上『没有瑕疵的』。
公牛与公山羊的血,可以代表属灵的生命,但永不能提供属灵的生命。因为,它无法除罪。惟有基督的血能除罪。正如血液能将废物排除,再供给肉体生命所需要的食物,水分与空气一样,基督流血也同样的将罪除去,并赐下生命之粮,活水,及上帝的灵,给那凭信心接受祂的人。
各从其类
上帝是万有的创造主,包括一切动物与植物,乃是圣经清楚的教训。这些受造者都分成不同的群组,称为『类』,(希伯来文min)并且这些『类』之间有着清楚永远的鸿沟(虽然在『类』之内,有许多变异的可能),这也同样是圣经清楚的教训。这项规定对动物,植物,人的复杂化学系统都同样具有效力。
各类的构成,没有说是创造的工作,但是,仍然是上帝独特工作的结果。上帝用了『地上的尘土』,就是各种基本化学元素,完成了今天科学家才开始发现的奇妙的遗传系统。上帝建立了许许多多不同品种的生物住在这个祂所造的美丽世界之中。每一种都具有完全和谐的结构,在世上完成上帝所赋与的使命,并有意愿与能力各从其类的繁殖自己。
这四个有意义的字『各从其类』,在创世记中讲到青草,菜蔬,树木,鱼,鸟,兽及爬行的生物时, 出现的次数超过十次,它们都依从这项规律。
『神说:「地要发生青草和结种子的菜蔬,并结果子的树木,各从其类,果子都包着核。」事就这样成了。于是地发生了青草和结种子的菜蔬,各从其类;并结果子的树木,各从其类;果子都包着核。神看着是好的。』创 1:11-12『神就造出大鱼和水中所滋生各样有生命的动物,各从其类;又造出各样飞鸟,各从其类。神看着是好的。』创1:21『神说:「地要生出活物来,各从其类;牲畜、昆虫、野兽,各从其类。」事就这样成了。于是神造出野兽,各从其类;牲畜,各从其类;地上一切昆虫,各从其类。神看着是好的。』创 1:24-25在以上所引的五个经文中,这『各从其类』四个字,就出现了十次之多。虽然所列出的宽广的范围的确让我们无法决定『类』(希伯来文min)字精确的含意,但是那原则却十分清楚,就是植物,动物各种不同的种类,从一开始就已存在。不论这『类』字是指甚么,但一定是有所指。每一种类的设计是各从其类的繁殖,不会变成其它的种类。创造论者坚持说,这些上帝清楚讲说祂创造作为及目的的话,绝对排斥那真正相信圣经是上帝圣言的基督徒接受有神进化论。
早期的哲学家趋向于相信串通所有生物的『大链锁』(great chain of being)许多生物学家相信,所有细胞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它们是生物的基本单位。但圣经的教导,与这种思想相反,说,所有血肉之体并不相同。这项论到不同的种类存在,并非全连结在进化链中的事实,也在新约圣经中获得确认:『但神随自己的意思给他一个形体,并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体。凡肉体各有不同:人是一样,兽又是一样,鸟又是一样,鱼又是一样。』林前15:38-39因此,每一个种子有上帝所赐它自己的身体,一方面使其有能力,一方面也管制它,各从其类的繁殖,不会繁殖成为另一类。这些清楚的蓝图,一旦印刻在原先的动物与植物身上,就从开头至今一直保持未变。『我的弟兄们,无花果树能生橄榄吗﹖葡萄树能结无花果吗﹖咸水里也不能发出甜水来。』雅 3:12但是,认为真正有不同的受造的种类,并认为这些种类在基本上一直保持之时,问题是,这种情形如何与今天生物学家所用生物分类系统,就是所谓林奈系统(Linnaean system)中的各阶层相配合呢?在这项分类系统中主要分类,以下行的次序排列如下:门,钢,目,科,属,种、变种。这些阶层中那一个相当于圣经的『类』呢?(或与创造论者马许(Frank Marsh)所提出的baramin相当呢?注一)甚少创造论者曾教导人说(虽然进化论者常说他们曾如此教导),创世记中的类与生物学的种相当。因此,创造论者不一定像进化论者所说,种是不变的。在生物学早期,所有生物学家都是创造论者。他们建立分类系统的目的,诚然不是要指出任何假想的进化关联,只是要辨识创造种类中的设计与组织。一七三五年,Carolus Linnaeus曾想找出他所认为与创世记的类相当之自然,稳定,杂交育种的单位。经过许多年研究之后,他决定,这项定义太狭窄,于是,他就指出『属』是多少与『类』相当的分类。林奈系统中其它较宽广的类别则是在林奈之后加进去的。
