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圣经


  既然确知有神,我们更进一步讨论。每个通达人在作某件事物时都有一个目的-皮匠做鞋为要穿着或售卖,面包师烤面包为了自己和别人吃。人们在一切行为之先必有一个动机。我想到这事实,就知道当神创造万物的时候也有一个目的,这是十分合理的。

  世界所有的书籍中只有一本书自认是神直接的启示,并述说神自己与他对人的目的。此书(圣经)宣示既然这样超越伟大,自然值得我们加以研究,因此,我们要接纳培根(Bacon)的忠告:「不可轻易接受,但也不轻易拒绝,却要去思量考查。」让我们来将此书奇异的看法主张加以讨论。

  我们若想以公正对待自己与新旧约圣经,就必须把它从头到尾读一遍。正如作审判官的不可只听到案作的一半,就去断定谁是谁非。却要像审判官比较深入仔细考查证人所见证的每一句话,不可只接受其表面的意义,却要根究其深藏的暗示。

  由于新旧约圣经自认的主张,使我们必须化费相当的工夫研究它。全圣经六十六卷,是四十几位不的作者,前后经过一千六百年写成。他们的地位,学识,环境、思想,都不同。有的是君王、文士,有的是税吏、农夫;有的在亚洲的巴比论写作,有的在欧洲的罗马写成;但这六十六卷书的道理却是一脉贯通,互相发明,毫无冲突;岂不奇妙!

  这样,凡以虔诚的心读圣经的人,必然要证明彼得后书一章廿一节的话,圣经「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

  当查考旧约圣经诸般预言,以及发预言后几百年它们确实地应验的时候,就越发知道这话是真实的。例如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在那预言成为事实以前的七百年,就已精密地论到基督将要如何受难被杀了。我觉得若有人怀疑这本书,比较相信这本书要困难。我们如对自己诚实-不自欺,我必要承认不信圣经乃是最危险的事情,不但如此,我更进一步说:「我信这本书(圣经)乃是独一真神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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