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哲学家的宗教观 1. 苏格拉底(Socrates 470?-399 B.C)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早岁从父,学习雕刻,曾三次从军,后因痛感希腊民德腐败,立志移风易俗,常在街头演讲,训导青年,勉以明辨是非善恶。其谓人之作恶,乃由不明善恶,苟能知之,必能体行,其说轰动一时;遂以邪说惑人,被控入狱,饮毒殉难。 苏格拉底,虽非神学家,但苏氏拒绝信奉当时的国教,在他宗教学说方面,我们可以看到他有几种坚定的信仰;(一)他信一位至高上帝的存在;(二) 他信统治万有的天命,(三)他信上帝要差遣一个使者 ,教人类认识不灭的真理;要差遣一位导师,拨开云雾,开通心窍,使人能辨别善恶,认识其道德的责任。(四)他信灵魂不灭;(五)他信善人必受善报;恶人必受恶报。 西塞禄(Cicero)曾述苏氏对于来生的信仰说:“这一位无皆哲学家,坚决主张,人类的灵魂乃是一种永远不灭的神圣的本质;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点,乃是转到灵界的道路,但只有义人可获进入天堂之捷径。” 当苏氏饮毒殉难之前,他慷慨赴义,坦然自若的说:“我一生的作为,乃是在求上帝的喜悦;我深信神必悦纳我此生的努力。”(按:‘进入天堂’、‘蒙神悦纳’,必信救主耶稣基督。参阅约翰十四六。) 2. 柏拉图(Plato 427-347 B.C) 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为雅典望族,早岁尝嗜诗歌美术,二十岁后,从苏格拉底,专治哲学。苏氏殉难,周游列邦;曾游说意大利皇,劝其改革政治,未蒙采纳,遂潦倒他乡,竟至被卖为奴。幸为其友所赎,生归故里。旋于雅典郊外,设立书院,收留门徒,望重一时。柏氏承其师苏格拉底之说;亦认致知为进德之本。 柏氏著书终老,所著《共和国》等书,流传迄证法。体系严密,青出于蓝,成为当时空前的哲学家。 关于柏拉图的宗教思想,《宗教知识大全》(Encyclopaedia of Religious Knowledge)中,曾有一段简要的分析。略谓: “柏氏相信有一位永存、不变、全能、全善,无所不知,无所一在,不属物质的上帝,祂创造天地万物。人类的灵魂乃是从上帝 而来,故灵魂是不灭的,本来是良善的;只是心为形役,以致堕落犯罪;只须超然物外,摆脱情欲,仍能回复原来的境地。”(按:柏氏此说,乃为“自教论”,在神学上颇多可议之处,作者已另撰专书加以论列 。) “柏氏认为完善的道德生活,乃是遵行上帝旨意的生活,因为唯有上帝的旨意乃是真理唯一的准则。故人类的至善,乃在认识上帝,想望上帝。” “柏氏认为上帝乃是三位一体的。第一位是自有、独一的实在(Being),在祂只有良善,故称之为‘至善’(Good)。第二位是‘道’(Logos),乃是第一位的智慧(Wisdom),亦是这世界的创造者(Maker)。第三位,柏氏称之日的宇宙的‘灵’(Soul),柏氏认为第二位是从第一位发生的;第三位,乃是从第二位,或是从第一第二位而来的;好像光和热,是从太阳发出来的一样。”(按:柏拉图的三位一体论,从圣经的真理来看,实属似是而非 。) “柏氏以为人类求知的目的,乃在使人类克肖真神;而从人类赋有的德性,以及德性的实践中,把祂具体表现出来。” “柏氏认为人类乃超越万物;‘人类不是水石,乃是一种属天的动物,所以头部在上,身躯直立,朝着苍天。’” “柏氏痛诋无神论者,乃是一些外强中干,言不由哀之徒。因为‘无神论者,虽是高唱无神论,但是到了危险临头之时,鲜不低首下心,承认上帝的大能。’” 3. 培根(Lord Francis Bacon 1561-1626) 英国大哲学家培根,早岁习法学,曾任议员;詹姆士第一即位,任掌玺大臣,升大法官,授子爵,以后弃政,专心治学,培氏为近世经验哲学的始祖,其所倡导的科学方法,对近世科学进步,实有划进代的影响。 培根对于基督教有坚定的信仰,曾发表《我的信仰》(Confession of Faith),大致说: “我信基督的受难,足以除去世人的罪孽;凡归依基督者,便能从圣灵重生得救。我们得救,完全是本乎神的大恩,和祂复活的大能,使我们的灵命复活,成为上帝的儿女,作为基督的肢体。” 培氏复论无神论的谬妄与祸害说: “只有初习哲学的人,才趋向无神论;造诣稍深者,便能体会宗教的道理。浅学之士只能看到万事的次因,以致不能深入;必深思博学的人,始能探本穷源,彻悟主宰万有的真神上帝。” 又说:“如果否认上帝,便是摧毁了人类的尊严。因为但重肉体,人类便成行尸走肉,便与禽兽无异。” 人类所以为万物之灵,是因为有神赐灵性,若失去了灵性,人便失去了上帝的形象,直同下等的动物。其次,人类所以会有超越的境界,非常的力量,过人的忠勇,乃在其坚信上帝的保佑与眷爱;如果否认了上帝,便根本阻抑了人性向上帝的发展。所以,无论从何点来说,无神论都是荒谬之谈,只是使人自毁其尊严,无从超脱人类之弱点,提高其德性。 培根曾论宗教与政治的关系说: “政府应有四大柱石,便是:宗教、正义、计谋和财富,而以宗教为首要。因为国家的治平,国运的昌隆,须视人发能否并如何如守法崇德以为断。故政府首要之目的,乃在使人民能守法奉公,崇礼明德,此则非从弘扬基督圣道不为功。因为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没有基督圣道,纵有良法美意,即使国富兵强,仍难保国家的长治久安。故立国之道,非在武力,不尚霸术。迷信武力统治者,一旦遭受挫败,应即幡然憬悟,弘扬圣教;感化人心,期挽国运。倘仍一意孤行,倒行逆施,以为天下之业,唯尚力征;则其结果,不但心劳日拙,治 理益紊;且必使国家社会,陷于分崩离析之境! 正如旧约但以理书第五章所记的伯沙撒王,狂傲无道,亵渎上帝,正当其饮酒作乐的时候,忽然看见粉墙上所写的文字说:“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Mene Mene Tekel Upharsin),意云:“你的国度,到此完结,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你的无道,你的国必趋分裂,归于灭亡 !’”(按:一切究兵黩武,野心独裁的君王和领袖,结局都是如此;古今中外,如出一辙。参阅但以理书第五章。) 培氏特别强调说: “从世界历史来看,任何宗教,任何法制,都不能和基督圣道,相提并论,等量齐观,因为只有圣经,才能使国家社会蒙受最大的福祉。” (按:照史家的论断,英国所以能免法国革命流血的惨祸,乃是归功于卫斯理的基督教复兴运动。英国十八世纪,政治腐败,社会黑暗,民德堕落,在当时欧洲,乃为一最无生气的国家;但自卫期复兴运动以后,英国政治社会,科学文化,国民道德,均呈突飞猛进的气象,并免革命流血的惨祸。此即反教有唯理主义的历史家赖盖氏William E.H.Lecky,亦终未敢否认之史实。愿我忠心谋忠国之士,深思反省,知所憬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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