近年来,创造论的科学家曾尝试以不同方式为『类』下定义。但是没有一个所下的定义狭窄到『种』。他们大多数说,没有某个单一的范围可以配合,因此,有时『类』是种,有时『类』是『属』,有时是『科』。甚至进化论的分类学家,比如对种或属之精确的性质与限度,也是意见分歧。
从许多方面说,林奈分类法中最自然的(至少较高层的动物中),是『科』(如熊,狗等),因此,这个分类可能概略代表原先的『类』。科的特性着重于容易杂交育种的少,而着重于类似生理与行为的多。在另一方面,在目前的分类中,种的确看来是个高度稳定的单元,没有甚么证据证明它们有大的变异。实际说来,这正是现代进化论『断续平衡』派的思想基础。
『以极大多数说,种的形成,是一个在过去发生的现象。因此,那围绕在古代遗传基因实际分裂周围的事件,不能直接观察到。....探寻最新开始的种,一直困难重重,并且相当令人感到颓废。』注二『没有人曾藉自然淘汰作用制造出一个『种』,没有人曾接近成功,而今日在新达尔文主义中大多数的争论的问题是:一个种如何发生? 自然淘汰就是在此逐渐消失,而各种机会作用正在提出来。』注三。
『自从达尔文称他的著作为『物种原始』之后,进化论者一直认为,藉新品种形成而产生的孤立繁殖单位,乃是大量改变的基本过程。但是新品种形成的层次太高,大多数情形,无法在自然中直接观察,及在实验中产生。因此新品种产生理论是建立在模拟,推论,及统计的插补法上。』注四进化论者有时举出一些新品种正在形成的例子。但是它们少得可怜,并十分模棱两可。如同在上一章所指出的,古生物学研究,使现代古生物学家作结论说,品种典型的情形是,至少在十万代以内保持无变异。并且,它们似乎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看不出转变。
这样,现代鼓吹『断续平衡』的人说,新品种发生必须以量子式演化方式的跃进出现。但是,大多数并不提出所谓『希望怪物』(hopeful moster)的思想。
这『希望怪物』的想法认为,新形式在单一的跃进中形成,并多半在为数不多,代数不多的单一个体(当然,产生新形式需要两个个体)身上产生。『已有愈来愈多的证据显明,量子式品种形成事件本身,只跨越少数几代。....一般都同意,量子式品种形成,只发生在极少数的个体--有人会说,关系到的个体在十个以下。』注五那位伟大的哈佛系统动物学家梅耶,虽然一般被认为是进化论中新达尔文主义渐进派的大将之一,但在许久之前,就倡导一个十分类似的,他称之为『创始者原则』的观念。另一位新达尔文学派的领导人物杜本章斯基博士, 在他那出名的果蝇品种形成的研究中曾激烈讨论这项原则说:『创始者原则,是「藉少数带有小部分上一代全部遗传变异的创始者建立新品种(在极端情形下,只由一个受精的雌性)」创始者事件不可避免地会接着发生一代或数代的近交生殖。于是,创始者的子孙就在变异的遗传基因及改变的环境中藉自然淘汰而重新构造。』注六这些在创始者事件之后重新结构的品种,可能与上一代有极大的不同。进化论者讲到现代品种形成事件之时常举出的,就是特别从杜本章斯基博士果蝇研究的例子。这些也可算为史坦利的量子式品种形成的例子。
其它动物,包括人在内,在十分少数的近交生殖中,也发现十分迅速发展出不同的新特点。那是与数目上众多,稳定性强,特征缓慢改变的情形有着强烈对比的。在生物数目众多情况下,常常只是潜伏,及逆行的遗传特性,在这样的少量创始者品种的情况下,就有更好可见的表现及得势的机会。
那改变的环境,也是迅速变异一项重要刺激因子。甚至在动物数目众多的情况下,也是如此。进化论者常举出的正在进化典型的例子(辣椒中蛾的颜色改变,对抗生素抵抗力之细菌品种的发展等)。都只是将在改变环境中选择性保存下来的已有的遗传特征重新组合的情形而已。另一位新达尔文学派的领袖说:『因此,人可毫不惊奇地发现,何时有了新的环境挑战,无论是气候改变,新的侵害者或竞争者,或人为的污染,现存的生物通常都能对之适应。一个近代戏剧性的例子是,能抵抗杀虫剂昆虫品种的进化。』(
因此,环境的改变,或数目少的孤立的生物,都能发生品种特征的急速改变,甚至可能产生新品种,视品种的定义而定。若是二者都存在,就极有可能产生迅速变异(或产生新品种)。那就是说,若是数目少的生物置于完全不同的环境之中,,并强迫近交生殖,以求生存,那能造成,并迅速造成新品种特征的最有利的刺激,就会发生。那被视为全新,与不同的品种会迅速出现,以适合新环境,甚至不要再与其旧品种的亲属交配。
但是,这些改变不会构成进化, 只是简单的变异(造成新品种),在某些情形下,甚至可能造成新『属』(genera)。但是,都只是原先创造品种基因型(genetype)中已经有的遗传因子的重新结合,只是没有机会或需要在可观型(phenetype)中表现出来而已。
请注意,这一切如何与圣经创世记录完全吻合。假设那创造的『类』一般与现代分类学的『科』相当,陆上动物的每一科,都会由挪亚方舟中的一对动物所代表。(洁净的动物则是三对并外加一头--这一头假设是作祭牲用的)在洪水前全球一致温和的气候及植物繁茂生长的环境之下,每一类在其特征上都会是一致的,并在体型上可能更大,更壮。但是,在各类的遗传系统中却有着丰富变异的潜能,到了未知的将来环境改变的压力刺激下才得以发挥。
由于洪水前蒸气顶盖的减少,地上不再到处是亚热带的气候,而建立起各种气候区域来。地理情况也大大改变,一些新的环境情况前所未有,总之,环境比从前的变化更大,更烈,并且,它们在洪水之后几世纪中仍然在继续改变。
当那些动物从方舟出来,上帝命令(或使它们获得遗传程序)它们生养众多,遍满地面。
『神对挪亚说:「你和你的妻子、儿子、儿妇都可以出方舟。在你那里凡有血肉的活物,就是飞鸟、牲畜,和一切爬在地上的昆虫,都要带出来,叫它在地上多多滋生,大大兴旺。」于是挪亚和他的妻子、儿子、儿妇都出来了。一切走兽、昆虫、飞鸟,和地上所有的动物,各从其类,也都出了方舟。』创8:15-19有意义的是,最后一句中的『各从其类』四个字,与创世记第一章中的不同。此处的『类』,不是『min』,而是常被译为家,族,通常用在人的家族身上的『mishpachah』。比如,这个字下一次出现在洪水后各民族的记载中。『这些人的后裔将各国的地土、海岛,分开居住,各随各的方言、宗族立国。』创 10:5这个词,视其前后文,可能用在人的直系亲属,或用在他全部的后裔身上。以上所述讲到离开方舟动物『家族』的独特用法,显示在洪水之后动物在地上的繁殖,与人的家族相似。(人只是在巴别塔强制执行之后,才勉强遵行)当每一动物家族,从亚拉腊特山移居出去之时,当时的环境最适于繁衍(没有竞争者,整个世界的资源都可利用)并有新品种迅速形成(数目少近交繁殖,地理环境及气候迅速改变)。每个家族不久就分别成为各个品种,每一品种适应其进入的特殊生态环境。比如,那原先在方舟中的熊的家族,变成了北极熊,灰熊,棕熊,及其它各种熊。那原先的一对狗,(可能像可怕的狼)变成了狼,草原狼,家畜狗,及各种其它的狗类。
一些这样的情境,与所知的分类资料及动物遗传资料完全吻合。它说明了目前品种的稳定性,因为品种的形成在几千年之前,而现在的环境也相对的稳定。它也说明了每个家族各成员类似的形态及行为模式。品种可以代表家族内的品种群,或代表新品种形成的第一代。
因为在方舟内洁净的动物不是一对,而是七个。创7:2自然其家族中的品种会比不洁净的多,而实际的情形正是如此。
不仅现有的不洁净动物呈现出较少的品种,而且数目众多的种类(比如许多种类,如恐龙,兽形目动物- therapsids等),都已经绝种。每一种类被创造变异的潜能极大,使其能适应各种不同的环境改变。这正是见证创造主所订定伟大的守恒原则。但是,它并非无限。在一个在咒诅之下,为腐朽与死亡统治的世界之中,环境可能变得如此艰难,某些生物会变得无法适应,而不能存活。
尤其在洪水之后前几个世纪中,气候与洪水前的改变极大,环境艰难多变,许多动物最后绝种了。绝种的情形,甚至在今天也继续发生。(顺便一提的是,历史中有许多现有动物绝种的记录,但却没有进化成的新动物出现的记录。若典型的情形是如此,经过了千百万年,我们居然还有任何动物存留,那简直是惊人)但是,那许多只知道有化石存在的绝迹的动物,乃是洪水造成环境急剧退化无声的见证。现今的世界,如同那位伟大的地质学家丹纳(James Dana)常常说的,与洪水前到处有无数种类的巨兽及雀鸟相比,是一个动物贫乏的世界。
圣经动物的分类
圣经至少提到了一百六十种各式各样的动物。对那些可以辨识动物的描述,与我们今天所知这些动物的情形十分吻合。但是,许多动物,此时不容易辨认。一些将在此作简略的讨论。
但是,我们必须首先注意到,圣经分类系统,与现代林奈系统的基础不同。如前所述,『类』是圣经的基本单位。林奈系统与之相当的,是自种至属的任何东西。很可能未来创造论者对遗传的研究,会将这些界限更精确的定出来。注八于圣经中较宽广的种类,动物与植物彼此分别,其它的区分法则与现代武断分类系统毫无相似之处。圣经将植物简单地分为三大类:(1)草,(2)蔬菜,(3)果树。(创1:11-12)所有植物的结构都可轻易地归在这些种类之中。
动物分类则比较复杂,但是,还是以自然,视觉分类,使人容易辨识与讨论。『空中的飞鸟,』是在创造周第五天造水中动物同时造的。创1:20-21。后者之中特别提到『大鱼』(希伯来文tannim,意为龙,多半是水中的恐龙)。第六天造了牲畜,昆虫及野兽创1:22-25,并创造人。这些动物又总括称为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与『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创1:26分别提到的有地上的走兽创1:25,可能的另外一类是『野地各样走兽』创2:19后面二者,可能是同义字。
他们仍然是自然的分法。依照一般的外表,特别是其生态及生存环境。『空中的飞鸟,』『海里的鱼,』构成如此显然的区分,它们归在林奈系统内,分别为鸟纲,及鱼纲。『地上的走兽』可能包括陆地上一切较大的野生动物。『牲畜』则是家畜动物了。这两类合起来,多多少少与陆上的哺乳动物相当。它们也可能包括一些较大的陆地上的爬虫及两栖动物,尤其是许多现今已绝种的。
『地上所爬的』似乎包括了现代分类系统中的许多种类。一些有翅的爬物,利11:21;申14:19与一些小哺乳动物,与大多数的小爬虫,都被称为『爬物』利11:29。显然,任何在地上爬行的利11:41,或『用肚子行走的』利11:42都包括在内。海中也有爬行的诗104:25大小活物都有。实际说来,用以形容各种在第五天创造的水中动物的『动物』一词,创1:20-21在希伯来文是sherets, 这字在许多特别用以指陆上的动物的地方也译为爬物创7:21;利11:29似乎爬物包括所有接近地面爬行的动物,无论其为水中的,陆上的,或空中的动物。这一组多半包括大多数水中无脊椎动物,所有昆虫,及大多数的两栖动物及爬虫(但不是tannim或恐龙)。甚至较小的陆上动物(鼠)也被视为爬物。
以上所述是依圣经对动物广大的分类。这些类别是自然的容易了解的区分。至于我们已经讨论过较狭窄的『种类』,显然也是一种自然的区分,只是我们还不能确定,它如何与林奈分类系统配合。
利11章,与申14章,举出了许多圣经明指为『类』的例子。问题在于辨识某一特定动物为那一类,因为希伯来文在许多情形下意义不清,并具争议性。一些似可清楚分类的有鹰,鹭,蝗虫,蚱蜢,鼠,牛,羊,骆驼,猪等。这些例子至少对圣经所说的『类』提供了一些亮光。以林奈系统名词说,『科』可能最接近圣经的『类』,至少在目前对遗传的了解的情况来说是如此。
圣经中还有另一个对动物十分广泛的分类法,洁净与不洁净的二分法。这两个名词未曾明白地加以界说,但似乎用来指适合两项目的的动物。那就是,洁净的动物以色列人可以吃,也可以用为祭牲。不洁净的动物不能作此种用处。
这项区分最先在集合动物进入挪亚方舟时提到。每一种洁净的动物要带七个进入方舟,而不洁净的只要带两个。创7:2每一种洁净动物有三对,为了要更大量繁衍,及有更多的种类,因为这些动物比不洁净动物更适合家庭饲养作食物及其它用处。那第七头动物显然是要在洪水之后用作祭牲的。创8:20上帝决定甚么动物洁净,可以作人的食物,无疑的,是基于生理及健康的考量。食肉的动物,及食不洁之物的动物,如掠食的鸟类,及近乎所有的『爬物』,都被限制在外。在食用植物的动物之中,只有那些分蹄倒嚼的动物才分在洁净动物一类利11:3;申14:7在此项规则之下,洁净的动物包括牛,羊,鹿,羚羊,瞪羚,但是不包括猪,兔,及许多其它非以色列人通常食用的动物。
虽然圣经未提到某些鱼的名字,鱼是一种十分普遍的食物。有翅有鳞的鱼,(有骨的鱼)被视为洁净。利11:9-12其它水中动物,如软骨鱼(鲨,鳗, 鲶等)及介壳类并他种无脊椎的水中动物都被排斥在外。
某些昆虫被视为适于食用,有蝗虫,蟋蟀,蚱蜢等。这些动物是蛋白质的好来源,在世界许多地方仍然是人经常的食物。但是,几乎所有其它的『爬物』,则都被视为不洁净。
这些限制性分类,已为现代一般医学及营养学承认,为了各种理由,其在生理学上有良好的基础--不洁净的食物容易引起感染,及寄生虫等。不洁净动物的肉,对人的害处,远比洁净动物大。
惟有这些洁净的动物可以用为祭坛上的祭牲。但古时的异教徒通常献猪,狗,及其它不洁净的动物为祭。但在对耶和华的崇拜上,祭坛上所流的血必须是洁净的血,正如祂的子民所吃的肉必须是洁净的肉一样,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17:11在新约时代,关乎饮食的禁令,洁净与不洁净的区别被废除徒10:9-16;提前4:3-5,流血的祭则完全废除。但是虽然在饮食上不再有神学上的禁忌,但所涉及健康上的理由仍值得我们考虑,今天仍然承认这些禁令在健康理论上有着坚实的基础。
有问题的描述
比较英文雅各王译本及新雅各王译本在利未记十一章所列动物的名字(它们都是根据同一个希伯来文原本及同样的译经原则译出)就知道现代这些动物的名字,十分不能确定。见表七。
表七:旧约圣经不能确定的动物名字
在圣经其它旧约经卷,各种圣经译本,及各种圣经注释中,有着同样的混乱情形。(新约译本似乎无此问题)比如雅各王译本的『greyhound-灰狗』,在美国标准版译本,成了『war horse-战马』在新美国标准版则是『strutting cock-威武的雄鸡』,在Living Bible译成『peacock-孔雀』,在新雅各译本又回到『greyhound』箴30:31。
这一切显得十分古怪。为甚么希伯来学者在翻译其它名词上毫无问题,但在认识希伯来文动物名字上却如此困难?解答可能是并非文字变了,而是动物变了。那现代学者总是为之受害的天律不变说的偏见,迫使他们设法要将每一种希伯来文中动物的名字,以现代存有的动物去辨识。但实际的情形是,化石记录(包括进化论者认为现代人出现的更新世在内)已显出,许多动物已经绝种。人若接受圣经的年代,不去扭曲它以配合想象的历史地质学的各个进化时期,这些绝种的化石动物都曾与洪水前早期的人同时代生存过。它们绝了种,因为不能适应洪水后环境的大改变。洪水之后几百年中,绝种的速度极高,但最后缓慢下来,存留的品种一直相当稳定继续保持到如今,超过两千年之久。
我们在上一章讲到约伯记四十章十五至二十四节的河马时,已经提到这种现象。虽然其中的描述,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是恐龙,要说是河马简直是荒谬,但注经家坚持说,该处记载大力的动物是河马或象。认识这个动物,诚然应该毫无问题。它若还存活在世上,『它在神所造的物中为首。』伯 40:19但是,由于它已是绝种的动物,现在只能从化石认识它的事实,就使之显得更加清楚。
若人在许多世代中可以忘记这所有动物中最大动物名字的意思,许多较小的动物在绝种之后为人所遗忘,就无足为怪了。译经的人应该不要再继续作解释者。当他们不知道它们相当于现代动物的名字时,就该留下来不译,或用音译。
这个例子可以完全用以解释圣经描述的一些动物被误判的情形。那最常引用的例子是利 11:6节记载:『兔子─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评经家称这个错误是摩西的错误,因为兔子根本不是反刍动物,所以不倒嚼。保守派的护教者通常提出说,兔子看来好象倒嚼,或部分反刍,但是反对者说,这些都是含糊其词。希伯来文是arnebeth。其实没有人知道现代甚么动物真正与arnibeth相当。或其难于辨识,是因为它现在已经绝种。同样的情况也十分可能发生在圣经最早期经卷所记载的动物名字上,如约伯记及摩西五经。
约拿与大鱼
批评圣经的人对圣经动物讥笑最厉害的,无疑的就是那吞下约拿的大鱼了。那大鱼很可能是鲸鱼。新约圣经希腊文ketos, 在雅各王译本中正是如此翻译的太12:40但是,那个字本身意为大鱼。在旧约圣经约拿故事中所用的『鱼』(希伯来文dag),是泛指一般鱼的名词。但为gadal一词所形容,意为大鱼。拿1:17当然,以圣经的分类看,鲸鱼确是一种大鱼(不是用以称其它大型哺乳动物的『野地的走兽。』)但是也有别的大鱼(如鲨鱼)。它也可能是一种现今已经绝种的鱼,甚或是上帝为这件事特别准备的一条鱼。无论如何,评经家说鲸鱼的食道不会大到让人穿入肚腹的说法,诚然不合理。几种鲸鱼及鲨鱼的食道,或者还有其它大鱼的食道,已经是够大的了。而且,在鲸鱼业的史实中已经发现几个现代约拿事件:人被鲸鱼活活吞下而仍然存活。
但是,约拿经验的记录,清楚的是个神迹,因此,不需要讨论自然中类似的情形。圣经说,他的经验是预表将来基督的死与复活。约拿自己也见证说,他已淹死,他的灵魂下到阴间。他的身体为鱼所吞下,以后上帝垂听他的祷告,从鱼肚中拯救他,使他复活。拿2:2,5,6神迹的题目及圣经神迹的真实性已在第三章中讨论。约拿蒙拯救是个创造性的大神迹,但更大的神迹是,当约拿对尼尼微城的人传讲悔改,相信创造真神的信息时,尼尼微城全城的人都悔改了。
现代遗传学及雅各的羊群
雅各的故事中有一则引人的有关生物学的记载。借着对他主人拉班牲畜遗传上的控制,发展他自己的牲畜创30-31章。雅各同意继续为拉班工作,其工价是凡以后出生有点有斑的山羊(正常的情形多半为黑色)及有点有班或棕色的绵羊(正常情形多半为白色)就是他的。那羊群本来是纯色的,因此,显然,对拉班有利。拉班的羊群在雅各技巧的照管之下已经生育众多。并且,雅各愿意在起始时就将有斑有点的羊群分别出来,不用任何有斑点的羊与纯色的交配。实际的情形是,拉班吩咐他的儿子们使有斑点的羊远离雅各的羊群。这样,雅各的工资只有那从纯黑的山羊及纯白的绵羊出生的有斑点及棕色羊。当一头这样的羊出生之时,就立刻转移到雅各小群的牲畜之中。
这看来对狡猾的拉班条件特别好。尤其是当他如此热望雅各留下为他服务,情愿工资随他要的情形下,他就立刻接受了。雅各在这种限制的情况下如何能发展出不错数目的他自己的羊群呢?但是雅各已用了几十年的光阴在牲畜的饲养上,先为他的父亲,以后又为拉班牧养羊群超过十四年之久。他具有科学头脑,在实验中学到许多动物遗传学的原则。他知道,即使在纯色的羊群中,也会有今日遗传学家所称为的具有『杂结合体』(heterozygous)的--那就是说,在他们的遗传中具有生产少量不同颜色的子孙。当然,许多都是『纯结合体』(homozygous),而当两个具有纯结合体的动物交配时,就只能生产纯色的子孙。在羊群中,后者居多数。因此,在雅各,这完全是个信心的行为,信靠上帝会让有斑点的羊从看是纯色的羊中生产出来。
上帝真的让雅各的信心及他对待拉班时崇高的人格得到了报赏。虽然雅各并不知道那些羊是杂结合体,但上帝知道,并且祂只让杂结合体的与纯结合体的交配,或彼此交配,因此,生产出来有斑有点的羊比正常纯色的多。以后上帝在梦中向雅各启示,实际的情形正是这样。创31:10-12这些有斑点的小羊于是放在雅各自己的牲畜之中。它们在那里再繁殖生育。这样,藉选择性交配原则,虽然在雅各本意是要拉班利益更多的情形下,雅各不久也能培育出一批杂色的羊群。
而且,他长久牧养羊群的经验,已经教导他如何使将来的羊群(他自己与拉班的)强壮。那就是说,他会只鼓励强壮的互相交配。他显然学会了一种有效的激起羊儿性欲的办法,那就是将某种树枝剥皮成白纹,置于饮羊之处。他将羊群分为两批--强壮的与瘦弱的。强壮的来饮水时,使用树枝,瘦弱的不用。这样,强壮的就受刺激交配,但瘦弱的不会。
是否这些树中含有某种激情素的化学物质,或是只是看见白纹的树枝就激起性欲(如同淫画会激起人的性欲一样)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确定。但可以有把握的说,使雅各使用这种催欲法的,并非是因为他对先天影响力的天真信仰,盼望母羊看见这些有纹的树枝就会使它们生育的小羊生出斑纹来。雅各是一个细心及经验有素的自然学者,不会相信这种老太婆的玩意儿。
雅各处理这件事的整个态度,完全是光明磊落注九, 并科学化,想要使拉班比自己得到更多的利益,但他也想使自己能自立,脱离拉班的辖制,好照顾他自己的家庭,并最后能照上帝所吩咐他的,回到他的家乡。但上帝施恩赐福给他,远超过他的预期,并同时惩罚了拉班。这项记载不仅与现代遗传学相合,并且甚或可能预言了将来遗传工程的发现。
处女生育
在第八章,对奇妙的生殖过程,曾作简短讨论。但是,那一切诞生中最伟大的诞生,耶稣基督神成为人的诞生,却不是正常的方式。它需要一个大神迹--处女生育的神迹。
实际上,这项神迹并非基督的诞生、基督的诞生在各方面都是正常的方式,而是祂在处女马利亚腹中神迹的成孕。怀疑圣经的人久已将他们最狠恶的攻击指向这个伟大的基督由童女所生的教义,说,这样的事,在生物学上是不可能的,因此,完全不科学。
总有一些妥协的基督徒用降低这项教义的重要性,设法以自然或属灵的方式解释去响应。有人说,上帝成为肉身,只可以借着上帝的灵充满耶稣的身体而达成,与祂的出生是否自然或合法无关。另外的人说,祂是上帝的儿子,正像我们都是上帝的儿女一样,只是祂对这种情形了解得更清楚而已。又有一些人举出『孤雌生殖现象』(parthenogenesis-母体的卵细胞不经过任何伙伴参与过程,直接长成完全的动物)或人工受精,或甚至提到现代『无性生殖』技术(cloning--不用生殖细胞,而用普通身体的细胞生殖),以之作为例证,说明处女如何能生育,说耶稣可能就是这种自然过程的产物。
但是所有这一切说法,都只是含混其词的妥协说法,否认了圣经清楚的记录,未尊荣上帝儿子的独特神性与人性,毁坏了伟大救赎工作的基础。祂独特的神成为肉身需要一个完全的神迹,超自然式的成孕。要想解释或以自然方式证明其合理,全是突然无益,甚或有损。它是一个生物学上的神迹--实际说来,是创造的大神迹,可与最初创造世界时伟大的创造神迹相比。来 10:5节说:『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基督的身体要成为人类的赎罪祭,必须合乎两个条件。第一,它必须是『无瑕疵,无玷污』彼前1:19,不带有任何从父或母承袭的身体缺欠突变因子。第二,在灵性上,它必须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来7:26不从父或母承袭任何罪性。『在祂并没有罪。』约壹 3:5 要达到这些条件的唯一办法是就是在马利亚腹中特别创造胎儿的身体。
因为一切遗传的承袭--灵智体各方面--是从父母双方面相等的承袭,故此,基督诞生时若父母双方都提供遗传因子,或其它遗传的材料,要有一个毫无瑕疵的身体并没有罪性,就不可能。这必须是上帝亲自施行的一种特别创造:天使告诉马利亚说:『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 1:35但是,从一成孕开始,(当祂的身体还只是一个细胞时)至妊娠,诞生,生与死,耶稣经验了人的完全正常生活,因为,祂必须是人子--上帝理想的人。『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来 2:17那就是说,除了罪之外,祂在各方面要经验人的生活。祂不仅没有承袭任何罪性,(亚当,夏娃也没有承袭任何罪性)祂也『没有犯罪。』彼前2:22祂成为肉身约1:14,但只是成为『罪身的形状』罗8:3,但祂是无罪的林后 5:21『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来 4:15从生物学上说,处女生子或是不可能,但是,那正是我们为创造性神迹所下的定义:一件在科学上不可能的事,竟然发生!有人否认基督身体需要特别创造。他们说,若是基督与马利亚没有遗传上的联结,就使祂不能成为真正的人,或依照圣经要求的,真正是犹太人。
但是,这种反对算不得甚么,只不过表明完全不能认识上帝创造的大能。施洗约翰说:『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路3:8依圣经的说法:『论到祂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罗1:3因为祂法律上的父亲是大卫的后裔,祂生物学上的母亲(那位从祂成孕怀祂在胎中生祂出来的)也是大卫的后裔。这样,祂就成为大卫的后裔。(原文为ginomai,可依上下文译成不同的意思),或者如美国标准版的译文:『祂出生成为大卫的后裔。』这项说法,不会因为祂的身体只是在她腹中形成,而实际未带有马利亚的遗传因子而减少其真实性。
这项事实也未稍许减少耶稣的人性。亚当的身体也是以同样方式造的创2:7,他无父无母。但是他却是完全的人。实际说来,他是第一个人。原始的人,是所有的人的祖先。
但是,同样真实的是,凡在亚当里面的人,都是天生的罪人;而耶稣若带有任何马利亚的遗传因子,祂也无可避免地是在亚当里面。耶稣基督被称为『末后的亚当』林前15:45。这样,不仅可能,而且是必须,也是恰当,祂的身体(像起先的亚当一样)应该由上帝直接创造。这不仅不会使祂不成为完全的人,像亚当一样,而且,是唯一能成为真正无罪的,上帝要人成为的人。至少,上帝必须在马利亚的生殖器官上行神迹,才可清除罪的遗传因子,及一切自亚当以来各代累积的败坏的改变。要达成这一切目的,就必须在马利亚腹中施行特别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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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Frank L. Marsh, Life, Man , and Time(Mountain View, Calif.Pacific, 1957), p.118. baramin 一词,是由希伯来文bara(创造), 及min(类)结合而成。常为以后的创造论作者所使用。
注二:Hampton L. Carson, " Chromosomes and Species Formation"(Review ofModes of Speciation by M. J. D. White) Evolution 32 (1978): 325.
注三:Colin Patterson, "Cladistics, " Interview on 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Mar., 4.1982. Interviewer, Peter Franz, Producer, Brian Lak.
注四:Stephen Jay Gould, "Is a Njew and General Theory of Evolution Emerging?" Paleobiology 6, no. 1 (1980): 122.
注五:Steven M. Stanley, Macroevolution: Pattern and Process(San rancisco: W. M. Freeman, 1979), p. 145.
注六:Theodosius Dobzhansky, "Species of Drosophila, " Science 177(Aug 25, 1972): 667.
注七:Francisco J. Ayala, "The Mechanisms of Evolution, "Scientific American 239(SEpt, 1978): 64.
注八:这方面有助益的讨论有Arthur J. James著:"A General Analysis of the Biblical Kind(min_)"Creation Research Society Quarterly 9(june 1972):53-57.
注九:雅各的品格常因以扫的长子权创25:24-34;27:1-40及与拉班之间的交道而受到不公正的恶意论断。但是,有意义的是,上帝从未责备雅各,并毫无保留的将应许给祖先的福分赐给他及他的后裔。可参阅作者所着:"The Genesis Record(BAker, 1976),pp.411-18, 47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